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91X/202008-00037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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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13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31日,我局对绵阳华力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气门挺杆、50万只液压自动张紧器生产线项目(年产350万只气门挺杆)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6-222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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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2015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1、绵阳华力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气门挺杆、50万只液压自动张紧器生产线项目(年产350万只气门挺杆)(审批文号:绵环验[2016]146;审批时间: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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