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2002-0001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02-21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公开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公开

2020-02-21 16:04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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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建委职能简介。

根据绵委办(2019)97号文件规定,市住建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绵阳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或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3.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4.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承担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10.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2.负责城区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15.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7.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8.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9.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20.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1.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2.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各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3.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8.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审批事项改革、简化备案事项办理、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容缺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2)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强化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老旧危房、行业消防等各方面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3)改革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体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不再承担扬尘治理行政职能,市风景园林管理处不再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行政职能,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不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职能,市城建档案管理处不再承担城建档案管理行政职能,市房产交易和信息中心不再承担房屋交易行政职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不再承担建设工程造价行政管理和土地价格评估行政职能。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住建委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市住建委2020年重点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完善机制体制,突出从“细、建、管”到“系、监、治”的角色转换,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69.68亿元,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875套,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110亿元。

1.以“三大攻坚”为“主战场”,城市建设新跨越

以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为目标,持续开展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短板,积极破解建设碎片化、断点化、速度慢等问题,促进基础设施成网连片,形成良性循环。

2.以产业发展为“指挥棒”,经济指标新突破

奋力完成建筑业“千亿”计划。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着力加快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房地产业“培优”计划。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行稳致远”为总揽,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以基层治理为“金钥匙”,建设管理新思维

坚持依法治理,推动城市建设新思维;坚持共治共享,建立城市治理新体系。完善城市治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坚持多方联动,推进物业转型升级; 坚持深度融合,用好“智慧住建”监管手段。

4.以宜居舒适为“风向标”,人居环境新优化

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持续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5.以群众民心为“主方向”,服务民生新成效

摸清保障需求底数,创新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探索建设、管理标准和运行机制。

6.以风险防范为“铁抓手”,安全运行新常态

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工程建设,提高住宅工程品质。强化安全监管, 坚决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深化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推进规范保证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推行双向担保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试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市住建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城市绿化中心、南山公园、西山公园、人民公园管理处、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城建档案馆、工程造价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绵阳市房屋安全中心、市物业管理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照明管理处、市数字城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市住建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51285.9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02万元,主要增(减)原因: 环卫处扩大作业面积,增加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购买服务费及垃圾清运作业费,城区改建公厕费用;西山公园新增面积150余亩,游览道路多,绿化养护面积大,费用增加;新增文物抢救性修缮勘察设计费等。在以上增加的基础上,相应基本支出在职职工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净减少,社保缴费比例下调,聘用人员数量减少等品迭形成净增加193.02万元。(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2020年收入预算51285.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50.93万元,占45.7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835万元,占54.27%;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2020年支出预算5128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5.80万元,占34.78%;项目支出33450.13万元,占65.2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285.93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9.02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处扩大作业面积,增加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购买服务费及垃圾清运作业费,城区改建公厕费用;西山公园新增面积150余亩,游览道路多,绿化养护面积大,费用增加;新增文物抢救性修缮勘察设计费等。在以上增加的基础上,相应基本支出在职职工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净减少,社保缴费比例下调,聘用人员数量减少等品迭形成净增加193.02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50.9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8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37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3.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50.9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7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因退休、调出等原因净减少,社保缴费比例下调,聘用人员数量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7.97万元,占6.64%;卫生健康支出367.90万元,占1.57%;城乡社区支出20535.19万元,占87.57%;住房保障支出843.17万元,占3.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6.7万元,占0.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020年预算数为49.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2020年预算数为41.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0年预算数为976.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0年预算数为488.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99)2020年预算数为1.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 计划生育事务(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0年预算数为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7. 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020年预算数为10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0年预算数为264.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9.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01)2020年预算数为1816.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城管执法(项04)2020年预算数为3157.6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05)2020年预算数为72.71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项09)2020年预算数为669.23万元,主要用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9)2020预算数为1493.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等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99)2020年预算数为3492.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01)2020年预算数为9435.6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212)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01)2020年预算数为397.05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99)2020年预算数为11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0年预算数为732.6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24)应急管理事务(款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2020年预算数为146.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消防验收及抽查运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8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755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印刷费、培训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63.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40.92%。主要原因是住建系统各单位2020年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上、市上出台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公务接待控制,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业务,厉行节约,使得公务接待费在2019年的基础上仍有所下降。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住建委系统的省际交流合作、国内招商引资、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须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5.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部分事业单位实行车辆改革,相应经费减少;城市绿化巡查、管理工作车辆经费及绿化专用车辆运行经费因编制口径问题未列入三公经费支出332万元;同时也因编制口径调整住建委机关车辆运行维护费编入租赁费中。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51辆,其中:轿车30辆,越野车7辆,小型载客汽车19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货车、水车、吊车、打药车等其他车型194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96万元,用于25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政重点建设工程、建筑业管理、建筑设计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督、房屋产权登记、白蚁防治、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管理、燃气和水等公用事业管理、散装水泥监督管理、 建筑监管执法管理、建筑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城建档案管理、绿化维护养护、城管执法监督、违法建设查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城市防洪及排污(含泵站运行)、园林公益服务(四大公园)、城市路灯运行管理等全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83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10.23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处扩大作业面积,增加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购买服务费及垃圾清运作业费,城区改建公厕费用;西山公园新增面积150余亩,游览道路多,绿化养护面积大,费用增加;新增文物抢救性修缮勘察设计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住建委下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4.3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7.29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提高行政集中办公区办公经费,财政足额保证人员公用经费,原机关部分聘用人员工资列入劳务费。

本部门下属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等17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住建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254.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购买服务费,雨污水提升站备用泵、格栅机,绿化专用机械设备, 督察、考核、跨区和重大负责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执法过程全纪录设备采购,信息化设备政府采购,白蚁防治药物购置,消防验收及抽查运行保障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住建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市住建委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公开表(2020年住建) .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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