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18-00559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8-12-21
文号: 关键词: 会议,提案,函,建议,意见,条例,规划,调整,经济,行业,资源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3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12-21 14:34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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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环函〔2018〕441号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兴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提案第4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加强农业污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

  一是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市环保局联合市农业局组织12个县市区(园区),科学调整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全市现有禁养区519个,禁养区面积2525.66平方公里,占全市全域总面积的12.3%,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1177个。二是走种养结合之路,推动循环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实现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制止化肥和畜禽排泄物养鱼,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二)发展生态农业循环经济

  一是绵阳市编制了《“沃野绵州”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该项《规划》预计今年内正式出台,印发实施后,将是全市未来一段时间农业行业绿色生态、健康环保发展的纲领性规划。二是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截止今年6月,全市化肥施用量(折纯)较去年同期减少258吨,农药使用量减少0.8%。同时,大力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用药施肥等技术。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划意见指导科学使用农膜,积极推广施用可降解地膜,广泛宣传推动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农膜经销市场监管引导,积极推广农膜科学使用技术。截止6月初,全市地膜回收量2387.26吨,回收率77%;棚膜回收量1949.3吨,回收率81%;推进农膜回收网点建设333个。四是通过推广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上半年,全市秸秆可收集总量123.735万吨,综合利用量118.527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95.79%,较去年同期保持增长趋势。以种养循环利用为突破口,全域推进“沃野绵州”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建设,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65%,其中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42%,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达到了9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

  (三)大力推进镇、乡、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为切实做好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完善城镇功能,2017年11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绵府函〔2017〕295号),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和财政奖补多元方式,按照“先覆盖、再提升、后规范”的要求,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止2018年6月底,全市25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145个,累计完成投资11.6亿元,剩余110个正在开展招投标、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为切实根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缩小二元化差距,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重大决策部署,绵阳市编制《绵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在全市脱贫攻坚、幸福美丽新村创建和“千村示范工程”等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绵阳市农村特点、可复制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提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使“山更青、水更绿”,彰显幸福美丽绵阳的新农村气象。

  (四)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绵阳市正在编制《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预计年内出台,印发实施后,对推进“美丽绵阳.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二、消除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地级饮用水源保护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饮用水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2016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及中央、省先后开展环保督察,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各地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改,加强饮用水源管控。2016-2017年,我市认真排查问题、积极抓好整改,两年来全市共筹措资金近4.7亿元,用于绵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规范化建设和水质提升改善工程。一是迁移涪江东方红大桥水源地取水口工程,二是关停高新区水厂三河堰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三是封堵涪江铁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天星堰污水排放口,四是搬迁绵阳市仙鹤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98户农户。截至2017年底,地级市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近年监测数据显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二)县级饮用水源保护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绵阳市5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未完成规范化建设,2018年,我市全面排查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16个,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绵阳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各县市区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环境保护专项题整治,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停止营业农家乐1家、一级保护区8户农户已实施搬迁、2户改建成水厂化验室办公用房,完成5条穿越道路防护设施建设、完成8个农业种植防控措施,16个环境问题整治完成15个,整治完成率93.7%。近年监测数据显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三)乡镇饮用水源保护

  近年来,我市乡镇集中式水源变化较大,存在部分已停用的水源保护区未撤销,部分新增的水源还未及时划定保护区,部分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部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未开展规范化建设等问题,乡镇饮用水源问题突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绵阳市15个乡镇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四川省环保督察反馈绵阳市88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未完成规范化建设,为切实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2018年,我市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延伸到乡镇。一是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整划定工作,通过科学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类施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优化乡镇水源地空间布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应加快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减少饮用水源地;三是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保护区巡查和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成效

  (一)建立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体系

  为切实加大全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水环境质量,2016年4月6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6〕9号),财政、环保、水务、住建、农业、经信、发改、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以涪江、安昌河、芙蓉溪、梓江、通口河六大主要河流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通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控制用水总量、科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等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截至2017年底,全市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成效明显。

  (二)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

  2017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绵阳市委印发了《关于印发<绵阳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委发〔2017〕9号)文件,确立了安全管理、环境治理和发展涉水产业“三位一体”总体思路,以建设水清、河畅、岸绿、业兴、村美的美丽绵阳为目标。目前,全市8大主要河流及流域内12座大中型湖库全部实行双河长制,共明确市级河长16人、县级河长149人、乡(镇)级河长1387人、村级巡河员5701人,市、县乡三级全部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覆盖,形成了“党政齐抓、上下共管”的大格局。

  (三)建立绵阳市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

  为改善我市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 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绵阳市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通知》(绵府发〔2015〕16号),2017年7月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绵阳市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通知》(绵环发〔2017〕8号),在全市深入实施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将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作为上游地区补偿资金分配和流域水质超标扣缴的主要依据,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的上游地区实施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对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的地区实施资金扣缴,扣缴资金用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四)建立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切实做好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每月在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地表水水质、饮用水源水质、降雨水质,住建局每月公开饮用水出厂水质,卫计委每月公开用户末梢水水质,市河长办每月通报八大河流水质,及时让公众参与了解我市流域与区域水环境质量,形成了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环境。

  四、强力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环境执法内控制度,坚持厚爱与严管相结合,强化对环境执法的监督。加强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将环境执法“大练兵”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推进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打造一支守纪律、打硬仗的环境执法铁军,全面提升全市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7年,我市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的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制定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形成市县乡统一部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279个乡镇基层环保机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共立案528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86件,处罚金额2109.9645万元。全市环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进行宣传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2018年6月5日,在铁牛广场开展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主办的“美丽绵阳,我是行动者”——绵阳市纪念2018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设立了环保法治宣传及咨询站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赠送《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1500余册,发放相关知识手册600余册,制作宣传展板20个。同时结合绵阳市科技之春大型科普活动、禁毒宣传活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册200余册。向社会公众提供环境政策法律咨询、环保知识普及宣传等,借助各方力量加大环保法治宣传工作的参与度,构建“大普法”环保法治宣传格局。营造了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全民守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环保法治相关政策法规和环保咨询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印发实施《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2018年4月25日,绵阳市出台了《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地方立法,深入推动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提速。加快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为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提供法制保障。

  (三)加强法制审查力度

  加强法制审查,严格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规范执法促精准普法。结合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严格环境监察执法监管,以案释法上好环保普法课,全面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环境保护事业!我们真诚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检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携手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谱写新篇章。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廖纯刚,电话:15280987005,邮箱:721014778@qq.com)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目督办。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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