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06/202401-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1-18
文号: 关键词: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8 16:11文章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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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16—6339422)。

一、总体情况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通过部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2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97条,土地征收类信息213条,项目审批类信息267条,规划公开类信息34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开展互动交流征集调查2期,转载重要政策信息145条。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意见答复6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拓宽申请渠道,更加服务便民。依申请公开不再仅限于纸质申请,群众可通过部门网站、收文账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申请,从“只跑一趟”优化到“一趟不跑、线上办理”。二是提升质效,缩短办理时间。对于信息描述不清的,当天提醒补证,且大部分回复的办理时间均未超过法定时限的一半。三是清楚准确,确保答复质量。通过平台流转、领导签批、科室办理、统文会签等程序,程程把关,精准回应群众的申请事项。

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57件(其中,2022年结转5件,2023年新收152件),按期答复148件,办结率94.27%9件未到法定答复时限)。其中:予以公开件88件、占59.46%,不予公开1件、占0.68%,无法提供59件、占39.86%,不予处理0件、占0%,其他处理0件、占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重要政务信息全面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主体精准、公开层次明确。同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和谁提供、谁审核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政务公开的信息事项、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好了政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明确内容真实合法、完整准确,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程序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栏目和绵阳自然资源微信平台继续牢固树立政务+服务理念,坚持守正创新,积极运用短视频传播形式在“4·22世界地球日宣传周中,线上开展世界地球日儿童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政策宣传效果迅速显现。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轮放自制公益广告《我的爸爸是田长》来宣传耕地保护和田长制。为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工作宣传力度,增加不动产登记业务解答内容,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平台完成从服务号订阅号转型升级。

(五)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为部门网站的信息更新提供了保障。二是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真实可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2

0

0

0

0

0

1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

0

0

0

0

0

8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0

0

0

0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8

0

0

0

0

0

1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1

3

5

1

0

0

6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通过文电、现场督导和专题会议等方式向基层局、站、所传达《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方式,全面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公开力度有待提高。通过举办“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全市大型宣传活动,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开宣讲,引起了县市区高度反响,让群众对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基层应公开的重要事宜应知尽知,提高基层和群众的参与度,更好地助力全市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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