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045/2015-0004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03-20
文号: 关键词: 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03-20 18:40文章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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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园林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执法监督。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及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拟定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核准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具体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承办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指导、管理建筑市场与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指导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各类房屋建筑项目、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其配套的管线与设备安装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批;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指导和组织减灾防灾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七)承担指导全市城市和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路灯、城区堤防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造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风景园林名胜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领域的建筑节能及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墙改和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设领域减排;组织实施建设领域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推进建设科技“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推广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学会、协会的监督管理。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5年市住建局主要工作

  2015年住建系统全面贯彻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市政府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绵阳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助推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国家科技城建设。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安全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业。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工程合格率100%;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贯彻和落实好国家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提升村镇建设质量和效益为工作重点,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富民强镇为目标;狠抓燃气、供水、桥梁、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逐步建立安依托数字化和信息化,积极推进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重视宣传和网络理政工作,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南山公园、市西山公园、市人民公园、市富乐山公园、市城建档案馆、绵阳市绿化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和绵阳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05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056.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056.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03.57万元,医疗卫生157.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3,076.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8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以及建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职工薪酬、城市基设施建设及维护、城市防洪、城市绿化维护、城市园林四大公园绿化管护,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城建监察执法、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督、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建档案管理等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用于城市防洪排涝、河堤维修维护、雨污水泵站提升运行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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