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302-0001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2-21
文号: 关键词: 局机关 预算

绵阳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

2023-02-21 10:30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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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绵(回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服务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大龄劳动者、脱贫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用好就业帮扶托底政策,开展就业援助,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失业动态监测,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突 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青 年群体就业的作用,充分挖掘政策性岗位资源,拓宽青年就 业渠道。实行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管理,实施公共就业服 务进校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为高校毕 业生提供就业帮扶、职业指导、公共招聘等就业服务。实施 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等计划。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深入实施绵阳市人社系统服务保 障重点企业用工十二条措施,用好“科技城就业码”,推行 人才服务“码”上享,组织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全力 保障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用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和基层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试点。

3.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好农民工服务保障“五件实事”和“春暖农民工”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提 升零工市场(驿站)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县 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驻 外农民工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农民工回引力度,鼓励引导农 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举办或参加国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赛事 和项目推荐活动,评选一批市级返乡创业先进个人和项目。 做好农民工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加 强农民工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深化拓展绵碚、绵衢、绵厦 等省际劳务协作以及省内、市内对口协作。协调推进农民工 市民化、劳动维权、法律援助、留守家人关心关爱等工作。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 策实施力度。组建就业创业指导专业人才队伍,打造职业指 导工作室和“直播带岗”站群。推动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智 能化。组织“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绵阳选拔赛。实施 创业孵化基地升级行动、创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积极申报天府微创园。围绕绵阳直播学院,打造 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绵阳品牌。

5.稳妥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实施统收统支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市级统筹。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政策,按照国、省安排部署稳慎落实渐进式延迟 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落实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相关政策。继续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企政策,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高层次专业技 术人才专家库,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申报国家、 省各类人才项目和人才平台。做好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 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上报,组织实施首批绵阳市学术 和技术带头人选推荐选拔。持续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 目、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积极配合做好科技城人才项“卓越计划”申报、考察和推荐工作。加强职称工作信息 化建设,强化全流程监管。

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职业能力建设创 新改革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技能人才 港、工业技师学院迁扩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师资培训中 心等项目,探索组建技工教育联盟,建设技能公园角。完善 行业、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研究出台高校自主开展学生 技能培训细则。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开展 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试点。办好第五届绵阳市职业技能 大赛,创新举办绵阳米粉专项赛,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 法。深入实施技能评价改革,建成高标准职业技能评价体系。 建设“技能小镇”、“技能大师传承与创新学院”,依托川菜大师打造川菜文化产业链。

8.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统 筹管理模式。完善考核招聘相关政策,科学规范实施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建立事业单位面试考官库。组织实施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岗前培 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9.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 关系协商机制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推进劳动关系“和谐 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 建活动,完善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制度,推动游仙区创建省级 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示范区。大力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实施, 加强劳务派遣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0.持续巩固根治欠薪成果。进一步推动落实工程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探索延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期限和建设单位承担其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总包责任的机制。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劳资专管员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前置辅导,开展“制度全覆盖”专项行动。坚决纠治就业歧视、超时加班、非法职介等突出违法问题,适时开展相关领域专项行动。推进“云监察系统”建设,全面实施监察执法、调解仲裁和司法援助一窗办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健全调解仲裁制 度,开展国家、省、市金牌调解组织选树培育工作,完善多 元处理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设,探 索创新联调中心其他行业、区域示范点。强化调裁审衔接,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诉调对接。加强调解员、仲裁 员队伍建设。加强仲裁智能服务,全面推广在线视频庭审工作。 

 

第二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

2023年单位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局机关).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市人社局机关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23万元。市人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834.8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职工日常绩效考核。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收入预算1417.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42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支出预算141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万元,占84.59%;项目支出218.42万元,占15.4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34.8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0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职工日常绩效考核。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4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7.4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6.7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职工日常绩效考核。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79万元,占88.59%;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94.23万元,占6.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66.0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伤保险认定调查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促进及劳务开发支出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维权、企业薪酬调查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职工保障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5.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职业年金。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1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调节费等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出项目。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津贴。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6.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7.68万元、津贴补贴186.63万元、行政奖金243.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4.23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工会经费9.53万元、福利费8.03万元。

公用经费9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9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系统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劳动维权服务、人社公共服务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市人社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06万元,下降14.07%。主要原因是按照节能减排等要求减少相关水电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人社局机关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套)。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机关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18.42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促进就业与劳务开发:主要是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包含组织招聘会、大学生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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