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2009-00015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9-27
文号: 关键词: 2019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2019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2020-09-27 17:08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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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5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5

第四部分  附件---------------------------------- 41

第五部分  附表---------------------------------- 6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9

  二、收入总表---------------------------------- 69

  三、支出总表---------------------------------- 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城区优良天数为325天,同比增加25天,优良天数率为89%,同比增加5.4%PM2.5平均浓度37.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7%PM10平均浓度58.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纳入国家、省级考核的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2项任务,整改完成率81.3%,中央环保督察497件信访交办件,整改完成率97.2%,省环保督察发现的49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8.2%。代表四川高分通过国家二污普第三方评估,北川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福田坝水电站被生态环境部授予“最美水站”称号,三台县鲁班镇被命名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镇”,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做法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

1.注重顶层设计,压实责任砥砺推进。一是坚持健全机制。出台《绵阳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三十六条硬措施》,全市污染防治工作的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督导体系、奖惩体系等“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得到进一步完善。其中,在责任体系中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分管领导、分管行业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园区)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园区)主要负责人等6个层面、24项具体责任,确保市、县领导干部将污染防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系统谋划。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委员会会议、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等20余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系统部署。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文件10个,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净土、“散乱污”整治等生态环境“9大攻坚战”,进一步明确了攻坚点、时间表、路线图。三是坚持统筹推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相关工作作出批示62次,并先后10次现场督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及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在《绵阳日报》发布重点任务推进战报,每两月安排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园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述职,每季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发布等措施,倒排工期、倒逼任务、倒查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聚焦重点难点,综合施策补短提质。一是坚持创新方式。出台《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立覆盖所有相关行业部门的《绵阳市环境污染防治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明确对10种突发污染情况进行联动快速处置,实现30分钟内对工地、城区面源等污染行为处理,1-12月处理环境污染事项785件。与绵阳市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环保贷”绿色金融产品,符合“被生态环境部门评为环保诚信企业或环保良好企业”在现行利率定价测算基础上,给予0.2-0.6%利率优惠,有力营造正向激励机制。二是坚持起底补短。今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对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整改周期较长、涉及范围较广及上级发现或我市自查发现但未整改到位的25类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并将发现的1163个问题实行市、县及行业部门领导“一对一”结对攻坚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制定实施整改措施,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坚持绿色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六・五”环境日、“三十佳环保”评选、“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全力引导社会各界深度参与,仅“三十佳环保”评选网络浏览就达226万人次、有效投票122万票。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机制,向重点企业印发《服务承诺书》,持续实施《绵阳市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筑绵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本底。

3.坚决动真碰硬,问题导向真督实查。一是完善督导体系。全面开展领导带头督导,明确市、县和行业部门领导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4次实地督导。深入开展暗访督导,在行业部门选调业务骨干组建5个市级督导组,明确授予督导组5项职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暗拍,今年以来,先后拍摄警示片5期,并在市环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曝光。二是消除监管盲区。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环保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原则,在全市设立309个乡镇环保监管网格和3518个村级环保监管网格,并制定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全天候收集群众环境投诉,对日常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经核实并认定属实的,给予举报人 100 600 元奖励,有效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三是抓好重点管控。对重要节日、秸秆焚烧敏感期、秋冬季攻坚期等三个重点时段强化管控,先后新增9个乡镇列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约谈8个县市区(园区),插旗通报26个乡镇。仅去年12月,全市共出动2.66万人次,组成550个巡查组,检查点位5385个,发现突出问题290个;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检查、劝返和处罚车辆近5万辆。2019年,全市共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256件,处罚金额1495.5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2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

二、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含绵阳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3.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5.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967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640.08万元,增长96.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环保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57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54.64万元,占87.19%;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22.8万元,占12.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9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94万元,占44.23%;项目支出3872.69万元,占55.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41.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77.64万元,增长94.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环保专项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1025.64万元,增长18.48%。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导致人员支出增长,和新增专项工作导致专项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万元,占0.15%;教育支出(类)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87万元,占4.99%;医疗卫生支出68.34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137.77万元,占2.1%;节能环保支出6029.98万元,占91.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73.86,完成预算38.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94.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应缴的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8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40.92万元,完成预算7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实际工作开展后的资金结余。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62万元,完成预算3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以及包括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8.31万元,完成预算9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各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0.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9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出决算为1927.87万元,完成预算4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以及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出决算为183.54万元,完成预算91.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排污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出决算为1067.14万元,完成预算9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出决算为448.38万元,完成预算31.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以及根据资金用途,需跨年度再分配。。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3.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19万元,完成预算6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节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1.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04万元,占9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4万元,占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21万元,年初无预算。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降低18.45%。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因公出国(境)支出出国出境费用的减少。

开支内容包括: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率团赴德国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技术交流任务,该支出为往返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04万元,完成预算79.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0.87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新购车辆导致运维增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无轿车、无越野车、载客汽车2辆。经过2018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4辆、大型专业作业车2辆(车改报废轿车1辆、报废载客汽车1辆,新购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04万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环保及公安联合执法、网格化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环境及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投诉纠纷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4万元,完成预算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93万元,降低13.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我市行政单位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7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支出0.22万元;

2)土壤环境管理及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企业园区土壤管控工作,支出0.14万元;

3)环境保护宣传经费,支出0.05万元;

4)空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支出0.68万元;

5)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支出0.51万元;

6)核与辐射安全及核辐射应急处置工作,支出0.66万元;

7)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支出0.21万元;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支出0.71万元;

9)其他环境保护工作,支出0.17万元

10)医废、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支出0.27万元;

11)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支出0.22万元;

12)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工作,支出0.16万元;

13)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支出0.51万元;

14)环境安全应急工作,支出0.05万元;

15)省级环保资金项目运行绩效评价工作,支出0.05万元;

16)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工作,支出0.09万元;

17)环境监测工作技术交流学习,支出0.12万元;

18)国家网土壤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支出0.10万元;

19)协助监测工作及仪器维修,支出0.07万元。

20)省辐射站来绵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支出0.11万元。

21)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现场考核及日常运维工作,支出0.20万元。

22)辐射环境监测业务工作,支出0.5万元。

23)辐射专项宣导片拍摄工作,支出0.1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3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经济业务事项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社会效果良好。自评总分88.67评价结论为良。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运行成本”“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专项执法检查”共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16万元,执行率100%

共完成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审批134个,完成审查意见5个,建设项目审批(含审查)总投资约705.5亿元;市辖区登记表备案3435个,总投资3.56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356张,圆满完成核发任务。完成规划环评2个,协助完成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工业园区、三台工业园区跟踪评价审查,江油工业园区、游仙高新区园区调整规划审查、完成龙门镇、河边镇规划环评审查工作。通过“四川省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完成了533个项目审批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经省厅审核,未发现报送质量问题。

配合编制“三线一单”工作。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在南充主持召开的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片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培训研讨会。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政府等部门参加对接会。我市共提出意见168条,省级编制组采纳我市意见144条,采纳率85%。

2.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费53万元,执行率77.21%

完成“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评选绵阳市首届“十佳环保企业”“十佳环保卫士”“十佳环保人物”,网络浏览达226万人次、有效投票122万票。举办“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启动仪式,有关市级领导、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社区群众300余人参加,持续开展“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主题活动。成生态环境领域20项网上测评指标收集、整理、填报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60余人次开展文明劝导值守,组织环保志愿者40余人次开展文明创建美化环境公益活动。牵头组织绵阳市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生态环境领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生态环境系统3人受到先进个人表彰。

制作环保警示片6期、刊发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报8期、《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月报》7期、《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期。中央和省市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刊发生态环境类新闻稿件1000余篇。《绵阳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三十六条硬措施》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4.22”地球日、节能宣传周、“6.19”全国低碳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册。全年召开四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每季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网站全年发布各级各类信息992条,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068条。

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先后10次会前学法,召开案审会6次,局领导、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对口帮扶单位进行生态环境法律宣传52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9次,综合性大型法规宣传活动2次。

主要问题:首次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培训学习工作,其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准确,导致预算数大于执行数。

改进措施:合理规划培训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

3.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经费10万元,执行率100%

一是严把机动车排放检验关。按要求实施国家新检测标准,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限值,对筛查发现一家环检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移交辖区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处理。2019年已检验车辆28万辆,初检合格率86%。二是组织开展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整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印制《机动车环保检测宣传册》,组织召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业务培训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将遥感监测数据运用于执法,全年遥感抽测柴油货车54468辆,筛查超标黑烟车152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30400元;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模式,组织利用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开展柴油货车尾气监督抽测4116辆,超额完成省党政同责考核任务2300辆的79%,筛查排放不合格车辆406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43060元。

4.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运行成本费11万元,完成率100%

通过该项目实施,完成全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点位,每月一次)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点位,每季度一次)水质有机项目分析工作,获得水环境类监测数据2560个,形成监测报告32份。及时、准确掌握我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时发现水质变化情况,让人们饮用放心的水,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5.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专项执法检查经费24万元,完成率100%

截至1126日,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216件,处罚金额1282.6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17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行政拘留3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件。

开展2019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分赴县市区、园区开展了为期11天的强化督查,绵阳市电视台记者全程随行。督查组主要对省大气强化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点位进行检查,同时随机抽查了散乱污整治、建筑施工工地、VOCs治理等重点行业,并在夜间开展突击检查。共检查259个点位,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点位143个,问题率55.2%,其中涉嫌环境违法24个。

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共出动稽查人员14人次,调阅相关工作资料580份,现场检查点位30个,发现各类问题18个,涉及机构能力建设、双随机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监察、污染源现场监管等方面。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相关县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稽查意见书,要求对标整改。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10期,组织参训人员520余人次,在市、县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大练兵活动信息25次,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0余台次,报送执法大练兵信息简报8期,今年我市有10件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参与了省厅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平均得分达到93.45分,优秀案卷比例达到8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

执行数: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执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配合编制和组织实施“三线一单”工作,对在绵开展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落实治污责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按照规定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50个,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做好“三线一单”编制资料收集工作;核发排污许可证368张,完成19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进一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落实企业治污责任,改善环境质量

核发排污许可证360

完成,核发36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组织专项培训5

不少于5

组织5次培训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到各县市区指导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

开展1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核发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抽查整改率5%以内

整改率5%

整改率2.3%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印制2017-2018年排污许可证正副本300

印发300

印发383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2019年需完成的19个行业约30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912月前

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3

执行数:

40.92

其中-财政拨款:

53

其中-财政拨款:

40.9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宣传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今冬明春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情况,在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绵阳电视台开设专栏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纪念2019年“六?五”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及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工作。

完成5期警示片、曝光片拍摄制作,微信微博发稿2000余篇,日报晚报、电视台宣传报道500余期,完成问题整改和污染攻坚宣传报道。完成12期污染防治攻坚战报发布,日报晚报、电视台定期推出专栏。完成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评选首届“环保三十佳”,组织80余家企业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120家以上企业,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创建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市级8个、省级2个,开展环保大讲堂5次。

15万元

完成132家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145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环保大讲堂12期。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举办纪念2019年“六·五”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1次,现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咨询,制作宣传展板

10万元

完成“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评选绵阳市首届“十佳环保企业”“十佳环保卫士”“十佳环保人物”,网络浏览达226万人次、有效投票122万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拟举办全市环保系统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2期,每期3-5天,培训400余人,按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预计每人每天200

28万元

各级各类培训举办6期,培训人数达到500余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120家以上企业,企业污染责任保险落实120家,开展环保大讲堂5次;举办纪念2019年“六·五”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1次;全市环保系统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不少于1次。

信用评价120家,污染责任保险120家,环保大讲堂5次,大型宣传活动1次,全市环保培训1次。

完成132家省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145家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从2017年开始省厅不下达任务,没有硬性规定。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2016年起不再进行。开展环保大讲堂12期。组织80余家企业参加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班。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举办纪念2019年“六·五”环境日大型宣传活动1次;拟举办全市环保系统综合性和专业性培训2

201912月底前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组织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组织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实验

17家(含新增5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组织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超额完成省党政同责考核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

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相关培训、交流、考察等;组织1次全市环保系统从事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人员及12家环检机构从事环保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市机动车监管人员及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

参加、组织培训

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相关培训、交流、考察等3次;组织2次全市环保系统从事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17家(含新增5家)环检机构从事环保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2次,提升全市机动车监管人员及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全年定期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不少于12次,抽测车辆不少于2000辆(参照2018年度下达抽测任务量为2000辆,2019年度任务以实际下达为准),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抽测任务量。

完成抽检任务

全年遥感抽测柴油货车54468辆,筛查超标黑烟车152辆,均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组织利用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开展柴油货车尾气监督抽测,全年共抽测4116辆柴油货车,超额完成省党政同责考核任务2300辆的79%,筛查排放不合格车辆406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印制宣传手册

1.5万元

印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常见问题问答》、《机动车环保检测宣传册》宣传资料30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对违反《大气法》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移交予以依法处罚。

依法处罚

1家违反《大气法》规定出具虚假报告的环检机构依法处罚。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组织对12家环检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组织全市在用机动车检测业务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组织17家(含新增5家)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均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在用机动车检测业务。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及时调查处理机动车环保检测相关信访投诉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安全。

群众满意度大于85%

及时调查处理机动车环保检测相关信访投诉问题累计8起,群众满意度大于85%,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安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专项执法检查

预算单位

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

执行数:

24

其中-财政拨款:

24

其中-财政拨款:

2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531号),每年按时对我市3个以上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工作。2.根据《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按照上级文件时限要求,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并报送检查情况。

按照稽查工作程序,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年度稽查方案,于2019710日期间对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生态环境局近三年以来开展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稽查,分别向被稽查单位下发了稽查通知,共抽调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业务骨干21人次,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对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双随机”监管、环境行政处罚等9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稽查,期间共查看相关工作资料620余份,现场检查点位35个,年度稽查工作完成后,以局正式文件形式将工作总结报省厅。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每年按时对我市3个以上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工作;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

每年按时对我市3个以上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年度稽查方案;2019710日期间对平武县、江油市、梓潼县生态环境局近三年以来开展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稽查;2019118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长江经济带大排查大整治:330日至43日,抽调33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业务骨干,组成11个市级集中排查组,共计排查点位353个,其中复查县市区(园区)上报点位127个,筛查新增涉及水源地治理、入河排污口、矿山矿企、尾矿库等问题点位98个。

2019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出动人员800余人次,共排查入河排污口问题43个;涉重金属污染防治问题9个;农村生态环境问题46个;核与辐射管理问题5个,;328家工业企业存在不同情况的环境问题;危废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4个。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举一反三,限时整改到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稽查卷宗、专项执法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卷归档

规范率达到≥85

已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上级部署的各类稽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201912月底前

已完成,2019118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被稽查地区对应报送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每年按时对我市3个以上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工作;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

按照上级文件时限要求,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并报送检查情况。

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华严寺、平武断面流域污染源排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运行成本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

执行数:

11

其中-财政拨款:

11

其中-财政拨款:

1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拟完成2019年全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点位,每月一次)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点位,每季度一次)水质分析工作,获得水环境类监测数据2560个,形成监测报告32

2019年完成2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计12次;6个点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项目分析工作,共计4次,获得2560个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32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完成2019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完成2019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完成城区及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32份。

获得水环境类监测数据2560个,形成监测报告32份。

2019年完成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项目分析,获得2560个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32

质量指标

质量完成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1231日前

已全部按时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及时、准确掌握我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时发现水质变化情况,让人们饮用放心的水,美化我们的生活环境。

水质量监测数据对我市水质量状况及现水质变化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数据使用年限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环境保护部门满意度;监测数据使用者满意度。

10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 万元,比2018年增加48.19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和大型环境保护巡查活动导致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4.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会议支出;购买大气污染源(颗粒物来源)解析服务、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绵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项目设备、应急办公设备及软件、设备河段环境监管设备、尾气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设备、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机动车尾气移动监测车、壁挂空调、省控平台升级改造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 同金额40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8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导致实有数和资产占用情况差异存在的原因,为国有资产系统处置与核销的工作滞后导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机会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定,规划的前期研究、制定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定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声(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噪声与震动污染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辐射(项):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磁辐射污染治理等反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星系帆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科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大气环境管理科、水环境管理科、土壤环境管理科、生态环境保护科、综合环境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规划与监测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法制宣传科、环境应急与信访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较2018年增设细化了内部各科室。该报告中还包括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四川省绵阳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该机构较上年无变化。

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由市财政全额拨款,内设综合科、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监察三大队,较上年无变化

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较上年无变化。

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由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站内设办公室、监测室、综合室、质控室、财务室5个职能科室。较上年无变化。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较上年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全市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环境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税信息共享和配合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起草核与辐射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全市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核设施安全、核设施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涉及本市相关工作。

12.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全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全市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全市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4.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负责与生态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的联系工作。

16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监督抽测在用机动车的职责,不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和管理计划审核备案的职责。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不再承担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信息管理办法的拟定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0.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另行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

(三)人员概况

行政编制34人,其中工勤3人。截止20191231日,局机关在职人员24名(包括公务员22名,工勤3名),在职人员较去年同期增加10人,主要为机构改革调入6人,新增调入3人,调出1人,退休1人,另外2人为单列编制人员。

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37名,其中工勤1人。截止20191231日,支队在职人员37名(包括参公36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较去年同期增长2人,为新增调入人员。

绵阳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人,截至20191231日,在职10名,较2018年无变化。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职人员55人,退休人员29人,与上年相比,在职人员减少2人,其中2人退休。

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核定编制人数8人。截止2019年底,在编人员8名,较上年无变化。

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核定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10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2577.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的2426.18万元增加151.63万元,增长了6.25%。其中基本支出1977.59万元、项目支出600.22万元。

2019年度追加预算17097.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2097.96万元,本年财政追加拨款收入14576.84万元、其他收入422.8万元,主要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后返还的各项能力建设项目资金、为提现资金下拨到单位下达给局机关的专 项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其他市级单位转来的补助收入以及2018年、2019年在职职工目标奖和退休职工慰问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943.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5.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57.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07万元及资本性支出1817.51万元。

总支出6943.63万元中,基本支出3070.94万元,占支出比例的44.23%,项目支出3872.69万元,占支出比例的55.77%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目标编制要素完整,但存在指标不够细化的问题。

2目标完成。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各项目基本完成。其中:局机关编制数量指标共20个,完成17个;支队编制数量指标共7个,完成3个;固废中心编制数量指标共16个,完成13个;环境监测站、辐射监测站和宣教中心均全面完成指标。

3预算编制准备。

根据自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预算编制除局机关有调减资金以外,其他单位编制均科学准确。

4支出控制。

根据各单位自评结果,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各单位,其中局机关(含固废中心)和监察支队,由于预算编制经济分类科目不够细化,均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导致与决算偏差大于40%

5预算动态控制。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年度中期评估,完成将结果运用到预算调整中,其中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中期评估因采购资金跨年度执行调减27万元。

6执行情况。

生态环境局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1135.2万元,共执行1005.07万元,执行率为88.54%。其中机关执行率90.34%、支队执行率86.87%、监测中心站执行率92.88%、辐射监测站执行率83.23%、宣教中心执行率73.88%

2)截止20199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77.8万元,共执行1548.74万元,执行率为60.08%。其中机关执行率55.26%、支队执行率64.07%、监测中心站执行率64.57%、辐射监测站执行率64.03%、宣教中心执行率53.88%

3)截止20191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77.8万元,共执行1925.64万元,执行率为74.7%。其中机关执行率67.94%、支队执行率76.59%、监测中心站执行率73.96%、辐射监测站执行率80.39%、宣教中心执行率64.27%

4)截止2019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28.87万元,共执行2468.98万元,执行率为97.63%。其中机关执行率95.46%、支队执行率100%、监测中心站执行率100%、辐射监测站执行率100%、宣教中心执行率91.66%

7违规记录表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情况

1.核与辐射安全及辐射应急处置工作经费11万元,执行率100%

完成辐射项目环评审查和审批21个(项目总投资33.19亿元,环保投资3497.35万元),《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40件,核发率100%,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11枚,收贮率100%,消除了次生环境隐患。年度检查中发现并化解江油市丰威特钢停产期间7枚放射源实体保卫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实行汛期“核安全日报”机制,加强了汛期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确保了我市放射源安全度汛。

出台《绵阳市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工作方案》,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立覆盖所有相关行业部门的《绵阳市环境污染防治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明确对10种突发污染情况进行联动快速处置,实现30分钟内对工地、城区面源等污染行为处理,1-12月处理环境污染事项785件。

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对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整改周期较长、涉及范围较广及上级发现或我市自查发现但未整改到位的25类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并将发现的1163个问题实行市、县及行业部门领导“一对一”结对攻坚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制定实施整改措施,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重要节日、秸秆焚烧敏感期、秋冬季攻坚期等三个重点时段强化管控,先后新增9个乡镇列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约谈8个县市区(园区),插旗通报26个乡镇。仅去年12月,全市共出动2.66万人次,组成550个巡查组,检查点位5385个,发现突出问题290个;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检查、劝返和处罚车辆近5万辆。2019年,全市共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256件,处罚金额1495.54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2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经费16万元,执行率100%

共完成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审批134个,完成审查意见5个,建设项目审批(含审查)总投资约705.5亿元;市辖区登记表备案3435个,总投资3.56亿元。核发排污许可证356张,圆满完成核发任务。完成规划环评2个,协助完成梓潼经济开发区、绵阳工业园区、三台工业园区跟踪评价审查,江油工业园区、游仙高新区园区调整规划审查、完成龙门镇、河边镇规划环评审查工作。通过“四川省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完成了533个项目审批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经省厅审核,未发现报送质量问题。

配合编制“三线一单”工作。组织各县区、市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在南充主持召开的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片区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培训研讨会。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园区)政府等部门参加对接会。我市共提出意见168条,省级编制组采纳我市意见144条,采纳率85%。

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经费20万元,执行率0%

委托第三方对《绵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截至20191231日,已签订合同(合同编号:四川兴凯杨竞争性磋商〔201945号),合同总价18.8万元,12月已验收完毕并出具正式报告,并按采购资金支付流程报市财政审核后支付。

4.城市噪声功能区环境监管专项经费2万元,执行率100%

创新建设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61个污染源点位厂界安装了噪声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接受考核重点排污单位传输有效率在97%以上。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察执法,2019年共对九家重点排污单位因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超标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5.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经费23万元,使用率100%

全年城区优良天数为325天,优良天数率为89%,同比增加5.4%,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PM2.5平均浓度37.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5%,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五;PM10平均浓度58.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完成2019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的目标任务。

全省率先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7家企业完成改造。排查整治砖瓦行业企业130家,126家在产企业全部安装脱硫除尘等环保设施。

利用微型站、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扫描车,对城区大气污染进行精准识别,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扫描车走航203次,发现突出问题238个;挥发性有机物走航扫描车走航30次,发现突出问题10个。

以四个国控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为重点区域,排查出35个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印发《重点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限期销号。强化春节、中元节等重要节日,臭氧污染污染防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等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控。对重要节日期间防控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并跟踪督促落实,去年春节和中元节期间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6.秸秆禁烧工作经费10万元,使用率100%

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节假日不休、昼夜不停巡查,出动610余人次、巡查乡镇1700余个次,召开约谈会6次,对发现露天焚烧现象26个乡镇(街道)插旗警告。

对重要节日、秸秆焚烧敏感期、秋冬季攻坚期等三个重点时段强化管控,先后新增9个乡镇列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范围,约谈8个县市区(园区),插旗通报26个乡镇。仅去年12月,全市共出动2.66万人次,组成550个巡查组,检查点位5385个,发现突出问题290个;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检查、劝返和处罚车辆近5万辆。

7.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30万元,使用率100%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6项,完成率81.3%;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497个,已完成483个,97.2%;省环保督察问题494个,已完成485个,完成率98.2%;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4项,已完成7项,完成率50%2019年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已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正加快推进整改。总体看,我市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均符合时序进度,2019年整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顺利接受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推动全市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市10个市级部门、13个县市区园区对大气、水、土壤等7个领域24类问题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1163个。市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印发《绵阳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一对一”结对攻坚工作方案》,明确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18名市级领导,对20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对一”结对攻坚,强力推动了问题整改。

8.土壤环境管理及土壤污染防治和重点企业与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工作经费30万元,执行率100%

在全市范围内分重点区域和一般农区分别布设监测点位,全市累计布设样点点位5493个,根据监测结果,我市农用地土壤以低风险水平为主,土壤安全程度较高。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20.19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0.45万吨,下降2.18%,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市农药使用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40.4吨,下降3%;全市统防统治覆盖率已达到56.2%,绿色防控覆盖率已达到33.8%;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8.92%,有8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家企业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对4家涉重金属、“三磷”共企业进行强制性,均已完成清洁生产评估。

9.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费53万元,执行率77.21%

完成“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评选绵阳市首届“十佳环保企业”“十佳环保卫士”“十佳环保人物”,网络浏览达226万人次、有效投票122万票。举办“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启动仪式,有关市级领导、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部门、社区群众300余人参加,持续开展“守护绵阳蓝•我们在行动”主题活动。成生态环境领域20项网上测评指标收集、整理、填报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60余人次开展文明劝导值守,组织环保志愿者40余人次开展文明创建美化环境公益活动。牵头组织绵阳市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生态环境领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生态环境系统3人受到先进个人表彰。

制作环保警示片6期、刊发污染防治攻坚战战报8期、《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防治月报》7期、《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期。中央和省市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刊发生态环境类新闻稿件1000余篇。《绵阳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三十六条硬措施》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4.22”地球日、节能宣传周、“6.19”全国低碳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册。全年召开四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每季度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网站全年发布各级各类信息992条,微信、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068条。

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先后10次会前学法,召开案审会6次,局领导、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对口帮扶单位进行生态环境法律宣传52次,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培训19次,综合性大型法规宣传活动2次。

10.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经费10万元,执行率100%

一是严把机动车排放检验关。按要求实施国家新检测标准,提升机动车排放检验限值,对筛查发现一家环检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移交辖区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处理。2019年已检验车辆28万辆,初检合格率86%。二是组织开展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整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印制《机动车环保检测宣传册》,组织召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业务培训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将遥感监测数据运用于执法,全年遥感抽测柴油货车54468辆,筛查超标黑烟车152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30400元;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模式,组织利用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开展柴油货车尾气监督抽测4116辆,超额完成省党政同责考核任务2300辆的79%,筛查排放不合格车辆406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43060元。

11.油气回收治理监督管理经费3万元,执行率100%

配合省厅对我市10个代表性加油站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对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及加油站排放标准中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等参数进行检测,同时开展加油站不同排放环节的挥发测试。

12.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11.5万元,执行率100%

保障了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确保了服务器和机房的正常运转

13.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经费18万元,执行率72.22%

一是实施编码登记,备案管理。在全省率先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编码规则,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4911台。二是监督抽测,整治超排。组织对80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抽测,筛查超标机械33台,移交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处罚款15.5万元。配合省厅及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销售市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查,筛查出销售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4台,按照《大气法》相关规定返厂召回。得到省厅业务部门的充分认可,并在省厅组织的专题会上作经验交流,省内兄弟市州借鉴经验作法推广运用。

该项目结转结余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监测服务费,由于201912月重污染天气导致服务期延长。

14.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暨机动车尾气移动监测车运维费10万元,执行率100%

全年保障了机动车尾气移动监测车及车载专用监测设备的运转。开展柴油货车尾气监督抽测4116辆,超额完成省党政同责考核任务2300辆的79%,筛查排放不合格车辆406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罚款43060元。

1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经费10万元,执行率100%

一是组织全市971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申报产生危险废物23.94万吨,其中已利用处置18.87万吨、贮存13.48万吨。二是推广运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指导全市788家产废企业完成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备案以及电子联单申领使用,运行电子联单8420份。三是编制并发布2018年度绵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四是牵头制定《绵阳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组织完成知仁环保等4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技术审核工作。五是配合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百日攻坚大排查工作。完成62家涉危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3个化工园区及31家涉危单位的危废专项治理排查,完成11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数据申报。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六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在绵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解剖麻雀”工作,完成12个县市区(园区)80余家涉危单位的现场调研。

16.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设备运行维护费12.72万元,完成率100%

“双随机”抽查、信访调处、案件调查、专项检查等涉及现场执法的工作均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完成,通过系统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命令下发,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对本辖区执法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对下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已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库,包括企业信息库、“双随机”人员信息库。共计录入企业1235家,其中重点污染源158家,特殊污染源8家,一般污染源749家,其他污染源310家。截至三季度,全市共派发“双随机”任务705件(其中支队派发121件、各县市区派发584件),均已全部完成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17.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专项执法检查经费24万元,完成率100%

截至1126日,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216件,处罚金额1282.6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17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行政拘留3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件。

开展2019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分赴县市区、园区开展了为期11天的强化督查,绵阳市电视台记者全程随行。督查组主要对省大气强化督查时发现的问题点位进行检查,同时随机抽查了散乱污整治、建筑施工工地、VOCs治理等重点行业,并在夜间开展突击检查。共检查259个点位,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点位143个,问题率55.2%,其中涉嫌环境违法24个。

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共出动稽查人员14人次,调阅相关工作资料580份,现场检查点位30个,发现各类问题18个,涉及机构能力建设、双随机环境监管、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地生态监察、污染源现场监管等方面。针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相关县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了稽查意见书,要求对标整改。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共举办各类执法培训班10期,组织参训人员520余人次,在市、县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大练兵活动信息25次,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0余台次,报送执法大练兵信息简报8期,今年我市有10件环境行政处罚案卷参与了省厅组织的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平均得分达到93.45分,优秀案卷比例达到80%

18.环境安全应急经费10万元完成率100%

截止20191126日全市共处理信访投诉1563件,其中市本级606件,案件办结率100%

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出动人员800余人次,共排查入河排污口问题43个,农村生态环境问题46个,核与辐射管理问题5个,328家工业企业存在不同情况的环境问题,危废规范化考核存在问题4个,对2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开展清废行动。对于绵阳市21个点位进行了逐一核实、app录入、整改督促。对1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20个非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率为90%

19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收入项目资金主要为:(1)市级财政年初预算项目资金98元,本年度已完成100%支付。(2)食品安全市级专项资金9.9元,本年度已完成100%支付。(3)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用于重点行业和企业用地调查)资金126.5元,本年度已完成100%支付。(42019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运维和监督、饮用水源、河流及湖库水质监测、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护费、重金属专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水、空气自动站运维等)272元,本年度已支付26.47%,完成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资金年中下拨,同时上年结转资金量较大,致使本年度该项目资金结转。各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全部用于各种项目绩效工作的开展,并较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工作。

20.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实行工作年度计划和用款计划。2019年按照国家、省、市三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我站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分配。针对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自动站运维工作、监督性监测以及污染纠纷处理监测等项目落实资金使用计划并实行中期评估。二是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完成较好。2019年我站专项主要分为日常例行监测专项及能力建设提升专项两个方面。全年完成我市境内国控省控辐射环境质量样品采集共计40余次;自动站运行维护上百次并24小时不间断报送数据至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起到较好的预警作用,为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出具监督性委托性监测报告约百余份,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处理污染投诉纠纷监测40余次,积极宣传电磁辐射知识,解除公众谈辐色变的恐慌心理。

21.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评审业务费。

按省厅下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配合局土壤科完成2019年度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评审环境影响技术文件182份并出具评估意见,服务重大工业项目、多个民生基础项目顺利建设。

2)各项平台运维费。

四川省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完成初验,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整合共享工作,实现市生态环境局内部环境数据的整合共享及应用展示,为环境管理快速提供决策依据。完成了省控平台升级改造及运维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工作。

协助局办公室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安装正版化软件和系统共60套。开展信息化设备维护,排查和处理紧急故障7次。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新接入企业36家,截止年末在线监控企业达142家,新增监控指标78项,全年数据约9亿条,截止年末,共监控并上报超标异常情况680余次,涉及企业80余家,每月向市局上报监控情况统计报告。开展全局信息化保障,保障视频会议40次,无纸化会议37余次,其余会议200余次。完成网站上线及试运行工作,全年共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931条,其中 “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19条;“绵阳生态环境”双微全年共发布信息3612条,

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以生态环境有奖举报为结合点,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669件,处理完结658件,办理中11件。协助出台并按照《绵阳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有奖举报管理相关工作,截止12月,全市办理有奖举报奖励22件,奖励金额0.22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细化问题:在下一年预算编制期间,根据单位实际工作和预期目标,详细制定和编制绩效指标。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功能科目设置不细化问题:在下一年预算编制期间,根据单位以往年度各科目支出情况,结合下一年度工作内容,详细编制项目支出中的功能科目。

3.政府采购执行问题:政府采购实际执行不等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由于预算编制时将非政府采购项目归纳编制成了政府采购项目,导致偏差。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予以整改。

4.资产管理问题:存在局机关由于会计核算错误,导致2019年应该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在建工程项目未登记转入资产。该问题已整改,于2020年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登记入资产系统并补记折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经济业务事项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社会效果良好。自评总分88.67评价结论为良。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推进修订工作。二是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致、科学,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一是提高预算收入预测的科学性,根据单位次年业务工作量等经验数据进行测算,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二是年初编制预算结合上年决算,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预算细化到项目,避免执行中“二次分配”。

2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效益。积极做好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加大各及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力度,积极

促进存量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3.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和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附件:2019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2020717

 

 

 

 


附件

 

2019年度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绩效指标

总评分

机关自评分

监测站自评分

辐射站自评分

宣教中心自评分

自评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                                           60分)

预算编制(20分)

目标制定(4分)

3.725

3.9

4

3

4

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但指标细化不够。

目标完成(6分)

5.505

5.02

5

6

6

各项目数量指标基本完成。其中:局机关编制数量指标共20个,完成17个;支队编制数量指标共7个,完成3个;固废中心编制数量指标共16个,完成13个;环境监测站、辐射监测站和宣教中心均全面完成指标。主要为对工作进度预估偏差,绩效目标因跨年度完成影响评分。

编制准确(10分)

9.7725

9.09

10

10

1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期评估调减27万元(机关5万元、固废中心22万元)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8分)

6

0

8

8

8

其中局机关(含支队和固废中心)预算编制经济分类科目不够计划,编制基本均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导致与决算偏差大于40%。不得分

动态调整(12分)

11.085

9.74

10.6

12

12

1.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额度收回财政总额为41.95万元。
2.
年度部门预算总额为366.22万元

执行进度(10分)

7.775

9.5

6

9

6.6

1.截止20196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1135.2万元,共执行1005.07万元,执行率为88.54%。其中机关执行率90.34%、支队执行率86.87%、监测中心站执行率92.88%、辐射监测站执行率83.23%、宣教中心执行率73.88%
2.
截止20199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77.8万元,共执行1548.74万元,执行率为60.08%。其中机关执行率55.26%、支队执行率64.07%、监测中心站执行率64.57%、辐射监测站执行率64.03%、宣教中心执行率53.88%
3.
截止20191130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77.8万元,共执行1925.64万元,执行率为74.7%。其中机关执行率67.94%、支队执行率76.59%、监测中心站执行率73.96%、辐射监测站执行率80.39%、宣教中心执行率64.27%

完成结果(10分)

预算完成(6分)

5.185

5.84

4.5

6

4.4

预算完成整体较好。
截止20191231日,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预算共下达指标2528.87万元,共执行2468.98万元,执行率为97.63%。 其中机关执行率95.46%、支队执行率100%、监测中心站执行率100%、辐射监测站执行率100%、宣教中心执行率91.66%

违规记录(4分)

4

4

4

4

4

无预算管理问题,无财务收支方面违规问题。

综合管理    30分)

非税收入管理(10分)

政策执行(2分)

2

2

2

2

2

无违规情况

行政成本(6分)

收入解缴(5分)

5

5

5

5

5

局机关罚没收入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余各下属事业单位不涉及该情况。

收入调整(3分)

3

3

3

3

3

局机关罚没收入均由当事人缴入国库。

政府采购管理(5分)

采购执行(5分)

3.75

0

5

5

5

年度实施采购,于年初采购预算不一致。年初预算编制出错,将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列入了部门预算采购资金预算。该项不得分。

资产管理(0分)

系统管理(5分)

3.625

4.5

5

5

0

0.5分为局机关由于会计核算错误,导致2019年应该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未转入资产核算。

内控制度管理(5分)

制度建设(5分)

4

4

4

4

4

各单位内控支墩均已建立,但仍需细化和完善。

三公经费管理(5分)

预算编制执行(5分)

5

5

5

5

5

无增长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2分)

1.5

2

2

0

2

按要求公开,未公开的单位于评价后限期公开。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4分)

3.75

3

4

4

4

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局机关扣减1分为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致,该问题待下一年编制预算时完善。

应用反馈(4分)

4

4

4

4

4

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运用情况。

自评总得分

88.67

79.59

91.1

95

89

 

备注:表内局机关评分包括监察支队、以及固体废物和机动车管理中心


 

五部分  附表

    附件:2019年决算公开附表.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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