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3045/201908-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9-27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7-09-27 10:20文章来源: 网站管理
字体:【    】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拟定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行使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大、中型市容环境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负责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查,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监督医疗废物处置;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搭建设施的许可审批;参与城市道路、桥梁(含新建、改建、扩建)等重大市政工程的方案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参与市区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建设的审核;参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新建小区综合性验收;参与涉及城市市容、交通秩序的其他事项。

(6)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参与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和新建工程的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城市景观亮化的规划、设置和验收。

(7)参与城市绿化总体规划和新建绿化工程方案审定及验收。

(8)负责城市容貌管理;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定城市管理领域内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区户外广告、店招设置规划和审批,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9)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市场、摊区、夜市、便民服务点、停车场(点)、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电话亭、邮政报刊、城市雕塑、街名牌、电力配电箱、红绿灯、指路牌、休闲座椅、宣传橱窗等公用设施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10)负责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维护费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和所属事业单位和资金核拨,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1)参与涉及市场、停车场、修车场(点)、洗车场(点)餐饮、娱乐、散体建材销售、废品收购站(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事项的职责。

(12)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办理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有关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议案、提案;受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举报投诉。

(13)负责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事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审定、错案的纠正和错案责任追究以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14)负责贯彻落实创新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负责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15)牵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目标任务和考核;对县市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指导城市管理协会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城区基本卫生秩序,致力于打造宜居环境、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6年荣获四川省住建厅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

1.管理执法并重,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创新执法模式,管理举措更加有力。

在城管系统推行“一拍三劝导”工作笔记模式、“城管+”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城管执法正规化建设水平,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和为民服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市容秩序逐步规范。坚持严格执法,强化街面巡查和专项治理,全年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先后出动执法队员14.81万余人次,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22.498万余人次,查处市容秩序各类违章违法行为25.149万余起,城市市容秩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 加强部门协作,违建势头得以遏制。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除存量”的思路,加强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协作,组织相关执法力量,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执法和“四线”综合整治。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5931宗,拆除整改面积453732平方米。

2.坚持法治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成效初显市容管理迈向法治化。

牵头起草了绵阳地方立法第一部实体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审议后,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现已于2016年12月20日正式公布,今年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城管执法走向规范化。在扬尘污染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占道经营等方面,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实行严管重罚,效果良好。全年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无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无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败诉,行政审批群众有效投诉率为“零”,无因违法决策被追究行政责任事件发生。2016年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表扬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

3.加强环境治理,市容环境卫生秩序良好提高城乡环卫工作质量。

城区300多条街道950余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实现市场化作业全域覆盖,机械化作业率超60%,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36.12万吨,达标处理排放垃圾渗滤液5.42万立方米,医疗垃圾1506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全市270余个乡镇3000余个村已经建立健全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切实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开展清洁城市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推动清洁城市环境活动的开展,逐步实现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4.夯实基础设施,市政环卫硬件设施持续完善加快设施建设。

市本级首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签约项目,截至2016年12月底,中科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一期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可达1000吨,2017年下半年正式投产。作为全国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完成了收运车辆、专用收集桶的选型,购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辆6台、餐厨垃圾塑料收集桶2000个等工作。投资建设了6座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向省住建厅争取到3个污水管理项目、50个落后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新建城区8座公厕等项目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到2016年,共计投资1.76亿元,完成城市功能性照明、景观性照明建设。完善城市家具。完成城区LED 显示屏维修加固工程、全城交通隔离护栏改色工程。新建防翻爬护栏200米、人行道隔离护栏1626米、非机动车存车杆100套、U型杆500套、管理类标牌50套、指路牌改版面22套、公共木座椅80套、广告牌编号标志60套。

5.突出城市特色,城市面貌得以改善。

按照《绵阳市城区城市家具色彩设计方案》和《绵阳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6-2020)》,在色彩色调、服务功能等细节上融入城市符号和元素,对城区交通隔离护栏、果皮箱、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城市家具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步改造。完成近郊乡镇以及辽宁大道等干线公路沿线乡镇店招店牌改造提升,拆除违规店招99处,广告1500处。会同交警、旅游等部门推进城区道路指示牌和63块旅游景点“双语”标识牌的新建和改造。完成滨江广场河堤面江方向外立墙15幅绵阳旅游景区3D画。

6.坚持效能优先,民生政务水平提升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行政审批严格实施“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突出“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模式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针对群众的需要,窗口还采取了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方式,平均每月达10余件。全年行政审批窗口共办理行政许可1981件,在承诺办件提速到75%的基础上,再次提速到98.75%以上。政民互通平台受好评。全年办理书记市长信箱325件,处置率99.38%;受理12345市长热线562件,处置率99.29%;12319城市管理热线9289件,处置率94.94%,市民满意率96.05%;受理网上举报243件,处置率99.18%。充分利用网络论坛“12319”官方ID回复和“绵阳城事”微信、微博,不断拓宽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深度和广度,网络民意收集、处置、回复机制和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绵阳城事”微信公众平台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卓越奖”,12319官方ID荣获2016年度最受网民喜爱的四川政务机构“最佳服务奖”。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3个(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绵阳市数字化城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收入合计34140.01万元,较2015年增加5298.68万元,增长18.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民生保障类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40.01万元,占76.5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000万元,占23.43%。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支出合计36623.67万元,较2015年增加8979万元,增长32.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民生保障类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58.08万元,占16.27%;项目支出30665.58万元,占83.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140.01万元,支出30148.7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39.12、下降8.21%,支出总计增加5708.25万元,增加23.2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9.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2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287.67万元,下降26.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9.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95万元,占6.19%;医疗卫生支出87.5万元,占0.94%;节能环保支出227.46万元,占2.46%;城乡社区支出8064.94万元,占87.10%;住房保障支出266.92万元,占2.88%;其他支出(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前期工作)40万元,占0.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款)4(项):2016年决算数为57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类)4(款)5(项):2016年决算数为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1(款)1(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46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正在建设,工程未完工。

4.城乡社区支出(类)3(款)6(项):2016年决算数为806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款)2(项):2016年决算数为266.92元,完成预算的100%。

6.其他支出(类)1(款)1(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5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88.9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9万元,比2015年增加37.18万元,增长49.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8.26万元,构成如下:市环卫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8.59万元。包括购置餐厨垃圾收运车205.5万元、可卸式垃圾收集箱231.8万元、餐厨垃圾收集容器79.3万元、移动公厕66.55万元、环卫数字化监管系统93.6万元、可卸式垃圾车66.2万元、电脑等办公设备1.35万元,生活垃圾清运服务1819.43万元,城区街道清扫保洁服务采购2299.16万元。市照明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景观照明维修劳务)支出43.82万元。市数字城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8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包括数字城管采集经费184.10万元,城管对讲机通讯费32万元,大屏视频监控系统租赁费9.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有车辆16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2380.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绵阳科技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2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离退休经费支出。

6.医疗卫生(210类)(04款)(09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医疗卫生(210类)(05款)(01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210类)(05款)(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210类)(07款)(99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计生奖励支出;医疗卫生(210类)(10款)(16项):指行政单位用于食品监督管理方面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13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循环经济(含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1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2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的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4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99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99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5款)(01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置、公厕建设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按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3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0.其他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本系统用于餐厨垃圾处理PPP项目论证、评价等前期工作支出。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决算公开—四川省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27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