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045/2016-0002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10-25
文号: 关键词: 决算

关于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10-25 16:33文章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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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15个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有关规定及工作计划;负责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设科技、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园林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房屋登记、城市房屋安全、抗震设防及加固、物业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房产信息档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建设工程造价及标准定额、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房产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拟订房地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履行证后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确认、预售资金监管、市场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

  (四)制定建筑市场、施工市场、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性措施;承担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从事建筑活动市场准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供气、供水、热力、排水和节水工作并对城区相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各类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各村的审核、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和市有关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针;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和考核指标。

  (八)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审核,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及抗震加固监督管理。

  (九)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推广与应用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住建行业节能减排、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十)负责收集整理、统筹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拟订市本级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储备,负责是本级财政投资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风景区管理和绵阳城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区和风景名胜内的生物多样化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拟订全市风景园林事业的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城市绿化、市政桥梁、排水排涝官网及泵站的维护和监督管理及指导。

  (十三)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指导全市房屋登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和相关农屋资产转化工作。

  (十五)拟订全市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核准、审核。

  (十六)拟订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市级单位政策性住房出售的审批及上市交易的监督管理;负责在绵市级及以上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市本级单位房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核准;指导全市房改政策的实施。

  (十八)拟订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措施,指导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九)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政策措施;拟订编制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和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十)负责全市房产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房产信息系统安全的管理;负责城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审核。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工作。

  (二十四)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五)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行业学会协会的监督管理。

  (二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科技城、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幸福美丽绵阳战略目标,科学统筹、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年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完成31.9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98.35亿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80亿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成效显著。2015年度,我市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共计135个,完成投资31.9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保障房建设及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超额完成。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任务12861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3932套,全年我市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3692套,占目标任务的106.5%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已货币化安置6069户,占目标任务的154.3%,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2015年,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我市以稳定投资、促进销售、调整结构、平稳房价等为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房地产新政,有力促进了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商品房销售逐步回暖,市场发展总体平稳、健康、有序。建筑业发展势头强劲。201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8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6亿元,增长率13.8%。新型城镇化工作统筹推进。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均全面完成。11月,我市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同时,第三批5个“百镇建设行动”镇的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我局牵头起草的《绵阳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已成为指导我市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成果明显。2015年,我局以建设“幸福美丽绵阳”为抓手,强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市住建局负责的8个美丽绵阳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可以确保在2016年春节前完成。房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四川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升级改建工作。房屋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启动并完成了全市老楼危楼排查工作。白蚁防治扎实推进,技术储备、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白蚁预防施工面积52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0.5%,被四川省房协评为四川省白蚁防治工作先进单位。房屋征收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出台了《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征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征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得到有效监管。坚持“工程质量标准、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执法”三条底线不动摇,严格贯彻《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作用。实现全年行政处罚无错案,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的案件发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更加高效。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项,清理后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提速73%。评价满意率100%。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秩序。城市运行维护工作推进顺利。2015年实施了道路渠化及过街安全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了平政河两岸道路提升改造、五一广场及涪江二桥下穿排涝应急、张家营(磨家)雨水提升站改造等多个工程,调、安、换雨污水井圈井盖及雨水箅、零星维护人行道、维修涂刷绿道、修补车行道、改造排水管道等。我局通过完善预案、强化巡查、重点监控、整治内涝等措施,确保突发灾情、险情可及时处置。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系统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2015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深入开展法治绵阳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该行政单位包含1个行政独立编制机构(机关)和1个参公事业独立编制机构(园林处)、1个其他事业独立编制机构(白蚁防治所),都统一在局机关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是绵阳市建设监察支队和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市南山公园、市西山公园、绵阳市城市绿化中心、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工程造价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市房产交易信息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0,355.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094.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56.3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6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50,355.9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931.33万元,医疗卫生203.84万元,节能环保496.3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7,219.23万元,农林水事务660.1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1.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413.01万元。

  四、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休金、退休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由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尚未正式实施,退休人员经费暂由我单位管理发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课题研究和推广应用、城市排水设施信息平台建设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白蚁防治工作;收费成本性支出;房屋征收与安全工作;绵阳市城市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绵阳市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建筑业管理;城区井圈井盖、雨水口(进水口)日常维护维;全城区雨污水井、雨水收集口、雨污水管道清;2015年参展成都房交会工作;四大公园管护;幸福美丽绵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升站设备日常维护、维修材料;城区桥梁检测检修维护;全城人行道、车行道、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城区各泵站清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程档案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全市绿化栽植养护;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维护;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购房安居补助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雨污水提升站专用设备更换及大修、河堤维修维护、雨污水提升站日常运行、防洪排涝等支出。

  (六)资源勘探信息,主要用于散装水泥管理的培训、宣传推广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2015年住建局系统政府采购各项物资和服务2161.68万元,其中:货物类1144.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雨污水提升站专用设备、绿化养护专用设备、公租房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类13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人民公园迎春灯展的制作;服务类883.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人民公园迎春灯展的运行、房地产信息系统基础资料和数据的扫描录入、部分城市重点建设办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价等服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5年住建局系统的机关运行经费总额25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174.03万元,参公事业单位(城建监察支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经费84.97万元。 
        附件:

  附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总表》

  附表三、《支出总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明细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5年住建局系统占用国有资产总额35399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487.55万元;在建工程143083.26万元;其他资产0.05万元;固定资产13426.7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2917.05平方米,价值6804.51万元,公务用车159辆,价值3091.76万元,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3台,价值671.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858.97万元)。
        
附件:

四川省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决算(汇总)


附件:

2015年决算公开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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