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209-0006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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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建议》)

2022-09-27 14:33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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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治理的建议》(第1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成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我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绵府办发〔2021〕4号),明确指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改造内容和改造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小区1643个,改造房屋面积1274.7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3.7万户。市住建委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速增效。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共改造小区1123个,改造房屋面积866.43万平方米,惠及群众99579户。

二、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一)老旧小区范围界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明确改造对象范围: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明确老旧小区认定标准: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目前,自建房、城中村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自建房隐患整治方面。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整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目前,全市已排查录入经营性自建房8.02万栋,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任务。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1633栋,采取工程措施管控223栋,采取管理措施管控1408栋,房屋安全风险管控率99.88%。下一步,市住建委将突出重点,扎实组织自建房隐患整治。一是全面完成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的排查;二是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的重点整治。

(三)基层治理在小区治理中的情况。一是发挥“双报到”党员在小区治理中的作用。2021年11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双报到”工作的十二条措施》(绵组通〔2021〕84号),明确在职党员到小区或社区党组织报到。建立在职党员落实“双报到”绩效鉴定意见表,将意见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制度化推动2.3万余名在职党员深入社区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防灾减灾、小区治理等工作,实现“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小区)、奉献双岗位”目标。二是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自管委等自治组织(现已成立847个),鼓励小区自治组织参与宣传政策,协助收集、整理改造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监督施工进度、质量和竣工验收、后期管理等,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会同市委组织部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要求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小区、物业党组织以及业委会(自治委)组建中加强人选把关,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热心小区治理退休党员干部到所在小区党组织、业委会任职,提高业委会(自管委)成员中党员比例,增强自治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持续协调解决小区居民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进展情况。今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和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市住建委于2月启动修订《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工作,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于5月形成《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新修订《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一审,计划于9月27日进行二审。新修订《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热点难点,对相关部门职责不清、执法“进小区”难,业主委员会成立门槛高、物业合同“甲方”长期缺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缺位越位、监管难,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收支不透明,物业费调整程序不清,以及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设施、物业区域内树木移植与砍伐、大件生活垃圾处置、快递服务设施配置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和我市“十四五”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解决安全隐患,补齐基础设施功能短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赖明,联系电话:138901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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