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104-0002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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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4 14:27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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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建委职能简介。

根据绵委办(2019)97号文件规定,市住建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绵阳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或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3.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4.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承担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10.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2.负责城区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15.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7.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8.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9.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20.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1.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2.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各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3.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住建委2021年重点工作。

1.以推进城建攻坚为引擎,全面落实“城市提级”“建设提速”行动,打造成渝经济副中心新高地。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系统理念,探索和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新路径。绵阳城建攻坚行动2021年重点工程项目共计390个,估算总投资约799.93亿元,2021年确保完成投资140亿元,力争完成170亿元。二是推进棚改旧改,切实提升居住条件。2021年全市棚改计划新开工2826套,基本建成1230套。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339个,指导各县市区将符合条件的电梯增设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计划,完成电梯增设100部。

2.以服务产业发展为中心,全面落实“产业提质”“服务提档”行动,有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人才公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推进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养老、租赁住房建设等,推动房地产与文旅、康养等融合发展。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10%,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

加快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突出增量、高位求进”为总基调,着力加快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计划同比增长11%。

3.以持续深化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改革提效”“治理提能”行动,高水平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以“绣花”功夫抓实市容市貌精细管理。通过节点绿化景观提升,打造“口袋公园”“街头小游园”等,持续推进闲置地块整治和树池治理,“留白增绿、见缝插绿”,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对全市城市照明设施实施专项维护,对陈旧灯杆、灯具、变压器等进行改造更换,对部分道路进行增灯补亮,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设施品质。美化城市家具,充分融入绵阳科技城特色和“绵古之印”LOGO,全面整治提升陈旧、破损、废弃的路灯杆、垃圾箱、配电箱、座椅等城市家具。加大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拆除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

4.以生态安全质量为底线,全面落实“环境提标”“质量提高”行动,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

筑牢住建领域生态环境基础。全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助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分步推进破损及混接、错接污水管网改造;打造以县市区为单元的“一中心、多片区”在线监测管理模式,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加强住建行业质量监管。规范工程监理、检测市场行为,加大对企业及从业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管及动态核查。积极探索社会资源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方法,多方位强化监督力量和手段。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委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2620.714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51.9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权调整,未再编制协助执法人员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2620.7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3.7149万元,占64.6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27万元,占35.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2620.7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7149万元,占64.63%;项目支出927万元,占35.3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20.714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51.96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权调整,未再编制协助执法人员等项目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3.714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34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9.2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27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3.71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64.29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事权调整,未再编制协助执法人员等项目经费;二是部分项目的功能科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变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8253万元,占14.81%;卫生健康支出50.3428万元,占2.97%;城乡社区支出1292.2691万元,占76.30%;住房保障支出100.2777万元,占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021年预算数为49.23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1年预算数为133.70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1年预算数为66.85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99)2021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 计划生育事务(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1年预算数为0.2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6.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021年预算数为50.1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7.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01)2021年预算数为1292.26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1年预算数为100.27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3.7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3.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0.1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将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省上、市上出台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公务接待控制,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住建委的省际交流合作、国内招商引资、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市违建整治办设在原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情况通报、考核考评,协调组织对市上确定的重大典型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因此调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作为市级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查处车辆的运行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6辆(因事权下划,原城管执法支队执勤用车17辆已移交涪城区、游仙区综合执法局使用),其中:轿车6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3辆,皮卡车等15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建筑业管理、建筑设计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督、房屋产权登记、园林绿化管理、燃气和水等公用事业管理、违法建设查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2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12.33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部分项目的功能科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变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住建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0.161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5284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退休、调出等净减少4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住建委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住房租赁价格监测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住建委机关共有车辆26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住建委机关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表1.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表1-1.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表1-2.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住建机关 信息公开表(2021年).xls

表7.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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