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19-0021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9-27
文号: 关键词: 控制,管理,经济,经营,项目,国有,监督,财政,预算,决算,基金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09-27 16:52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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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原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四部分  附件-- 33

五部分  附表-- 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二、收入总表-- 39

  三、支出总表-- 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为抓手,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及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坚持“三个确保”(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奋力打造“五个环保”(服务环保、法治环保、智慧环保、活力环保、共享环保),全面提升环保监管执法、监测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与2017年相比,我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5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3%,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值为45.0μg/m3,同比下降5.9%;全市国、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危险废弃物环境总体可控,核与辐射安全可控。2018年,通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努力,共争取获得中央、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805.3万元。同时,绵阳市获得中国2018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我局被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四川省‘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列为省市县三级统筹项目建设全省先行示范建设单位。

二、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含绵阳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2.绵阳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3.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4.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5.绵阳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035.3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542.34万元,下降42.91%。主要变动原因是较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54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5.09万元,占96.5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96.45万元,占3.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7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76万元,占56.08%;项目支出2515.82万元,占43.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64.1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12.51万元,下降42.65%。主要变动原因是较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2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477.78万元,增长9.42%。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人员导致人员支出增长,和新增专项工作导致专项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8.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类)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99万元,占5.53%;医疗卫生支出66.44万元,占1.20%;住房保障支出167.63万元,占3.02%;节能环保支出5007.16万元,占9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48.22,完成预算58.0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 支出决算为9.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70.7万元,完成预算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放无法联系的退休事业人员慰问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0.15万元,完成预算7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2.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9.35万元,完成预算93.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推进程度和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的质保金。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118.80万元,完成预算3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推进程度或合同约定,需跨年度支付。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230.63万元,完成预算3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出决算为955.97万元,完成预算28.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出决算为1550.93万元,完成预算96.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出决算为68.38万元,完成预算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能力建设项目需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进行跨年度支付。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0.89万元,完成预算21.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误报多报预算收入,当年只按实际审批金额发放,多报金额由市财政收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66.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75万元,完成预算4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节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1.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17万元,占3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7万元,占4.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71万元,年初无预算。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08.46%。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因公出国(境)支出为2017年出国出境的差旅费报销支出,该支出费用由2017年结转,跨年度支付。

开支内容包括: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赴美国参加“典型污染物治理新技术成功转换及产业化”培训团,该支出为出国(境)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17万元,完成预算5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39万元,下降13.5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车辆三定方案,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严格控制车辆出行审批制度节约了车辆运维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无轿车、无越野车、无载客汽车。通过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18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1辆、载客汽车3辆、大型专业作业车2辆(其中车改封存待报废载客汽车1辆,封存待拍卖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17万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环保及公安联合执法、网格化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环境及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投诉纠纷监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7万元,完成预算1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6万元,增长22.46%。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活动较上年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9批次,9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空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支出0.48万元;

2)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工作,支出0.18万元;

3)环境保护宣传经费,支出0.02万元;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支出0.15万元;

5)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支出0.61万元;

6)环保督察工作,支出0.91万元;

7)环境按事故应急工作,支出0.22万元;

8)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支出0.34万元;

9)医废、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0.25万元;

10)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工作,支出0.3万元;

11)监测日常工作,0.49万元;

12)环境监测工作,0.62万元;

13)自动站监督运行维护工作,0.15万元;

14)谱仪监测、设备检定技术专家指导,支出0.17

15)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工作,支出0.07元;

16)国控点高压电离室、中波塔搬迁监测及汛期自动站运维检查工作,支出0.15元;

17)核与辐射专项督查工作,支出0.05元;

18)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组开展计量认证工作,支出0.19元;

19)辐射安全检查工作,支出0.19元;

20)电磁自动站选址核查、实验室分析项目工作,支出0.13元;

21)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支出0.06元;

22)监测机构垂改工作,支出0.07元;

23)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工作,支出0.5816万元;

24)省控项目及能力建设项目财务检查工作,支出0.179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3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预算执行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经济业务事项基本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社会效果良好。评价结论为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保护督察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项目”“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物资储备项目”“环保督察及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环境保护督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2018年中央、省督察期间和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工作开展所需的各项日常办公、车辆保障、会议、宣传等经费。项目成效:13个督导组共37名市级领导对部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0个突出问题信访件进行挂牌督办,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联合市目督办等市级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查工作。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调度22次,发出督办函12件、提示函70件、预警函5件,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约谈会9次。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加强整改专班建设,常态化开展市级领导督查督导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核查机制,逐一对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及销号工作进行全程核查;继续推动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及有关市级部门联合开展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查督查,确保13个县市区、园区全覆盖,并及时向各地反馈问题,督促地方整改落实;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层层建立督查督导机制,对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2.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项目开展的经费,为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坚实的后盾。项目成效: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已全面淘汰,13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已完成限期治理,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比例达到100%。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控制“六个100%”标准,主城区建筑工地均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全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7次,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工业源、扬尘源强制性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建立各县市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排名机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对重点区域按照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下一步改进措施:全面落实《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役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着力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砖瓦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控制臭氧污染。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削减燃煤总量。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建筑工地及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严控“五烧”。积极引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科学治霾、精准治污。推进减排降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重点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监测计划制定工作,做好重点企业参与四川碳交易市场建设和模拟交易工作。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实体编制排放清单。

3.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实施保障了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支持了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了完成率和达标率。项目成效:纳入考核的地表水劣Ⅴ水体控制比例为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率先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问题整治完成率100%。督导11个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 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48%。完成全市禁养区内6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牵头打好碧水保卫战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综合整治,突出抓好严重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以凯江、魏柳河等小流域为重点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抓好鲁班湖等湖库管理,严控湖库周边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湖排污口。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持续推进水功能区划编制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二是牵头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役。持续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组织开展“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科学规划,针对水资源储量较小、污染整治难、生态环境保护难度大的水源地,及时科学调整取缔。建立服务人口在10000 人或供水量每日1000立方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并开展整治。

4.环保督察及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各专项执法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和专项稽查工作的经费予以了保障。项目成效: 针对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在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督查等工作中,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环境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秸秆禁烧督查巡查。2018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36件,处罚金额3352.72万元,同比增长74.2%。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43起,限产停产案件36起,拘留移送8起,违法犯罪移送2起。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2178件,同比减少29.3%。下一步改进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改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机制保障,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面深化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宪法、环保法律等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公检法系统的业务交流和实践联动,完善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开展案卷规范性评查、案件规范性办理培训。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并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市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5.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物资储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环境风险防控、我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项目成效:完成87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参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的四川美丰华工科技2018年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市应急办与绵阳消防支队联合举办的川北片区石油化工应急实战演练。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5次。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并印发《绵阳市2018年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印发《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和202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09件,核发率100%;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1枚,放射源收贮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切实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市相对集中的环境应急物质储备仓库。做好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预案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工作,着力加强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严格行政审批,严厉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保护督察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相关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牵头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推动开展问题整改各项工作,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各级各层次督查督导、明察暗访、调度通报、跟踪督办

13个督导组共37名市级领导对部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0个突出问题信访件进行挂牌督办,对省环保督察发现的10个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联合市目督办等市级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查工作。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调度22次,发出督办函12件、提示函70件、预警函5件,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约谈会9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161件信访件,其中重点加星件35件,已全部办结;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环保督察问题有效整改,达到中央、省整改时限要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保障2018年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满意度。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培训会、约谈会

不少于3

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约谈会9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各县市区园区环保巡查督察

不少于1

联合市目督办等市级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查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以上内容

201812月前

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组织全市开展“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五个方面的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和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完成全市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推进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2018PM2.5年均浓度达到基本目标42.2微克每立方米,力争控制在奋斗目标41.4微克每立方米以下,2018年优良天数率达到84.6%

始终抓牢“减排、压煤、抑尘、冶车、控秸”五大工程,出台《绵阳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作战计划》《绵阳市打好今冬明春蓝天保卫战二十八条措施》等重要文件,实行局领导包片制度,落实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28条措施。深入推进火电、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江电33#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北川四星、江油红狮、安县中联3家水泥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已全面淘汰,13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已完成限期治理,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比例达到100%。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控制“六个100%”标准,主城区建筑工地均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全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7次,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工业源、扬尘源强制性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建立各县市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排名机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对重点区域按照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扎实做好省大气强化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省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组对我市12个县市区(园区)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发现173个问题点位,占检查总数的55.27%。已完成整改11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63.58%;已立案调查31件,下达处罚决定6件,拟处罚60.6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PM2.5年均浓度达

到基本目标42.2微克每立方米,力争控制在奋斗目标41.4微克每立方米以下

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值为45.0μg/m3,同比下降5.9%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2018年优良天数率

达到84.6%

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5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3%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推进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实施;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

201812月前

扎实开展蓝天保卫行动、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行动等环保领域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城区大气污染源(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建设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颗粒物组分站、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等科技能力项目全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7次,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工业源、扬尘源强制性减排清单修订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要求,组织全市开展“减排、压煤、治车、抑尘、控秸”五个方面的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和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始终抓牢“减排、压煤、抑尘、冶车、控秸”五大工程,出台《绵阳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作战计划》《绵阳市打好今冬明春蓝天保卫战二十八条措施》等重要文件,实行局领导包片制度,落实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28条措施。深入推进火电、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江电33#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北川四星、江油红狮、安县中联3家水泥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小锅炉已全面淘汰,13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已完成限期治理,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比例达到100%。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控制“六个100%”标准,主城区建筑工地均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水环境管理及水污染防治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

执行数: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水十条”各项工作目标,协助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关政策措施,规范管理相关项目。

纳入考核的地表水劣Ⅴ水体控制比例为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率先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问题整治完成率100%。督导11个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 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48%。完成全市禁养区内6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保障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水十条”各项工作目标,协助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

20万元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督导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督导11个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 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4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城市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

率先完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问题整治完成率100%。三台、北川、江油、梓潼4个县完成划定方案初稿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做好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

按照文件要求

完成全市禁养区内6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工作。落实涪江流域断面水质超标扣缴资金,2018年度全市共筹集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4497.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环保督察及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险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用于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培训、企业培训、资料打印、现场监督检查,;2018年对我市3个以上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工作

针对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在日常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督查等工作中,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环境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秸秆禁烧督查巡查。2018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36件,处罚金额3352.72万元,同比增长74.2%。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43起,限产停产案件36起,拘留移送8起,违法犯罪移送2起。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2178件,同比减少29.3%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

为稽查及专项执法检查正常开展,为稽查人员、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给予差旅、车辆等保障。

25万元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环境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随机抽查全覆盖

2018年,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36件,处罚金额3352.72万元,同比增长74.2%。按日计罚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43起,限产停产案件36起,拘留移送8起,违法犯罪移送2起。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12369”环保举报热线

办理投诉举报

全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2178件,同比减少29.3%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文件时限要求,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并报送检查情况。

工业园区及重点污染源排查,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等,禁烧期间对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严重的2个乡镇插“红旗”警告,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1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各插一面“黄旗”警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物资储备项目

预算单位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科学有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害,用于开展环境应急工作、应急演练等活动开支、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完成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核发核辐射安全许可证等。

完成87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参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的四川美丰华工科技2018年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市应急办与绵阳消防支队联合举办的川北片区石油化工应急实战演练。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5次。开展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并印发《绵阳市2018年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和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印发《绵阳市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和202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09件,核发率100%;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1枚,放射源收贮率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和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备案;完成应急演练不少于10次。

完成87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参与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的四川美丰华工科技2018年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市应急办与绵阳消防支队联合举办的川北片区石油化工应急实战演练。企事业单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5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妥善处置了董家沟油库冲洗车库疑似油类物质泄露事件、江油敬元乡施工工地原料储存罐被洪水冲入清江河突发事件等突发环境事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和玉辐射监管工作,核发核辐射安全许可证

核发率100%

顺利通过省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109件,核发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放射源收贮率

100%

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1枚,放射源收贮率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91万元,比2017年减少55.83万元,下降38.0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节约了会议费,新办公场所搬迁后减少了日常维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9.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会议支出;购买污染源监测仪器设备、空气移动监测车系统、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简易型空气颗粒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执法视频监控设备、机动车尾气移动监测设备及系统、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控系统、超低本底宽能γ谱仪1台及配套设施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导致实有数和资产占用情况差异存在的原因,为国有资产系统长期挂账导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机会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食品、药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反映单位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城乡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辐射、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星系帆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原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环境保护局机关编制数152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36名,事业编制90名。2017年在职人员总人数126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5人,事业人员85人,工勤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035.3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各减少5367.67万元,下降34.8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72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76万元,占56.08%;项目支出2515.82万元,占43.9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54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5.09万元,占96.5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96.45万元,占3.47%

2.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上报有关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资金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按照计划执行。

3. 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环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3212.76万元,用于保障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515.82万元,用于保障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资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绵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市财政局印发的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实行部门三年支出规划与当年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对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存量资金按标准、按定额、按项目分别进行编制上报。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为抓手,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及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坚持“三个确保”(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奋力打造“五个环保”(服务环保、法治环保、智慧环保、活力环保、共享环保),全面提升环保监管执法、监测能力水平,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与2017年相比,我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5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3%,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值为45.0μg/m3,同比下降5.9%;全市国、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危险废弃物环境总体可控,核与辐射安全可控。2018年,通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同努力,共争取获得中央、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1805.3万元。同时,绵阳市获得中国2018年“美丽山水城市”称号,我局被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四川省‘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列为省市县三级统筹项目建设全省先行示范建设单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迎接环保督察“回头看”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已公开,其中包含预算编制绩效目标;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随2018年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经济业务事项基本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定。项目资金实施专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有效利用。总体来说项目审核严格,管理到位,社会效果良好。评价结论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推进修订工作。二是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致、科学,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一是提高预算收入预测的科学性,根据单位次年业务工作量等经验数据进行测算,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二是年初编制预算结合上年决算,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预算细化到项目,避免执行中“二次分配”。

2.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效益。积极做好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加大各及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力度,积极促进存量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3.持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和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持续对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流程进行梳理,对风险点进行排查、分析,使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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