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3045/2018-0016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11-08
文号: 关键词: 农村土坯房改造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11-08 10:01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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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2月2日印发了《绵阳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17年11月9日,省政府在遂宁市召开了全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现场会,会上传达了省委王东明书记指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宁,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莅临会议并讲话,同时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宣布全省正式启动这一重要工作。按照省上要求,从2018年开始到2022年,逐年按20%,40%,70%,90%到全面完成的进度安排,实施这一专项行动。

  基于以上背景,根据政府工作安排,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起草了《绵阳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在起草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研、先后三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2018年1月12日,罗蒙副市长召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除平武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原则上同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经市七届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方案》。

  三、《方案》的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机制创新为抓手,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分步实施,开展全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美丽繁荣和谐绵阳建设。

  四、《方案》的总体目标

  通过“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3年时间,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19.7871万户农村土坯房的分类改造整治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6.1万户。农户常年居住的唯一土坯房,符合现行中央和省农村住房建设补助政策条件的(含危房改造四类对象、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按现行政策和改造计划实施改造。

  五、推动《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的举措

  在重点工作上,要摸清农村土坯房改造底数,开展评估鉴定,确定改造对象、方式、标准和数量,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实施分类改造;将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方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依靠自身努力改造土坯房;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农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农村土坯房改造纳入统一监管,全面提高改造质量。

  在政策支持上,要用好已有农村住房建设政策,创新思路研究出台专项政策,聚焦无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危旧土坯房实施改造工作。要统一规划设计,简化审批流程,结合当地实际设计土坯房改造方案图集并免费发放;要强化用地保障,安排专项土地指标用于土坯房改造,拓宽土坯房退出渠道,用好增减挂钩等政策,盘活农村集体用地;要实施财金互动,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要加强设施配套;要整合扶贫政策,优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改造,涉及土坯房改造的随迁户可享受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贫困县可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

  接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组织各部门、有关县市区开展《方案》学习贯彻活动,指导有关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务实举措,并将“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管理,确保绵阳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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