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2109-0000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9-26
文号: 关键词: 2020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2020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2021-09-26 16:59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2020年度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公开时间:2021 926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4

第四部分 附件.......................................... 40

附件1............................................. 40

附件2............................................. 5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高位推进生态环境工作。

一是加强系统谋划提请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和八次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等市级会议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相关工作作出批示37次,并先后8次现场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及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出台《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制定实施差异化的2020年度县市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督导体系、奖惩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为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统筹推动。通过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在《绵阳日报》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报,每两月安排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园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述职,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发布等措施,倒排工期、倒逼任务、倒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截至11月底,市城区优良天数率为89.9%PM2.5浓度为31.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3%十三五以来有望首次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我市9月、10月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分别排名第12位、第7位。一是源头严防。实行市污防攻坚办大气污染防治周五例会制,每周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进行预测分析、安排防控重点。制定夏季16条、秋冬季21条防控措施。新增9个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取消主城区固定祭祀焚烧点,出台《禁止露天焚烧11条措施》,实行全域全面禁烧和资金扣缴制度。二是过程严管。建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快速反应指挥平台,新建86个高清视频监控,接入79个公安天网视频监控、163个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等在线信息,利用大数据预测、AI智能识别等,对重点管控区内的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识别、定位、取证,并快速处理污染问题1000余次。三是末端严治。在全省率先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利用遥感抽测柴油货车10.9万辆,筛查超标黑烟车162辆,处罚款3.24万元。开展VOCs专项执法,共检查企业677家,处罚款175万元。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测,共约谈并依法处理加油站19家。对38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抽测,筛查排放不合格机械58台,处罚款29万元。同时,强化秸秆禁烧,先后在全市通报露天焚烧19起,扣减9个县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绩效分值。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一河一策”,全市7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中,6个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13个水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一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完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行动整治任务,实现全市涉水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推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13家“三磷”企业全部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加强城镇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动污水设施建设完善及问题整改,实现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超过100mg/L。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启动并完成2个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力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57个地块采样监测、39家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等工作;扎实开展安州区、江油市5个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指导安州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二是扎实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江油国大水泥年处置10万吨危废正式投入运行,东江环保公司和格润中天公司危废处置项目开工建设。涪城盛溢公司、江油岑恒公司、游仙申腾公司已取得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全市危废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扎实开展矿山矿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非煤矿山636座,排查问题12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16个,其余4个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

4)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12个县市区(园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全市67.83%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38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10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的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有序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76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标志标牌、隔离网等规范化建设。前期排查的54个环境问题已按要求整治。三是有序推动“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年未新增重点问题,各年度“绿盾”发现问题整改有序推进。观雾山、弥江河、游仙水禽湿地三个自然保护区完成省级管理成效评估。

3.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抓实上级督察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标对表、规范销号。截至11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2项,已完成27项,完成率84.4%,移交信访问题497个,已完成489个,完成率98.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11项,完成率78.6%,移交信访问题161个,已完成159个,完成率98.8%;省环保督察问题494个,已完成486个,完成率98.4%;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19个问题,已完成17个,完成率89.5%;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40个,已完成34个,完成率85%,移交信访问题88个已完成84个,完成率95.5%。我市各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均符合时序进度,无逾期问题。安州区磷石膏问题整改已完成消纳和封存,正按程序销号。

2)加大督导力度。每季度函请联系县市区(园区)的市领导带队,对需长期关注和当季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督导,今年已下沉督导49次。建立市级部门专家库,组织11个行业部门90人次督导点位117个,交办问题41个。市生态环保督察办开展双月暗访,组织70人次暗访点位200个,交办问题164个。同时,自12月起,组织对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等国家层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核查。

3)加快起底补短。组织在全市集中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共自查问题863个,并将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实行市、县及行业部门领导“一对一”结对攻坚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深化服务保障。全力服务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全程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平均审批效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78%以上。创新推出“环保贷”绿色金融产品,对环保诚信企业给予0.2-0.6%贷款利率优惠,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亿元,成功惠及企业11家,发放贷款1.02亿元。探索推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环境行政处罚罚款,为9家企业延交罚款178.3万元。加强与农行、农发行、商业银行合作,组织包装融资项目289个、涉及资金需求404亿元,已获得银行贷款支持12亿元。

2)强化监督执法。充分发挥“测管协同”机制作用,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0年共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30件,处罚金额644.1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5件,责令限产停产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

3)坚持绿色发展。完成三轮绵阳市“三线一单”数据资料收集工作,编制完成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技术方案。核发排污许可证434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企业登记备案6600余家。全年审批环评项目445个,总投资近314亿元。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三十佳环保”评选、“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全力引导社会各界深度参与。

5.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全力抓好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疫情期间,常态化组织人员对13个县市区(园区)27家定点医院和接入城镇污水厂进行排查,每日调度。

2)持续做好涉疫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利用11个水质自动站、15个空气自动站,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并通过手工采样的方式,对全市37个地表水断面、2个市级、9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3)妥善处置各类医疗废物。严格落实“三个专人”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视频监控系统,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进行跟踪督导监管,保障医疗废物规范收运、安全处置,坚决防止医疗废弃物造成的二次疫情传播。截至11月底,全市共收集处置医废2967.85吨,其中疫情医废75.22吨,收集处置社会源废弃口罩共8.93吨,均做到日产日收、日产日销。

6.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1)聚焦政治建设,强化主责主业。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7次,涉及党建工作17次。制定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具体责任清单、党组从严治党清单及任务安排、党建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再评估。

2)聚焦思想教育,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谈心谈话。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在线学习和线下学习,编发《常用党纪法规工作手册》等学习手册7种,创新举办生态环境系统“四讲三会”周讲堂,以现场会和视频会形式,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党建工作、政策法规进行培训解读,截至目前共举办17期,18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五重守初心”等主题党日活动。编发《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配备专(兼)职人员,先后在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或新媒体刊播新闻稿件1000余篇。

3)聚焦廉洁从政,强化作风效能。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等,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严格对选人用人、党员领导干部赌博敛财和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进行整治。持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强化内部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及时建立完善考勤、财务管理等14项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二、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市环境保护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含绵阳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3.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5.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736.0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39.39万元,下降9.86%。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收回部分专项资金和能力建设项目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85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15.73万元,占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万元,占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60.61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48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2.57万元,占25.44%;项目支出8567.14万元,占74.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53.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88.19万元,下降6.9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收回部分专项资金和能力建设项目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18万元,增长71.77%。主要变动原因是持续对项目进度监管,加快财政资金支付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27万元,占2.76%;卫生健康(类)支出69.98万元,占0.62%节能环保(类)支出10240.68万元,占90.69%城乡社区(类)支出477.95万元,占4.23%住房保障(类)支出182.09万元,占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91.86完成预算65.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9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应缴的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40.02万元,完成预算9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结转当年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该奖金应待年度终了后经市人社局考核审批后发放。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90.69万元,完成预算6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以及包括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97.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能力建设设备采购结余资金,已经于2021年初财政收回。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61.86万元,完成预算7.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5053.52万元,完成预算7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以及包括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128.21万元,完成预算7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资金。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出决算为1780.84万元,完成预算4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排污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出决算为732.27万元,完成预算9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已经于2021年初由财政收回

2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出决算为411.67万元,完成预算3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出决算为477.95万元,完成预算9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资金结余,年度终了后由财政收回。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83.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清册发放后存在资金结余,需待财政收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土地补偿、无形资产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95万元,完成预算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24万元,占8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1万元,占12.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24万元,完成预算54.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65.8万元,下降50.99%。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新车购置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行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环保及公安联合执法、网格化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环境及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投诉纠纷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1万元,完成预算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77万元,增长46.43%。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活动接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96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生态环境考核及人事相关工作,支出0.16元;

2)土壤环境监管工作,支出0.23万元;

3)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支出0.22万元;

4)大气环境监管工作,支出0.75万元;

5)环保督察工作,支出1.55万元;

6)核与辐射安全和应急工作,支出0.5万元;

7)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支出0.09万元;

8)水环境监管工作,0.43万元;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支出0.58万元;

10)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支出0.48万元;

11)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支出0.07万元;

12)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支出0.28万元;

13)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支出0.10万元;

1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支出1万元;

15)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1万元,包括:接待省总站来绵开展2020年土壤环境监测智联监督检查工作,餐费484元;接待省总站赴绵调研工作,餐费718元;接待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专家来绵进行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培训工作,餐费486元;接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专家,餐费598元;接待省生态厅来绵开展监测成本核算调研工作,餐费1281元;接待广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来绵考察学习,餐费798元;接待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专家来绵(市生态环境系统大比武相关工作),餐费518元;接待国家总站土壤环境质量检查,餐费729元;接待甘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来绵交流学习,餐费1191元;接待德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设备调研和学习交流,餐费640元。(含往年清退接待费300元)

16)技术环境累积剂量比对、上岗考核、采样、高压电离室校准、技术交流等,支出0.56万元;

17)辐射环境实验室技术学习交流,支出0.1万元;

18)开展辐射环境实验室间比对工作,支出0.1万元;

19)开展辐射监测自动站运维现场技术交流工作,支出0.2万元;

20)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管理术交流工作,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无外事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6万元,比2019年减少4.7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的增加导致经费增涨,职工福利费支出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同年,参公单位因人员减少导致运行经费下降,网络通讯费等开支减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3.59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会议支出、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中心设备采购、全省应急监测车采购、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服务采购、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扫描监测服务采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服务采购、《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采购、绵阳市臭氧和颗粒物来源解析项目采购、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采购、绵阳应急环保管家服务方案采购、市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购、市横向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提升重点园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市2019年度土壤环境监督性检测服务采购、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设备采购、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采购、全自动恒温恒湿称量系统政府采购、经开区孵化园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采购、虚拟机环保云平台主机扩容采购、颗粒物组分站建设项目采购、绵阳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雷达走航扫描监测能力建设采购、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运维、绵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数据汇总及技术分析报告编制采购、大气污染第三方巡查服务采购、2019年度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服务采购、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政府采购、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配套设备(第二次)政府采购、办公电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虚拟机环保云平台主机描容采购、绵阳市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项目采购、绵阳市固定污染源自功监测监控数据平台对接服务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4.33万元,占政府购支出总额的67.8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2019年车辆占有量减少的原因主要为根据车改拍卖和上收数量,核销车辆在有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无项目需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所有4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指标基本无偏离情况存在,执行良好。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6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指标设置合理,基本无偏离情况存在,执行良好,未完成的项目均为能力建设相关项目,存在采购执行时间较长、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核与辐射安全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经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专项经费”“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等4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核与辐射安全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2020年完成了我市与遂宁、广元、阿坝签订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与科学城安监环保局签订污染防治暨核与辐射监管合作协议,共享跨辖区的核技术利用企业和辐射项目监管、检查、执法信息,建立交叉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汛期妥善处置1I类放射源可能被水淹的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有效防范水灾可能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参与实施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核辐射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辐射事故发生。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核与辐射安全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各市、区联防联控监管合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了环境应急能力。无特别问题,下一步措施:持续完善绩效指标合理化、科学化设置。

 

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

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20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0

1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批复》(绵府批复〔20198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科学技术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绵环发〔201922号,开展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
1.
组织召开辐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一线辐射应急人员核与辐射应急培训。
2.
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及核与辐射科普宣传。
3.
开展绵阳市地表水放射性水平现状调查、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治理专项检查。4.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

已完成。
1.
与遂宁、广元、阿坝签订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与科学城安监环保局签订污染防治暨核与辐射监管合作协议,共享跨辖区的核技术利用企业和辐射项目监管、检查、执法信息,建立交叉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
2.
汛期妥善处置1I类放射源可能被水淹的环境安全应急事件,有效防范水灾可能引发的次生辐射安全事故。
3.
参与实施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核辐射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辐射事故发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万元)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及核与辐射科普宣传。印制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手册和展板,利用各类媒体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机,开展辐射安全法规宣传与知识普及活动。包括宣传资料制作费3万元,宣传册印刷、展板印制,媒体刊登发布,宣贯活动开展等

2.3

10万元

 

开展绵阳市地表水放射性水平现状调查、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治理专项检查。委托有能力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预计产生本单位监督检测人员的差旅费、车辆保障费、资料印制费、宣传制作费、成果发表、劳务费等其他保障工作运转的费用开支

2

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辐射事故演习结合辐射设施演习联动进行,启动绵阳市辐射应急响应组织,按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实施程序的相应行动方案进行评价。验证通讯、指挥、评价等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辐射应急响应人员的相应能力。包括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剧本编制咨询、车辆保障、演练场地租用、专家咨询等相关开支

3

组织召开辐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一线辐射应急人员核与辐射应急培训。参训人员拟为系统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辐射应急人员约45人,拟开办3期业务培训班,每期2天。按200元每人每天预计

2.7

质量指标

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辐射事故演习结合辐射设施演习联动进行,启动绵阳市辐射应急响应组织,按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实施程序的相应行动方案进行评价。验证通讯、指挥、评价等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辐射应急响应人员的相应能力

开展应急演练

已完成

 

对辖区内具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进行检查,分类统计放射性废物产生情况,对放射性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监测和处置情况加强督促和指导,促进废物最小化。检查评估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落实情况,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程序,监察实体防范设施措施情况,督导企业提升安全与应急意识和快速响应能力。

按照相关制度及目标任务

邀请专家给市内各级辐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一线辐射应急人员授课。

召开培训会

时效指标

按照《规划》内容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对该方案进行实施、宣贯、调研、评估、考核

2020年全年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印制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宣传手册和展板,利用各类媒体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机,利用多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辐射安全法规宣传与知识普及活动。

扩大普及范围及知晓度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完成三轮绵阳市“三线一单”数据资料收集工作,编制完成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技术方案。核发排污许可证434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企业登记备案6600余家。全年审批环评项目445个,总投资近314亿元。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通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了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审批能力及环评机构环评编制技术能力。无特别问题。下一步措施持续完善绩效指标合理化、科学化设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20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

14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14

14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落实治污责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聘请技术专家对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复核,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审批能力及环评机构环评编制技术能力;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成果开展相关管控单元划定及负面清单制定工作,全力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已完成.主要成效:完成三轮绵阳市“三线一单”数据资料收集工作,编制完成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工作技术方案。核发排污许可证434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5份,企业登记备案6600余家。全年审批环评项目445个,总投资近314亿元。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制2019-2020年排污许可证正副本600套,每套约50

3

14

 

到各县市区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工作、赴县市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及推进“三线一单”工作的经费保障,预计产生相关差旅费、车辆保障开支、资料印制费、宣传制作费、劳务费等其他保障工作运转的费用开支。

5.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每年两次,每次约需10个专家审核4天,专家审核费用1000/天,约2万元;评审会会议费按照四类会议标准每人160/天预计,约3.2万元。

5.2

质量指标

全力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主要包括:核定各法定保护地数量及其矢量边界、核定城镇和工业重点管控单元数量及其矢量边界、对环境质量底线中确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削减量或削减比例进一步分配到各区县、各环境管控单元,并在对应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细化相关管控措施、明确和落实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的退出要求、明确本市重点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水平。

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成果开展相关管控单元划定及负面清单制定工作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的当年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20年全年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落实企业治污责任,改善环境质量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说明

3)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2020年实行了“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标对表、规范销号。开展双月暗访,组织70人次暗访点位200个,交办问题164个。全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率84.4%,移交信访问题完成率98.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完成率78.6%,移交信访问题完成率98.8%;省环保督察问题完成率98.4%;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完成率89.5%;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完成率85%,移交信访问题完成率95.5%。我市各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均符合时序进度,无逾期问题。项目全年预算数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环保督察工作部署,强力推进了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和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良好。无特别问题。下一步措施持续完善绩效指标合理化、科学化设置。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20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7

27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7

27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相关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牵头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各级各层次督查督导、明察暗访、调度通报、跟踪督办

已完成。
主要成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标对表、规范销号。全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32项,已完成27项,完成率84.4%,移交信访问题497个,已完成489个,完成率98.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11项,完成率78.6%,移交信访问题161个,已完成159个,完成率98.8%;省环保督察问题494个,已完成486个,完成率98.4%;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19个问题,已完成17个,完成率89.5%;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40个,已完成34个,完成率85%,移交信访问题88个已完成84个,完成率95.5%。我市各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均符合时序进度,无逾期问题。安州区磷石膏问题整改已完成销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万元)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拟开展1次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1次问题整改销号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园区相关领导及具体经办人,每次约80人,每人每次预计经费160元。

2.56

27

 

每两月进行一次巡查暗访。拟成立10个巡查小组,每组4人,每次3天,预计伙食补助100//天,车费300///组,住宿200//天,办公费、资料费等其他保障环保督察开展的开支约500//

23.64

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及信访问题整改情况季调度,召开相关情况通报会、工作协调会,办公费、资料费等,约计每个季度2000

0.80

质量指标

完成央督32项任务214条措施的季调度,494个省督问题季调度,14项央督“回头看”任务季调度,497项央督信访季调度,完成央督7项整改任务并销号,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约谈会共不少于3次,开展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巡查暗访不少于6次。

央督32项任务、14项央督“回头看”任务、央督7项整改任务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央督7项整改任务并销号,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约谈会共不少于3次,开展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巡查暗访不少于6

2020

已完成

 

项目效益指标

环保督察问题有效整改,达到中央、省整改时限要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保障2020年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已完成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说明

(4)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专项经费项目,2020创新建设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系统,现全市已有61个污染源点位厂界安装了噪声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接受考核重点排污单位传输有效率在97%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工作,通过汇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市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大了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力度,严格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促进了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指标设置细化不够,仍需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设立清晰、具体、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做到各项指标编制科学、合理。

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20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专项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

2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

2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10]144号)精神,汇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市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力度,严格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已完成。
主要成效:创新建设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1个污染源点位厂界安装了噪声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接受考核重点排污单位传输有效率在97%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计产生监管、处理声环境投诉所产生的差旅费、车辆保障、劳务费、专家评审费,根据以往年度该项目支出预计支出。

2

2

 

质量指标

汇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市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力度,严格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不断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扩大噪声达标功能区面积;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已完成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说明

(5)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建立市生态环境快反指挥平台,通过“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处置污染问题1100余次。新增9个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取消主城区固定祭祀焚烧点。出台《禁止露天焚烧11条措施》,实行全域全面禁烧。会同德阳、遂宁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对加油站、储油库进行监督抽测,约谈并依法处理加油站19家。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专班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每日开展暗访暗查,倒逼措施落实。2020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89%PM2.5年均浓度33.8微克每立方米,两项指标“十三五”以来首次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9月、10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别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2位、第7位,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成绩。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效益指标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设立清晰、具体、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做到各项指标编制科学、合理。

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20年度)

政策(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使用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00%

其中:中央、省补助

 

 

 

      市级财政资金

20

20

100%

      县级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组织全市开展“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5大工程,全面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012月底前,推进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整理完善减排资料,确保完成率100%;全年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10次、专题培训会议5次,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10次。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中涉及的6个参数较2019年持续改善。

已完成。
主要成效:实行市污防攻坚办大气污染防治周五例会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快反指挥平台,通过“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处置污染问题1100余次。新增9个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取消主城区固定祭祀焚烧点。出台《禁止露天焚烧11条措施》,实行全域全面禁烧。会同德阳、遂宁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对加油站、储油库进行监督抽测,约谈并依法处理加油站19家。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专班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每日开展暗访暗查,倒逼措施落实。2020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89%、同比2015年优良天数增加21天,PM2.5年均浓度33.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28.1%,两项指标“十三五”以来首次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打赢蓝天保卫战。9月、10月环境空气质量分别居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2位、第7位,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成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万元)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5次、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5次,预计每次参会人数平均约50人,按照三类和四类会议费标准预计每人160元。

8

20

 

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培训会议2次,预计每次参会人员平均80人,按照培训费定额标准预计每人400元。

6.4

组织督导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安排及上报相关资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现场督导、资料审核及上报;大气污染防治现场督促检查和巡查;组织涉气项目申报及审核,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预计产生相关差旅费、车辆保障开支、资料印制费、宣传制作费、劳务费等其他保障工作运转的费用开支。

5.6

质量指标

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组织全市开展“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5大工程,全面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012月底前,推进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整理完善减排资料,确保完成率100%

确保完成率100%

已完成

 

推进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整理完善减排资料,确保完成率100%;全年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10次、专题培训会议5次,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10次。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中涉及的6个参数较2019年持续改善。

协调会10次、专题培训会议5次、专项督查10次、参数较2019年持续改善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说明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各单位共计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单位拨来专项经费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支出和计划生育服务支出以外的,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声(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反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0年度,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四川省绵阳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和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和配合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起草核与辐射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涉及本市相关工作。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6.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监督抽测在用机动车的职责,不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和管理计划审核备案的职责。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不再承担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的拟定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0.有关职责分工。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另行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三)人员概况

本部门公务员编制37人、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37人、事业编制90人。截止20201231日,公务员在职37人、行政执法类事业人员在职35人、事业人员在职84人,在职人员较去年同期增加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共17353.58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8555.8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5.7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共113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0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0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582.76万元、资本性支出1085.93万元;项目支出8399.4万元,主要包括 :食品安全监管支出9.9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支出53.00万元、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支出18.8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82.74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19万元、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支出46.5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2万元、大气支出61.86万元、水体支出5053.52万元、噪声支出2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30.75万元、辐射监管支出10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780.84万元、生态保护支出12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66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35.5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11.6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6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1-1.编制完整: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部门所有收入均纳入预算,全年部门预算收支879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1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2万元。未纳入预算编制的其他收入共计60.61万元,未编入预算主要原因为此类收支无法完全预计导致。别为:本级横向转播财政款5万元,分别为市人大和市发改委转来工作经费;非本级财政拨款53.61万元,全为省级下拨各监测站的监测委托经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为车辆报废处置残值收入。

1-1-2.目标制定: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各单位绩效目标要素编制完整,所有指标均做到细化、量化。

1-1-3.编制准确:自评得分:9.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无调剂项目及金额。2020年中期评估调减额度中,支队调减6.8万元为上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非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局机关调减1.2万元为上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非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1-1-4.支出规范: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的现象;无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1-1-5.支出控制:自评得分:0.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214.55万元,项目支出565.2万元,各支出科目与年终决算偏差度大于40%,偏差的主要原因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细化导致。该项不计分。

1-1-6.动态调整:自评得分:6.4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预算总额17343.92万元,预算调剂额为3018.37万元,主要为当年人员变动后对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的调剂、非单位使用的环保专项资金的收回、当年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执行完毕的结余资金。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收回额度1990.5万元。

1-1-7.预算完成:自评得分:5.86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截止6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下达指标565.2万元,执行105.43万元,执行率18.65%;截止9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253.63万元,执行率44.87%;截止11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366.45万元,执行率64.83%;截止12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534.91万元,执行率94.64%。分别得分0.37分、1.35分、1.3分和2.84分,合计5.86分。

1-1-8.目标完成:自评得分:4.65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部门数量及成本指标共设置173个,达到预期值的指标数量134个,该指标得分4.65分。

1-1-9.违规记录:自评得分:1.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316日至430日,市审计局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细化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无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扣减后该项得1分。

(二)综合管理情况

2-1-1.政策执行: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自费改税后,我部门均无行政事业性收入发生,2020年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以前年度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全年所有罚没收入均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和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2-1-2.收入解缴:自评得分:6.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本部门所有罚没收入均由缴款人直接缴入国库。

2-1-3.预算管理: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事项,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和超预算采购的情况发生。

2-1-4.采购实施: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情况,所有采购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各追加专项资金基本做到年底前完成了采购计划申报,局机关2个年底追加采购预算项目未完成采购计划申报,扣1分。

2-1-5.配置使用管理: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交付时均全部准确入账;单位所属资产均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2-1-6.收益核算: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部门处置固定资产均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各单位无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2-1-7.制度建设:自评得分:5.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较完善,涵盖了“建设项目”“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且做到及时更新有关管理规定。

2-1-8.制度执行:自评得分:3.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各单位严格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了“四权分离”的决策机制。

2-1-9.预算编制执行: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0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5.8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70.65万元,未突破年初预算。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3-1-1.自评公开:自评得分:2.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每年单位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随单位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2020年决算待收到市财政决算批复文件后公开。

3-1-2.结果整改: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特别是2020年审计报告中涉及预算管理的问题,各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中进行了整改,对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进行了细化,对单位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的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3-1-3.应用反馈:自评得分:4.00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无绩效结果反馈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部门预算管理执行良好,自评总分82.91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完整,项目绩效目标执行要素齐全,当年无预算项目支出调剂,编制准确;全年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的现象,预算支出调剂额主要包括当年人员变动后对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的调剂、非单位使用的环保专项资金的收回、当年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执行完毕的结余资金。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收回额度1990.5万元。;全年预算完成度较好,项目支出进度分别为18.65%44.87%64.83%94.64%;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率达77.46%;各经经济业务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细化,导致支出科目预决算偏差度较大;二是“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够合理,未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编列;三是预算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和采购项目;四是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要素不够完整,且完指标完成情况较低;五是新增资产配置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做到单位各项经济业务事项事前有评估、执行有计划、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设立清晰、具体、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做到各项指标编制科学、合理;三是加强绩效工作培训。增强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强全职工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0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是否涉及

自评分数

评定依据及说明

是否附佐证材料

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3

3.00

2020年部门所有收入均纳入预算,全年部门预算收支2555.0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未纳入预算编制的其他收入共计60.61万元,未编入预算主要原因为此类收支无法完全预计导致。别为:本级横向转播财政款5万元,分别为市人大和市发改委转来工作经费;非本级财政拨款53.61万元,全为省级下拨各监测站的监测委托经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7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为车辆报废处置残值收入。

目标制定

5

5.00

各单位绩效目标要素编制完整,所有指标均做到细化、量化。

编制准确

9

9.00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无调剂项目及金额。2020年中期评估调减额度中,支队调减6.8万元为上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非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局机关调减1.2万元为上年度结转结余专项资金,非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5

5.00

不存在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的现象;无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支出控制

5

0.00

2020年日常公用经费预算214.55万元,项目支出565.2万元,各支出科目与年终决算偏差度大于40%,偏差的主要原因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细化导致。该项不计分。

动态调整

9

6.40

2020年预算总额17343.92万元,预算调剂额为3018.37万元,主要为当年人员变动后对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的调剂、非我单位使用的环保专项资金的收回、当年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执行完毕的结余资金。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结余收回额度1990.5万元。

完成结果

预算完成

10

5.86

截止6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下达指标565.2万元,执行105.43万元,执行率18.65%;截止9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253.63万元,执行率44.87%;截止11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366.45万元,执行率64.83%;截止12月,预算项目支出执行534.91万元,执行率94.64%。分别得分0.37分、1.35分、1.3分和2.84分,合计5.86分。

目标完成

6

4.65

2020年部门数量及成本指标共设置173个,达到预期值的指标数量134个,该指标得分4.65分。

违规记录

2

1.00

2020316日至430日,市审计局对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细化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无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扣减后该项得1分。

综合管理

非税收入管理

政策执行

2

2.00

自费改税后,我部门均无行政事业性收入发生,2020年产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以前年度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全年所有罚没收入均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和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收入解缴

6

6.00

我部门所有罚没收入均由缴款人直接缴入国库。

政府采购管理

预算管理

4

4.00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事项,不存在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和超预算采购的情况发生。

采购实施

4

3.00

2020年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情况,所有采购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各追加专项资金基本做到年底前完成了采购计划申报,局机关2个年底追加采购预算项目未完成采购计划申报,扣1分。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管理

6

4.00

2020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未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国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交付时均全部准确入账;单位所属资产均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管理

收益核算

2

2.00

2020年部门处置固定资产均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各单位无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情况。

内控制度管理

制度建设

5

5.00

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较完善,涵盖了“建设项目”“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主要经济业务领域,且做到及时更新有关管理规定。

制度执行

3

3.00

各单位严格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和定期轮岗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到了“四权分离”的决策机制

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4

4.00

2020年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5.89万元,较上年减少1.98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70.65万元,未突破年初预算。

绩效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自评公开

2

2.00

每年单位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按要求随单位部门决算向社会公开,2020年决算待收到市财政决算批复文件后公开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4

4.00

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特别是2020年审计报告中涉及预算管理的问题,各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工作中进行了整改,对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进行了细化,对单位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的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分

应用反馈

4

4.00

无绩效结果反馈问题

 


附件2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预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1.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补齐短板弱项。严格执行“一案一策”和时序进度要求,确保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涉及的5项任务全部完成整改。扎实开展“一对一”结对攻坚,全力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同时,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双随机”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流域、企业的环保专项检查力度,并通过购买第三方巡查服务、持续深化暗访督查、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方式,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巡查,坚决守住生态环境领域底线。

2.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打好污防攻坚战。科学合理编制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谋划一批生态环境重大项目,确保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充分利用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成果和110个空气质量微型站、激光雷达走航扫描车等支撑,科学分析城区大气污染成因,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控,确保优良天数率、PM2.5年均浓度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水污染防治方面,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船舶污染“四源齐控”,确保11个国控、9个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持续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加强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控制,加快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科学防控,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3.坚持结果导向,深入实施考核问效。充分发挥市环委办、生态环保督察办、污防攻坚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实施约谈和述职机制,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36条硬措施落地落实。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不断完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用好用活目标绩效考核“指挥棒”,进一步区分工作重点难点实施差异化考核。 

(二)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市项目资金共计5842.21万元,其中: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含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4541.89万元、市监察执法支队69.22万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810.1万元、市辐射环境监测站38万元、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383万元。

2020年一季度累计下达资金1265.2万元、二季度累计下达资金2143.2万元、三季度累计下达资金2494.81万元、四季度累计下达资金5842.21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20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2020项目资金5842.21万元,共执行1870.04万元,执行率为32%。其中: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565.2万元,共执行534.91万元,执行率94.64%;专项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5195.01万元,共执行1310.53万元,执行率为25.23%;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82万元,共执行24.6万元,执行率为3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市财政关于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一规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项目执行期间,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并在事中、事后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局机关科财科及各下属单位财务室对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并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对执行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通报,确保项目资金有效利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2020年度我局总体绩效目标,2020年我局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注重系统谋划,全力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提请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七次和八次会议等市级会议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保相关工作作出批示37次,并先后8次现场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及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机制。深入实施《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36条硬措施》,出台《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配套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差异化的2020年度县市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督导体系、奖惩体系。三是倒逼落地落实。通过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在《绵阳日报》发布污染防治攻坚战报,安排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述职3次,每季度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落实。

2紧盯目标任务,坚决打好年度战役。2020年度及“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大气环境方面。实行市污防攻坚办大气污染防治周五例会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快反指挥平台,通过“快速反应指挥中心”处置污染问题1100余次。新增9个乡镇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取消主城区固定祭祀焚烧点。出台《禁止露天焚烧11条措施》,实行全域全面禁烧。会同德阳、遂宁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议》。对加油站、储油库进行监督抽测,约谈并依法处理加油站19家。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专班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每日开展暗访暗查,倒逼措施落实。2020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89%、同比2015年优良天数增加21天,PM2.5年均浓度33.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28.1%,两项指标“十三五”以来首次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2018年均未完成,2019年完成优良天数达标率)、进入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打赢蓝天保卫战。水环境方面。开展流域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整合水质断面、重点排污口、水电站等水质、排污、水文数据,建立断面水质变化响应机制,快速处置水质异常波动情况3次。开展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协调开展国控断面鲁班水库清淤工作。2020年,7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11月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20位。土壤环境方面。在全省率先完成重点企业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57个布点任务采样方案提交和质控工作,提交率和合格率均为100%。扎实开展5个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进行部署,建立问题排查和整治清单,全面排查非煤矿山636座,发现问题120个,完成整改120个。农村生态方面。实现67.83%行政村、10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标志标牌、隔离网等规范化建设,前期排查的54个环境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治。

3聚焦问题短板,扎实开展补短提质。一是抓实督察问题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省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全市调度视频会3次,及时跟踪督办并对牵头单位发送预警提示函,集中2个月时间组织全面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及时核实整改成效。截至2020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46项已完成整改43项、完成率93.5%,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553个已完成整改551个、完成率99.6%,没有逾期情况。安州区磷石膏问题整改已按程序完成销号。二是强化实地督导。每季度函报联系县市区(园区)的市领导带队,对需长期关注和当季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督导,全年已下沉督导51次。建立市级部门专家库,组织11个行业部门90人次督导点位117个,交办问题41个。市生态环保督察办每双月开展暗访,组织72人次暗访点位200个,交办问题164个。全年制作播放生态环境专题曝光片4期。三是加快起底补短。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专题部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共自查问题863个、完成整改647个。实行重难点问题市级领导“一对一”结对攻坚工作机制,市级领导结对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

4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发展。一是全力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创新推出“环保贷”绿色金融产品,对在生态保护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资金需求的环保诚信企业给予0.2-0.6%贷款利率优惠,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亿元,目前已成功惠及企业11家,发放贷款1.02亿元。探索推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环境行政处罚罚款,为9家企业延交罚款178.3万元。加强与农行、农发行合作,组织包装融资项目289个、涉及资金需求404亿元,已获得银行贷款支持12亿元。推进“放管服”改革,全程介入重点项目环评,安排“企业专员”积极跟踪、上门服务,平均审批效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78%以上,被央视新闻频道宣传报道。二是强化监督引导。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177件,处罚金额805.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3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件、环境污染犯罪2件。组织50余名企业家赴川大锦城学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三十佳环保”评选、“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全力引导社会各界深度参与。三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三个专人”要求,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处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年共收集处置医废3322.7吨,其中疫情医废85.46吨、社会源废弃口罩8.95吨。常态化组织对27家定点医院、城镇污水厂进行排查,利用26个自动站+手工采样的方式,对37个地表水断面、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次指标情况分析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以下简称局机关)各项目为基础进行分析。2020年局机关项目共计44个,项目资金预算总额4468.69万元,全年执行1266.101万元,其中执行率为100%的项目共24个、执行率99-80%(含)共4个、执行率80-60%(含)共1个、执行率60-0%(含)共15个(其中包括一个非局机关执行专项资金,需根据2021年资金分配情况由财政收回再分配)。全年局机关项目执行率为75.47%。通过对各项指标比较分析,全年未完成指标中基本无偏离情况存在,未完成的项目均为能力建设相关项目,存在采购执行时间较长、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

1.数量及成指标。

2020年局机关数量及成本指标共设置64个,指标值4468.69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指标全额完成,专项预算项目指标部分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指标未完成。主要存在部分项目设置指标时数量及成本指标未分离的情况。

2.质量指标。

2020年局机关质量指标共设置25个,完成17个,主要存在专项预算项目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质量指标设置不全的情况存在。

3.效益指标

2020年局机关各项效益指标共设置14个,完成6个,效益指标设置率较低。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一是数量和成本指标内容未分离,不利于评价分析工作开展。二是专项资金项目的各项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三是由于专项资金项目的执行周期长、效率低

)改进措施

1.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单位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做到单位各项经济业务事项事前有评估、执行有计划、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

2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设立清晰、具体、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做到各项指标编制科学、合理。

3加强资金执行率。合理考虑项目的执行周期,特别是采购项目,打好提前量,避免由于执行采购程序导致资金长期滞留无法使用的情况出现。

4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利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断优化单位预算支出。

5加强绩效工作培训。增强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加强全职工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单位支出管理、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优化项目支出、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单位将根据绩效自评的结果,督促各单位、各科室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目效益最大化,财政资金使用科学高效。

(二)公开情况

按照《绵阳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将在2021510日前将2020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汇总.xls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2020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