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91X/2011-00103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布机构: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5-17
文号: 关键词: 信访,调查,档案,会议,总结,规定,接待,计划,统计,管理,项目

绵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5-17 09:11文章来源: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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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

工作职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照环保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各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环境、生态环境及自然保护区的现场环境执法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授权的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工作;负责环境执法稽查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对遵守国际公约环境现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环境信访投诉的调处和回复、回访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访的受理、接待、调查处理和回复、回访工作;负责环境安全、环境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三产业”环境的现场监督管理;负责企业环境监督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执法工作经验;指导县市区环境监察执法业务工作;承担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主要领导:

支队长:余淑蓉 0816-2240272

主持支队全面工作。

副支队长:张永志 0816-2245357

主要负责土壤、固废危废、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环境执法工作及相关专项行动,牵头环境安全执法工作、综合类环境执法工作,环保督察相关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跨区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牵头负责移动执法平台运用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大气环境、噪声环境、农村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环境执法工作及其相关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的有关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信访、投诉、纠纷的调处回复,日常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及监督管理执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三产业”环境执法工作,土壤、固废危废、自然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经开联合环境执法工作组。

副支队长:赵勋 0816-2236050

主要负责党支部建设工作、支队日常行政综合事务,牵头对遵守和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牵头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支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及案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环境执法信息化、政务信息公开,支队人事、工作考核、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档案、固定资产、财务资金、接待、会务、文件材料等工作;负责水环境及其相关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负责环境税征收配合工作,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的环境执法工作,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环境执法工作,负责国际公约现场环境执法工作,环境监察执法专项稽查和后督察,负责一体化政务平台使用及录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综合科、直属一大队、高新联合环境执法工作组、科创仙海联合环境执法工作组。

办公室: 112、114、115、116、120、122、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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