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506/2019-00079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布机构: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7-03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业务科室

2023-07-03 15:00文章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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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办、宣传、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综合科。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牵头组织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负责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业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综治、维稳、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等工作。牵头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督办、审批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承担行政审批项目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流程梳理等工作。承担联合审批事项中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五)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依照国家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六)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审计科)。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市属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内部审计、各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等审计监督工作。

    (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监督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负责全市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国土空间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九)详细规划科。负责市辖区详细规划及其他专业专项规划标准制订、规范化管理以及数据成果管理运用。组织实施“一张蓝图”并负责动态维护。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修订市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自然资源专项规划除外),并做好统筹衔接、评估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首席规划师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土地利用工作,提出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绵阳城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全市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计划,指导编制土地年度征收计划。办理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不含市政项目)用地规划手续。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

    (十一)建设规划科。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查、报批、修订市辖区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承担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城市绿地、景观风貌的设计方案、总图等技术审查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核验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首席建筑师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市政规划科。负责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的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承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市政项目规划手续。负责维护更新市政道路及管网信息,负责城市公共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统筹协调全市跨区域重大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工程项目竣工核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村镇规划科。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镇(乡)、村庄规划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镇(乡)、村庄规划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乡村振兴各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特色镇(乡)规划的审核、报批、监督和实施工作。指导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乡村建设风貌有关规划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市)重大村镇项目规划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师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工程项目竣工核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耕地保护、耕地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建设用地的综合审查和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临时用地、集体土地占用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耕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查、报批、验收核实。指导和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项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六)矿产资源科。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市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保护性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监督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工程项目竣工核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七)地质灾害防治科。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实施较大地质灾害防治。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相关工程项目竣工核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八)执法监督科(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办公室)。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指导查处自然资源、规划、测绘违法违规案件,指导协调全市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配合国家、省对县级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联系省政府派驻督察员工作,负责市政府派驻各县(市)督察员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各类验收、核验的检查监督工作。

    (十九)信息技术和测绘科。组织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组织实施,开展高新技术体系建设,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基础地理信息管理,不动产测绘等测绘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市场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数据成果质量监管和保密安全监管。指导建设工程放线,承担建设工程验线工作。指导县(市)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编制预决算、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机关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并对所属单位的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业务进行监督指导。

    (二十一)人事科(离退人员工作科)。承办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配置、调整及其领导干部(含相同级别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交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日常管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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