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17-00084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7-04-17
文号: 关键词: 机关,规定,制度,服务,审批,信息,规划,统计,控制,管理,改革

2017年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17 11:46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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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绵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应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编制数152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6名,事业编制90名,工勤编制3名。2016年在职人员总人数13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2人,事业人员77人,工勤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979.78万元,较2016年减少111.23万元,下降3.05%,下降主要原因为:2016年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轨。

  (一)收支预算情况

  1、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收入预算1979.78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9.7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较2016年减少62.23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④其他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减少49万元。

  2、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支出预算1979.78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1606.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1.15%,较2016年减少62.23万元。

  ②项目支出3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85%,较2016年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9.78万元,较2016年减少62.23万元,降低3.05%。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9.78万元,较2016年减少62.23万元,降低3.05%;②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53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96元。较2016年减少62.23万元,降低3.0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环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资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规模化畜禽养殖和自然保护区监管项目。主要为对全市各地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现场核实,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畜禽养殖相关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和项目验收,以及对全市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保障。

  2.饮用水源地监管项目。主要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划定,现场勘查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后稽查项目。主要为对近千家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后督查工作;以及对在绵开展业务工作的环评机构进行例行检查等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

  4.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环境污染防治项目。主要为2017年绵阳市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经费保障。

  5.生态文明及生态市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深入实施涪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推进《绵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印发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落地。制定《绵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持续推进绵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6.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主要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最新要求和技术培训;贯彻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相关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对各个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场查验以及开展验收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7.秸秆禁烧工作。主要对全市小春、秋收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察,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的经费保障。

  8.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绵阳市小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主要为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水十条”各项目标任务等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

  9.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及运行成本。主要为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演练,各种投诉监测,应急物资贮备的经费保障。

  10.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主要用于科学有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害,开展环境应急处置人员培训、车辆及通信保障;环境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急物资储备及过期更换、损害补偿等工作。

  1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为协助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深入调查了解各县市区相关企业总量减排情况;实地调查各地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总量基数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12.各县、市、区出入境断面生态补偿监测成本。主要对全市各县(市)区跨境断面进行监测,实行县域之间的生态考核工作的经费保障。

  1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主要为研究制定绵阳市污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污普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队伍,开展前期调查培训,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和前期调查工作的经费保障。

  14.城市噪音功能区环境监管。主要用于2017年升级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组织对全市市控以上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和娱乐场所的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并对噪声扰民且超标污染源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研究制定防治噪声污染治理的措施等相关工作办公经费。

  1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主要用于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督管理、对转移处置的危险废物进行核实审查和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危险废物持证企业进行在线备案登记培训,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探索电子监管等费用。

  16.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及软件升级项目。主要用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机房维护,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联网平台软件运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网络费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费。

  17.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项目。主要利用监管系统对机动车环保检测过程进行监管,同时对各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组织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组织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检验能力比对实验,组织县市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

  18.油气回收治理监督管理项目。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和抽检等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9.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设备运行维护项目。主要用于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配备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运行及维护费用。

  20.环保稽查及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稽查项目。一是用于对县市区、园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二是开展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涉危废物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执法行动工作经费;三是每年对全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稽查的工作经费。

  21.饮用水源、河流及湖库水质监测运行成本。主要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河流、湖库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的运行及设备维护费。

  22.空气质量预报监测运行成本费。主要为全市空气质量预报、日常委托大气监测和酸雨监测等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工作的运行及设备维护费。

  23.声环境质量监测运行成本费。主要为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工作的运行及维护费。

  24.2015年中央总量减排专项资金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污染源监督及总量减排监测运行成本费。主要为全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水处理厂监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监测、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环境安全检查和投诉监测等监测工作的经费保障。

  25.项目竣工验收和委托监测成本费。主要用于监测技术服务收费和对全市新建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监测成本费。

  26.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修维护费。主要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监测设备、实验室大型监测仪器和水、气自动监测系统等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修维护费。

  27.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重金属监测运行成本费。 主要用于各监控点土壤环境及重金属监测所需的试剂药品、仪器配件的保障,以及专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维修维护等费用。

  28.国控点、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成本费。主要用于保障对国控点、省控点辐射环境质量采集、上报工作的经费保障及设备运行维护费用。

  29.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费。主要为各辐射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修维护、消耗试剂药品补充等经费保障。

  30.监督性环境监测运行费。主要针对全市200余枚放射源、300余台射线装置进行监督性巡查,对重点涉源单位及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等工作项目的运行及设备维修维护费。

  31.委托性监测和电离辐射、电磁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成本费。主要用于完成委托单位的监测技术服务和对新建项目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任务,用于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及维护、监测人员工作经费保障。

  32.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及污染投诉监测运行费。主要用于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处置辐射环境突发事件、开展辐射环境应急演练和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处理群众对辐射环境问题的投诉监测等工作的经费保障。

  33.辐射环境大型监测设备(仪器)运行及维护费。主要用于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各大型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专业维修检定、日常维护费用。

  34.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运行费。该系统由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重点污染源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危险废物及放射性污染源管理及网上申报系统、应急事故音视频传输系统等组成,主要用于该系统日常维修、运行维护费。

  35.中心机房运行维护费。主要为市环境保护局中心机房日常运行、维修维护费,主要保障机房各种设备与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转,机房环境能够满足计算机等微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

  36.国家环境统计与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网络系统运行费。是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保专项业务的主干网络,包括网络及安全设备和环保专网,该经费主要用于该网络的运行维护费。

  37.应急值班室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接听环保热线和市长热线电话,收集处理网站在线投诉和网络舆情处置的工作经费以及值班室设备运行维护费。

  38.排污费电子申报系统运行费。为该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该系统目前通过电信光纤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组成专网,配备了5台服务器和3台网络设备。

  39.项目评审业务费。主要为邀请专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保证专家论证、出具评审结果的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9.8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9.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来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6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我市接待标准及单位接待费报批程序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接待上级检查等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42%。主要原因是通过公车改革、定点维修维护、定点加油、单位统一管理派车制度,不断压缩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8辆,载客汽车3辆,特种专业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23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行公务、环保监察、环保督查、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共5预算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7.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7.76万元,增长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绵阳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20.06万元。共有车辆1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专业技术用车5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无车辆购置经费,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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