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209-00069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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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

2022-09-27 14:38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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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的建议》(第39号提案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期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初,国家、省先后出台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政策,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3月,我市印发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五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2000年以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给予税收、融资、用地等相关优惠政策。在工作机制上,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建攻坚指挥部,由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为副指挥长,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水、电、气、信等专营单位为成员联动推进。

市住建委根据工作职责牵头编制了我市老旧小区“十四五”改造计划,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建立了项目库。“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643个,涉及居民13.7万户。2021-2022年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90个,涉及居民6.72万户,完工321个。2023年,我市计划启动443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涉及居民4.33万户。

二、有关建议回复意见

(一)关于“拓宽资金渠道,全力推进更新改造工作”建议的回复意见

目前,我市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主要来自上级补助资金。为破解资金难题,拓宽融资渠道,2021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通过个人、财政、单位、社会资本、争取金融支持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模式参与改造,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和产品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信贷支持。2022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2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8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3亿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1.26亿元。

2021年11月,市政府启动城市更新行动,将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启动了《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工作,《办法》起草吸纳了您的有关建议。《办法》提出鼓励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筹集城市更新资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市区联动组建项目公司、代为融资、多项目盈亏平衡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重大项目,可采取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同时,还提出了探索设立绵阳市城市更新基金,发挥杠杆效应,广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绵阳城市更新。目前,《办法》正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统筹协调,科学分类,深入实施,全面更新”建议的回复意见

目前,各县(市、区)已建立老旧小区“十四五”改造计划项目库,分年制定改造计划和整体改造规划。在项目申报时,统筹考虑改造小区周边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按照集中连片模式,联动打造,放大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和效应。在实施过程中,推广“三问民”改造模式:改造前,问需于民,公开收集改造需求,确保与群众需求“无缝对接”;改造中,问计于民,合理确定小区改造项目和方案;改造后,问效于民,小区居民参与核定验收,增强小区居民归属感、满意度。

(三)关于“规划决定实施,制定专业改造标准”建议的回复意见

为保证老旧小区实施效果,2020年底,市住建委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规划对各地老旧小区现状、规模、其他专项规划进行了评估,提出了改造思路、原则、范围、目标、结构、布局,制定了相关技术指引,划分了改造单元、功能。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引领作用,在拟定《绵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同时,结合城市体检,同步开展了《绵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制定更新强度、空间管控、生态和文化保护、风貌特色营造、公共设施完善等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各要素及时保障到位,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突出规划引领,严格执行控规要求;多渠道争取资金,对标现行国家、省支持政策,精心包装项目,最大限度争取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和集中投放,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成便民工程、舒心工程和宜居工程。

感谢您对住建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赖明;联系电话:138901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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