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2302-00023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2-22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市级物联网接入中心和视频接入中心建设及数据资源中心升级实施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市级物联网接入中心和视频接入中心建设及数据资源中心升级实施方案编制比选公告

2023-02-22 10:35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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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级物联网接入中心和视频接入中心建设(以下简称“双中心”)及数据资源中心升级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级物联网接入中心和视频接入中心建设及数据资源中心升级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2.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000元(超出限价视为无效)。

二、采购人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三、服务内容

(一)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双中心建设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物联网、视频基础设施实际建设情况,开展双中心的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双中心接入平台的部署,前端设备接入,对接省、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

(二) 基于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建设现状,结合省、市级十四五规划、市级双中心建设,对绵阳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整合全市生态环境数据,构建生态环保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采集、整合、交换共享的统一标准,为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提供标准数据支持,为生态环境系统数据共建共享、业务协同提供数据基础。

(三) 开展实地调研,摸清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物联网接入中心、视频接入中心与数据资源中心建设现状与应用需求。包括系统现状、基础设施、支撑系统及平台、应用系统、安全等方面。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科室调研、市级相关部门及省厅协调、对接。

(四)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现行政策中对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相关要求。

 

四、服务要求

建设方案应按照《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绵阳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2号)、《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审核验收管理工作的函》(绵政监函〔202081号)要求进行编制。按照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门户展现层、安全保障体系、网络管理体系的划分,对系统进行整体框架逻辑的设计。根据整体框架设计的内容,针对每个子系统进行详细设计。根据分项设计的内容,设计建设管理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依据采购人需求及市场情况编制概算表(设备选型、设备参数、设备定价等)。

五、保密要求

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宜,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工作内容及相关信息,一旦发现,供应商须向业主单位赔偿合同金额5-10倍罚款,同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出具初步设计方案,70天内出具正式设计方案。

七、验收标准

按照业主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包含胶装纸质方案3套,含word版方案光盘1套。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支付50%;设计方案通过验收后,收到付款申请和发票后,支付50%

九、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类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十、报名资料递交

报名截止时间:202331日星期三17:00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70260

报名地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中路10-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106办公室。

报名要求:请报名人员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现场报名。

十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33日星期五12:00前。

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

比选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资格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法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5.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

7.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商务技术响应材料

响应比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保密要求、服务期限、验收标准、付款方式等内容要求的应答资料(加盖公司鲜章)。

(三)报价函(原件)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比选评审

(一)比选开始时间:202333日星期五14:00,地点:玉泉中路10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1103室。

(二)开标

(三)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四)比选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就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比选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一轮或多轮报价。在资格、符合性、质量、工期和服务等方面满足本比选文件前提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作为本次评审的中选价格。成交价为项目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工作的所有费用,业主方不再因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条件(优惠幅度、工期等)比其他报价文件异常低,比选人可要求供应商对遵守参加比选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书面解释。比选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有权依据比选小组的评审意见拒绝不合格的报价文件。

(五)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法。(比选文件请于下方自行下载)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响应文件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 比选申请书未密封;

2.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未签字;

3. 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 未按时报名或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

    附件:比选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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