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91X/202008-00028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7-03-06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我局对四川绿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等2个建设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6-2229889
传 真:0816-2224006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前街14号
邮 编:621000
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1、四川绿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审批文号:绵环验[2017]33号;审批时间:2017年2月4日)
请点击阅读或下载:绵环验[2017]33号关于同意四川绿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2、四川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江国际丽城Ⅱ期项目(23-25#、28-39#、42#、43#楼及地下室)(审批文号:绵环验[2017]44号;审批时间:2017年2月17日)
请点击阅读或下载:绵环验[2017]44号关于同意四川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江国际丽城Ⅱ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