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2106-0014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2-21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21 14:34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和配合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起草核与辐射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涉及本市相关工作。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6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监督抽测在用机动车的职责,不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和管理计划审核备案的职责。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不再承担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的拟定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0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另行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二)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攻坚,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盯目标任务,力争2020年优良天数率达到85.5%(标况)以上,PM2.5年均浓度消减到每立方米39.4微克(标况),全市7个国、省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以“车油路”综合治理为路径,加强机动车污染整治。充分利用大气污染物源解析成果和110个空气质量微型站、激光雷达走航扫描车等支撑项目,科学分析城区大气污染成因,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水污染防治方面。聚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阶段性收官,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行政审批,组织开展典型排污口整治,重点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统筹强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路建设。严格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控制。

2.持续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群众信访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一案一策”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0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2项任务、省环境保护督察应完成整改的49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回头看”问题按时序进度推进,完成安州区磷石膏封存工作。

3.以环境质量目标考核为标准,强化问责问效。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目标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市实施差异化考核,将重点区域总分值的50%用于考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施约谈和述职机制,对未完成2019年市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的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由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约谈。每两个月组织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较差的县市区(园区)进行述职。

4.不断强化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降低环境风险。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和“双随机”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流域、企业的环保专项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和风险隐患防控能力。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巡查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全市重点区域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形式,督促整改到位。建立污染防治攻坚督查专家库,组织精干力量,全覆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实行市县领导挂帅、市县部门、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一对一结对攻坚,坚决守住生态环境领域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55.02万元,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78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压减常年性项目支出,同时减少了2019年一次性项目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收入预算2555.02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5.02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2020年支出预算255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82万元,占77.88%;项目支出565.2万元,占22.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5.02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2.78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压减常年性项目支出,同时减少了2019年一次性项目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5.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57.51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39.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5.0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2.78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压减常年性项目支出,同时减少了2019年一次性项目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5.0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2.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等其他社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奖励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20年预算数为3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5.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70.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020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环保大型宣传活动,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1.15万元,主要用于:(1)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牵头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各级各层次督查督导、明察暗访、调度通报、跟踪督办等。(2)土壤环境管理及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快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路建设;严格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控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3)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对县级及以上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监督检查及检测,按照国家、省级的相关要求,牵头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4)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通过升级、维护“乡镇环境监管移动平台”,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培训、督促检查、考核等,进一步促进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运转。(5)中心机房运行维护工作。机房空调维护,确保电池组正常工作;照明电路维护,主要包括镇流器、灯管及时更换,开关更换等设备更换;对供电线路绝缘检查,防止意外短路;机房其他维护,包括地面除尘、防雷器检查、静电地板清洗清洁等。(6)应急值班室运行维护工作。对书记市长信箱、网络舆情、省厅信箱、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局长信箱、局门户网站信箱进行接访、转办和网上回复。实行24小时值守,接听123692229916热线电话,做好记录。每日进行电话、网络理政、网络舆情等信访记录。(7) 国家环境统计与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网络系统运行工作。管理和维护国家环境统计与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网络系统,对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监控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数据定期备份,每日进行日巡查和故障排查,每周清灰除尘,运维总结月报,每半年总结和意见反馈,每年汇报年度总结和整改建议。(8)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运行工作。管理和维护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及网络,对网络设备、系统设备、储存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数据定期备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9)项目评审业务工作。对绵阳市2020年拟实施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并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进行评审,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完成评审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0)省市县信息化三级统筹项目运行维护。于2020年采购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维护,主要用于虚拟化环保云、市级及各县局网信息安全设备新增、县级网络接入机房、监控大厅大屏及话筒音响设备、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公开显示屏、市县综合业务办公及公众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11)下属事业单位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评审批能力及环评机构环评编制技术能力。(2)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评估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送审稿)》。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1)国(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四川省国控和省控例行监测的有关要求,完成全年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全面准确的掌握绵阳市境内辐射环境质量,及时预警。(2)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工作。依托我市境内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每日24小时连续不间断地向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上传监测数据,及时掌握我市境内辐射环境质量,起到预警作用,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3)监督性环境监测工作。完成我市境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巡检、核安全专项检查、法定节假日及汛期对重点涉源单位及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4)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及污染投诉监测工作。处置辐射环境突发事件、开展辐射环境应急演练和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处理群众对辐射环境问题的投诉监测等。(5)辐射环境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护工作。对辐射环境测器仪器进行维护管理。(6)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实验室分析工作。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调查工作,实现总α、β放射性监测、γ核素分析、热释光计量监测、水中微量铀元素分析、氡、钍、镭、钾分析等。(7)委托性监测工作。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委托性监测技术服务。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1)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运行工作。完成全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有机项目分析工作,获得水环境类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2)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全年每日进行绵阳城区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设置酸雨监测点,逢雨必测;激光雷达站全年无休运行,实时提供大气环境中气溶胶的垂直分布和时空变化等相关信息;利用环境空气移动监测车快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实时提供实地环境空气质量。(3)大气污染源防治VOC监测运行工作。承担非甲烷总烃的手工监测工作,监测频率为5-12月每周一次;承担绵阳市重点排污单位中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的监督性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点位、监测频率、监测项目,统计出各项工作总共需要完成的监测项次;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7]6号),确定每个指标的监测采样及分析费用。(4)声环境质量监测运行工作。完成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工作。(5)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运行工作。承担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监测、环境安全检查和投诉监测、双随机测管协同监测、绵阳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包括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的环境安全检查等监测工作。(6)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重金属监测运行工作。完成我市国控土壤样品的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项目为土壤的pH和有机质;完成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完成2020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分析工作;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7)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修维护工作。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修维护(含仪器配件费);完成常规分析仪器维护(含仪器配件费);仪器检定和校准。(8)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按照上级文件时限要求,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并报送检查情况。(9)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开展环境应急处置车辆保障以及应急装备、药品、试剂储备及过期更换工作。(10)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全市污染源噪声、废水、废气、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PTT应急对讲系统移动端通讯资费;全市现场监察执法的移动执法终端及车载系统专业通讯资费;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及移动执法系统设备维护运行、旧设备更新;更新“双随机”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0年预算数为40.5万元,主要用于:(1)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组织全市开展“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5大工程,全面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整理完善减排资料;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2)秸秆禁烧工作。加强全市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圆满完成我市禁烧目标,并对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3)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维工作。保障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机房运行(系统软硬件维护和专用网络保障),对通过机动车监控平台筛查发现违反《大气法》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罚。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0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大“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做好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完成水环境质量和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汇同有关部门确定我市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加大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力度,严格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项):2020年预算数为92.06万元,主要用于:(1)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基本支出。(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督管理,对转移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核实审查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3)油气回收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加油站、储油库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召开辐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一线辐射应急人员核与辐射应急培训;组织核与辐射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绵阳市地表水放射性水平现状调查、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单位放射性废物治理专项检查;开展市级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1)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工作。对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组织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组织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实验。(2)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暨机动车尾气移动监测车运行维护。确保遥感检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路检抽测业务正常开展,完成遥感监测,按要求实时上传检测数据。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完成自然保护地的实地核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效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20年预算数为553.4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事业单位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基本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33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护(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8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9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我市接待标准及单位接待费报批程序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接待上级检查等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我市接待标准及单位接待费报批程序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5辆,特种专业用车1。较2019年增加载客汽车2辆,均为监测用车,分别用于机动车尾气监控和大气污染监测。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8万元,用于1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等执行公务、环保监察、环保督察、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5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2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和机关人头经费增长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2020年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策划执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8辆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专业技术用车5辆、业务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均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当年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分别用于机动车尾气监控和大气污染监测。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指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指政府在治理噪声与振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指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

      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