索引号: 8413045/202209-00070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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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2022-09-27 14:42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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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洋靖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第1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20〕6号)等要求,到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到2025年,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有特色、转运设施较齐全、村庄保洁见长效、资金投入有保障、监管制度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市于2020年印发《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对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体系建设。同时,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主要采取“二次三分法”分类模式。各地结合实际,围绕“宣传发动、试点示范、设施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已覆盖所有行政村,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稳步提高。

二、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试点示范。各地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通过在乡镇和村社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其中,三台县、北川县等通过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制”方式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安州区探索“来源于农业、回到农村、留在农田”的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建设乡镇阳光堆肥房,将易腐垃圾转变为有机肥,最后将有机肥用到周边农田、果园等,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发展了有机循环农业,真正实现变废为宝。

(二)加强宣传引导。为营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氛围,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各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设置垃圾分类标语,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

(三)完善设施配套。指导各地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项目进行谋划并将其纳入《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逐步补齐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短板,构建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三推”项目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打捆”项目共7个,已开工5个,累计投入资金8851.0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强基础,治顽疾,促长效”总体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垃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确保在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真正见到实效。

(一)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居民分类自觉性。持续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动员发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新时尚”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建设,开辟拓展垃圾分类文化墙、文明角、公益橱窗等宣传阵地,逐步固化群众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

(二)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治理要求,加快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项目建设。

(三)加大分类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在巩固试点乡镇分类管理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其它镇村开展分类试点,加大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推进力度,确保在2025年底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真正见到实效。

四、有关建议答复意见

(一)关于“加强政府顶层设计”建议的答复意见

我市印发了《绵阳市“十四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绵农领办〔2022〕10号),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作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实施方案,确保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此外,我市印发了《绵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将村社“五清”工程(路面地面清扫、垃圾堆物清运、水面屋面清洁、广告招牌清理、违章搭建清除)作为提升城乡环境品质的重点实施任务,并建立了“月检查、月通报、季考评”机制,督促相关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二)关于“加大垃圾处理投入力度”建议的答复意见

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省专项资金支持和财政投入。下一步,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指导协助各地积极向上争取垃圾治理专项经费。同时,督促各地履行垃圾治理主体责任,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垃圾治理工作正常运转;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方鼓励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保洁工作。

(三)关于“发挥村委会主体作用”建议的答复意见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原则。因此,在以后工作中,将充分发挥村(社)委员会自治能力和主体作用,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群众评议等方式,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垃圾治理各项工作。

(四)关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议的答复意见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仅要靠政府推动,还需社区、居民和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下一步,我委将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召开社会动员现场推进会议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感谢您对住建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李镒菲,联系电话:1560825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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