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506/202112-0007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12-29
文号: 关键词: 文件解读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绵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解读

2021-12-29 15:45文章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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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一、《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绵阳市地处龙门山断裂带,受“5.12”特大地震影响,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是全省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市州之一。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精神,2021年10月2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的《绵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11月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行动计划》,计划从2021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工作思路、整治举措、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制度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加快构建起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为绵阳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共六部分18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2项内容。明确到2023年年底,完成全市9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16个威胁县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和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目标是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896处,受威胁人数减少33740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
    第二部分是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主要从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三个方面,全面掌握隐患风险底数,逐点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实现隐患风险精细化管理。
    第三部分是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通过开展县城风险调查评估,重点实施平武县城综合整治,分区实施梓潼、盐亭、涪城等3个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逐步划定县城用地布局“安全线”,实现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第四部分是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通过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三大举措,有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部分是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主要从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全面整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与资金,强化了地质灾害全域整治的要素支撑。
    第六部分是强化组织保障力度,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制度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四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基层防灾力量,完善全域综合整治制度,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行动计划》的关键点和创新点
    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在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绵阳实际,进行了细化、完善、创新,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创新全域整治模式,变零星治理为集中整治。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整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自然资源政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聚焦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识别管控、受威胁县城和灾险情紧迫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全力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二)创新科学防控体系,变群测群防为人技合防。对比以前主要依靠群测群防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我市《三年行动计划》更加注重运用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等“空天地”一体化的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和隐患发现识别能力;更加注重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的推广、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技结合、群专结合”的专业监测预警体系;更加注重依托地勘队伍的专业技术优势,支持各县(市、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基层专业防灾水平和力量。
    (三)创新分级治理格局,变被动预防为主动治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对每一处隐患点、每一项防治措施,分类明确市、县二级财权事权,推动自上而下的“要我防”向自下而上的“我要防”转变。我市《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级安排的总任务,将任务指标进一步细化并下达至各地,并纳入对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传导工作压力,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成效。
    (四)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变财政投入为多元投入。针对之前以中央、省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模式,我市《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明确各地对威胁5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防治资金纳入财政保障;支持以县为主体发行一般债券;增加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市级财政匹配1.5万元/户的补助,各县级财政应不低于市级匹配标准;泥石流治理工程清淤腾库的砂石资源部分收益应用于地灾防治等方式,实现了防治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同时,坚持“谁受益、谁出资”,鼓励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打造有投入、有产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投资。
    四、近期主要工作安排
    《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为加快推进,确保成效,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指导各地按照《行动计划》相关部署和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有序规范推进本地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工作。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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