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204-0000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4-11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单位预算

2022-04-11 10:26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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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概况


一、职能简介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职责。

二、2022年重点工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室、值班电话值守,畅通上级交办件、督办件、书记市长信箱、热线电话交办件、欠薪平台件等信访件和网络舆情的受理渠道。

2.加强案件的办理。支队案件办理全面信息化,所有案件均在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受理平台上办理全年立案案件办结率96%以上。

3.继续抓好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是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对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实行分类管理。积极强化预防措施,实实在在为企业服务,探索建立根治欠薪前置辅导机制,帮助建设项目各参与方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从源头遏制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

4.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根据部、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力量抓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根治欠薪等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检查中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工作。

5.日常巡视检查是主动监察的重要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用人单位实行高频率覆盖,建设领域日常巡查检查要实行全覆盖。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更新完善支队监管对象数据库。

6.开展书面审查作为主动监察的经常性制度。通过书面审查,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7.实施联合惩戒。支队综合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案件办理等方面情况,积极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结果应推送至信用评价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进行惩戒;对需要进行社会公布的重大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通过信用惩戒和社会公布,警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褒扬用人单位守法行为。

8.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灵活宣传方式。以日常接访、案件办理、巡察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为主要阵地,将劳动保障法规宣传贯穿工作始终。继续开展法规宣传进工地主题党日活动。

9.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在建设领域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宣传。

10.进一步加强案件卷宗管理。要强化案件痕迹管理,落实案件办理全记录制度。案件结案后,按照相关规定组卷装订,按时移送档案室管理备查。

11.进一步加强监察员队伍建设。组织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提升培训一次,开展全市疑难案件研讨、案例分析会一次不断提升监察员办案能力。按要求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积极参加市、省组织的比武活动,争取好成绩。

12.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继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政风行风专项行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窗口服务水平,树立劳动保障监察为民、公正、清廉的执法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13.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以党建促业务,推动支队全面建设!

 

 

 

 

 

 

 

 

 

 

 

 

 

 

 

第二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2年单位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215.4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了22.5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1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津补贴等经费14.32万元,增加住房公积金9.52万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减少专项经费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收入预算215.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4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支出预算2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5万元,占90.16%;项目支出21.2万元,占9.8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4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增加了22.5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1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津补贴等经费14.32万元,增加住房公积金9.52万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减少专项经费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4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4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增加了22.5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1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津补贴等经费14.32万元,增加住房公积金9.52万元,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减少专项经费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61.61万元,占75.01%;商品和服务支出53.81万元,占24.98%,对个和家庭补助0.03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

3.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1.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聘请临时人员劳务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2022年计划用于其他省市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来绵办理案件及其他需要公务接待开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

主要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强化廉洁纪律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省市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来绵办理案件以及其他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63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车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监督检查和案件处理经费为21.2万元, 上年 增加5万元经费。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升执法效率,规范绵阳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绵阳市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社会效益指标)。1.强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法规宣传融入日常办案、接受举报投诉、检查等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专项法规宣传活动,计划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1万份(套)(时效指标);2.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强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和绵阳的工作实际,在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二是抓住重点,对建设领域及使用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攻坚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2022年,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检查用人单位不少于200户(次);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一是加强现场接待处置力度,强化值班电话值守,加强举报投诉室建设和值班人员管理,增强值班人员责任心,提升服务质量,让来访群众满意≥95%(满意度指标)。二是加强信访件、转办件、督办件的查办;4.加强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受理并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案件,按期结案率≥95%5.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力度,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突人员必须及时到达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平息事态,防止矛盾激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6.加强案件卷宗管理,案件办结90日内,完成案件卷宗的归档整理。根据测算,2022年,支队监督检查和案件处理经费细分为:1.会议费3万元;2.差旅费3.6万元;3.劳务费8.6万元;4.培训费1万元;5.物管费2万元;6.印刷费3万元。合计21.2万元。(成本性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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