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18-00427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8-09-28
文号: 关键词: 调查,文件,意见,规定,制度,审批,规划,计划,指标,控制,管理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09-28 16:45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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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各类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开展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参与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在省环保厅指导下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以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聚焦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个核心,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绿色”理念,坚持“三个确保”(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见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奋力打造“五个环保”(服务环保、法治环保、智慧环保、活力环保、共享环保新格局),笃定目标任务不放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幸福美丽绵阳为抓手,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与2016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好转,优良天数达标率上升3.5%,环境空气六参数均下降(PM10下降6.1%,PM2.5下降1.4%)。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国控、省控断面水体比例达到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危险废弃物管理可防可控。全年共争取各级环保专项资金3.59亿元,同比增加21.5%,被人社部、环保部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被环保部评为2015-2017年环境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扶贫攻坚先进集体”,被省人社厅、环保厅评为“四川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

  二、部门概况

  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市机动车污染监控及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1540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16.78万元,占99.44%;其他收入86.21万元,占5.6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57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27万元,占47.94%;项目支出3007.02万元,占52.2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77.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85.73万元,增长193.3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0.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92.55万元,增长34.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58万元,占6.75%;医疗卫生支出与计划生育支出58.11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5045.17万元,占87.63%;农林水支出18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146.85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8.9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2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981.19万元,完成预算10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当年其他收入弥补行政运行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32.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工作进度支付,剩余资金于2018年初已支付使用。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6.75万元,完成预算118.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1.26万元,当年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71万元,完成预算3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和其他收入。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06.75万元,完成预算15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17年决算数为600.9万元,完成预算109.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7年决算数为34.37万元,完成预算0.0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第一,部分项目为能力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需要进行跨年度支付;第二,部分资金需于2018年初由财政收回再分配。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69.22万元,完成预算3.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第一,部分项目为能力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招标流程或合同内容需要进行跨年度支付;第二,部分资金需于2018年初由财政收回再分配。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7年决算数为2128.41万元,完成预算123.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其他收入。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65万元,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10.58万元,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8万元,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6.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2.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47万元,完成预算48.80%,是市环境保护局严格预算执行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办法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56万元,占9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1万元,占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3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为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赴美国参加“典型污染物治理新技术成功转换及产业化”培训团,该费用为公共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56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56万元。主要用于“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环保及公安联合执法、网格化环境监管、环保宣传、环境及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投诉纠纷监测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27万元,下降19.26%。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节约了车辆运维的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6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1万元,无外事接待开支。具体内容包括:

  1.水气土“三大战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支出0.55万元;

  2.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支出0.01万元;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支出0.24万元;

  4.环境安全应急工作,支出0.35万元;

  5.水污染防治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支出0.25万元;

  6.危废、医废、进口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支出0.18万元;

  7.机动车环检监管工作,支出0.2万元;

  8.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支出0.06万元;

  9.环保督察工作,支出1.12万元;

  10.出入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工作,支出0.02万元;

  11.环保督查及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支出0.18万元;

  12.VOCs调查工作,支出0.43万元;

  13.其他环境保护工作,支出0.39万元;

  14.空气质量考核、预报监测工作,支出0.24万元;

  15.水质自动站运行工作,支出0.15万元;

  16.水质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支出0.27万元;

  17.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工作,支出0.17万元;

  18.自动站运维管理及网络传输工作,支出0.48万元;

  19.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支出0.3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81万元,下降50.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0.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4万元,比2016年增加47.64万元,增长48.0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0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绵延是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十三五”环保规划》、《“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绵阳市乡镇(街道)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水质监测仪器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空气颗粒物激光雷达政府采购项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采购高纯锗γ能谱仪专用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3个,涉及财政资金37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5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推进修订工作。二是部门预算编制还不够细致、科学,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财务工作任需在精度和深度上再做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收入预测的科学性,根据单位次年业务工作量等经验数据进行测算,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二是年初编制预算结合上年决算,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效益。市环境保护局将积极做好各类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加大各及财政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执行力度,积极促进存量资金尽快发挥效益。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在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和对下属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绵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主要部分监测运行补助经费和个别专项经费上级下达的时间较晚,根据工作开展进度,有的资金需要跨年度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的规范方面,加强内控管理;二是强化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管控能力,强化审计监察和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 “三公经费” 控制支出。三是提高资金预算质量,加强资金使用进度管控,取保资金发挥效益。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绵阳市辐射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按照两年留存资金须收回的政策原则,积极开展各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分析研判项目申报时能够产生的绩效效应,准确阐述绩效目标及预期经济效益。二是加强项目节能降耗管理。我单位设置有实验室,特别是开展应急监测样品分析期间,耗电量较大,应设置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定时查看未运行设备是否断电处置,尽可能的节约能耗,厉行节俭。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机会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食品、药品安全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反映单位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城乡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辐射、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星系帆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请查阅附件: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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