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91X/202107-00005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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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2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
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为加强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现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入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
二、预算价格:100000(人民币,拾万元整)
三、参加询价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具备采用林格曼烟度法或GB3847描述的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的能力。
3.检验检测单位使用的检测设备已与四川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完成数据联网,实现检测数据实时共享。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7:00。
五、报价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箱:1430479470@qq.com。
六、评定标准: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的前提下,确定提供抽测服务台数不少于200台且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抽测服务台数相同且最多,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人及电话:庞老师,0816-2964058。
该公告由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
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要求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按照指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采用林格曼烟度法或GB3847描述的自由加速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通过“四川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监督抽测数据,并出具有效报告,2021年移动源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完成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不少于200台的目标任务。
二、报价文件包含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供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鲜章)。
3、提供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已通过物联网的方式与四川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联网的有关证明(加盖鲜章)。
4、提供报价表、服务方案(均需加盖鲜章)。
5、提供国家能力认证机构认证的、具备使用林格曼烟度法或GB3847描述的自由加速法进行排放检测的能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拒绝转包。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抽测、出具有效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应资料,经核查符合采购人要求后,完成抽检总数量的50%,支付50%费用,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后,支付另50%费用。
四、报价表
报价表中总价¥10万元为固定报价,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总价 |
抽测数量(台) |
备注 |
绵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抽测委托服务项目 |
100000 (人民币,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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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不少于200台 |
报价单位(签章):
报价时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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