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4X/202204-00007 | 主题分类: | 预算/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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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13 |
文号: | 关键词: | 预算 |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负责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市本级管理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全市上级交办、外地委托的案件;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根据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仲裁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并对仲裁员进行管理;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企业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和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负责市属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推进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持续打造省级、市级金牌调解组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基层调解组织业务水平上台阶;挖掘专业调解力量,吸纳公道正派、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调解,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
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仲裁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打造过硬仲裁员队伍。选拔政治立场坚定、积极上进、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仲裁员组建全市骨干仲裁员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不定期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全市仲裁员业务水平、增强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持续加强裁审衔接。开展典型(疑难)案例研讨,达到裁判尺度能统尽统。
推广“掌上仲裁”小程序。通过“四落实、四实现”,深化便民利民服务。
第二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仲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市仲裁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59.0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仲裁院2022年收入预算15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仲裁院2022年支出预算15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万元,占79.33%;项目支出32.89万元,占20.6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仲裁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0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仲裁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0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6万元,占87.73%、卫生健康支出4.41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占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为89.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2年预算为32.8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5.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为4.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为15.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仲裁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职工保险和公积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仲裁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工作往来人员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仲裁院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及保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仲裁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仲裁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仲裁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仲裁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市仲裁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市仲裁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32.89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信息中,未出现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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