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203-00003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3-28
文号: 关键词: 预算公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年单位预算

2022-03-28 11:43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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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绵(回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建立招聘求职信息精准对接机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持续做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保障。

2.加大就业政策供给。研究制定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措施。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力争控制在5.5%以内,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3.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建成市本级就业“一站式”服务大厅。持续推动基层成才、就业见习、“三支一扶”等计划。统筹做好脱贫人员、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帮扶。

4.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持续扩大“就业创业直播学院影响力。组织参加第三届创业博览会,办好“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绵阳选拔赛和第五届创业明星和能手争创等活动。

5.优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做好农民工疫情防控,持续做好走访慰问、根治欠薪、证照办理、旅途暖冬和就业招聘等五件实事。建设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优化灵活用工服务。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市域内就业协同。打造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县、明星村镇。加强村(社区)农民工服务站、驻外农民工工作站标准化建设。

6.落实政策保发放。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认真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遗属政策。延续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险政策。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抓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7.精准扩面优服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推进大综合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改革。

8.严格监管防风险。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发现问题“归零”。持续开展社保领域专项检查完善打击欺诈骗保机制。

9.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在绵国防科研院所、高校与地方职称互认机制,承接国防科工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权。做好享受政策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推荐工作,开展绵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

10.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职业能力建设创新改革试点,构建人社部门牵头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打造2-3个复合型培训主体。启动工业技师学院重建工作。探索“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办好第五届绵阳市职业技能大赛,做好“四川工匠杯”等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备赛工作。建设第九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1.激发事业单位人才活力探索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常态化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创新开展网络考试招聘。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启动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抓好各类人事考试组织工作做好表彰表扬奖励对象推荐审核和政府、人大人事任免工作。

12.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制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具体举措。强化绵碚、绵阳+川东北5市人力资源协作。实施科技城人才计划“卓越计划”项目。

13.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条例》及配套政策,完善制定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农民工工资专账管理办法、信用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核心制度。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行刑衔接打击恶意欠薪,做好欠薪隐患排查化解。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劳动违法问题专项整治。

14.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发布非竞争类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调控水平和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和企业薪酬调查,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

15.持续优化仲裁调解服务。持续加强裁审衔接,转化裁审衔接成果。加强仲裁调解队伍建设,组建全市青年骨干仲裁员队伍,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员和金牌调解组织。推广应用“掌上仲裁”。

16.推动服务便民化。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社银一体化网点建设,延伸人社服务半径。实施“人社服务成长计划”,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压缩办件时限,精简办事材料。

17.推动服务信息化。推进“全业务上网”,完善绵阳智慧人社APP功能,畅通群众与人社部门的线上沟通、咨询和服务通道,实现人社事“网上办”“掌上办”。

18.推动服务规范化。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开展典型问题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改。扎创新人社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培优“绵小保”政务服务卡通形象,实现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

19.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意识、业务能力、工作质效、为民情怀、作风纪律“五大提升”活动,教育引导人社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

20.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人社系统依法治理,加强法治宣传和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

2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就业、人才、人事等业务基础数据库,构建公共服务、大数据分析和综合治理平台。落实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2.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人社系统效能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举办“人社大讲堂”,开展人社干部跟班学习,提升抓落实能力水平。

 

  


 

 

 

 

 

 

 

 

 

第二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2年单位预算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预算公开报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注:除本单位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并说明。)

 


 

 

 

 

 

 

 

 

 

第三部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社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2万元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收支总预算2776.8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4.8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新规定上年结余资金不再做结转,按照新预算列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收入预算138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7.75万元,占13.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6万元,占86.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支出预算13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24万元,占70.75%;项目支出406.17万元,占29.25%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76.8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4.8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新规定上年结余资金不再做结转,按照新预算列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9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0.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4.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增加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8.77万元,87.78%卫生健康支出47.86万元,3.45%城乡社区支出20.85万元,1.5%住房保障支出100.92万元,7.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644.8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59.79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3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普法宣传教育、国内人才引进、培养和资助项目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服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促进及创业培训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3.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伤保险认定调查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2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维权、企业薪酬调查等。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5.47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单位职工保障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3.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职业年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支出(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5.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就业活动项目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津贴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20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津贴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6.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2.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9.05万元、津贴补贴198.1万元、奖金21.21万元、绩效工资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0.92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工会经费10.41万元、福利费8.37万元。

公用经费10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系统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主要保障机要保障等工作开展。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财政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机关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人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04万元,2021年基本持平。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社局机关2022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人社局机关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套)

2022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市人社局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18.42万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涉及预算218.4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促进就业与劳务开发:主要是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包含组织招聘会、大学生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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