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2402-00022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2-26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2024-02-26 16:40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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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编制服务

2.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元(超出限价视为无效)。

二、采购人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 按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信息化项目统一运维”方案编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数字化发展科、市财政局财评中心的相关评审,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建设方案。

(二)对市生态环境局各科室、下属单位现有信息化项目进行调研和分析。在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确定项目方案;确定纳入本项目的内容、暂不纳入和不纳入本项目的内容;按照基础保障和专业运维两大类进行分类运维;对纳入本项目的运维内容给出详细的运维方案和保障措施。

四、保密要求

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宜,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工作内容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现,供应商须向业主单位赔偿合同金额5-10倍罚款,同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设计方案,完成项目方案财评正式结果为止。

六、验收标准

项目方案收到财评正式结果,提交胶装纸质方案3套,word版方案光盘1套。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支付50%;项目方案收到财评正式结果,完成资料移交后,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支付50%。

八、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质需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信息化工程设计资质或咨询资质。

九、报名资料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00。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70260;

报名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中路10-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106办公室。

报名要求:请报名人员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现场报名。

十、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星期五17:00前。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

比选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资格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6.特殊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信息化工程设计资质或咨询资质。

(二)商务技术响应材料

响应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保密要求、服务期限、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内容要求的应答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三)报价函(原件);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一、比选评审

(一)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3月4日星期一9:10,地点:玉泉中路10号绵阳市环保局1楼103室。

(二)开标

(三)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四)综合评分。

(五)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响应文件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 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未签字;

3. 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未按时报名或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比选人: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中路10-1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1楼106室。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70260


附件:

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依据

1

报价

15分

在满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有效报价)×15。

2

技术方案

18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项目背景目标②项目设计整体构架③项目方案难点分析。以上 3 项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8 分;每缺少一项扣6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3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关联性不强等情况。

3

服务方案

18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①人员安排②进度计划及措施③质量保证体系。以上 3 项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8 分;每缺少一项扣 6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3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关联性不强等情况。

4

履约能力

人 员 配 备

7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 4 分,具备中级工程师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通信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得 3 分;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在职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履 约 经 验

3分

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后续服务方案

18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后续服务团队;②后续服务流程;③后续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 3 项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8 分;每缺少一项扣6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3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关联性不强等情况。

6

保密措施

1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密措施(内容包含①保密方案;②保密制度;③保密措施。) 进行综合评审,以上 3 项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8 分;每缺少一项扣6 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3 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少、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关联性不强等情况。

7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3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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