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104-00003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12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2021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2 13:26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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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人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绵(回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人社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以辩证思维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系统谋划来年工作,奋力在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就业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好“稳就业”“保就业”举措,确保就业创业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技能提升、就业帮扶、创业引领、权益维护”五大专项行动,加强绵阳与重庆北碚大学生就业创业合作,建立对接机制,多渠道、多层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三是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通过拓展就业岗位、开展精细帮扶、实行兜底保障,进一步促进和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激发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成果。

(二)社保方面。一是继续稳妥推进退休“中人”待遇兑现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社保扶贫,确保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省全民参保系统扶贫监控范围,实现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到龄一人纳入一人。三是全面加强基金监督机构力量,进一步加大核查、追缴力度,减少重复领待和死亡冒领现象。四是加快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划转工作衔接紧密、更加高效。五是全面推进综合柜员制建设,促进窗口单位经办服务真正由“熟”到“精”,实现社保业务“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六是进一步加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工作,优化工伤鉴定流程。

(三)人事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探索优化公开招聘手段,拓宽招聘渠道,积极组织事业单位组团进校园现场考核招聘。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中小学教师公招组织实施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政策,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力度。四是继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五是严格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按照省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尽快出台符合我市特点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办法。六是不断优化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当对职业院校等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增核。

(四)人才方面。一是全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面向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的职业培训,2021年计划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5万人次以上,支出专账资金9000万元以上。二是继续抓好各类国、省职业技能大赛的备赛参赛工作,积极备战第五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三是持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八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申报2021年度“卓越计划”技能培育团队,开展第二批“绵州工匠”评选工作。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指导、监督市级22个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2021年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五是有序开展各类高层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六是积极配合市人才办做好2021年科技城人才计划申报和已入选人才团队后续管理等工作。

(五)劳动关系方面。一是全面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督促市级薪酬审核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开展改革工作,完成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20年度薪酬审核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任务。三是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完成部、省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和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我市市场人工指导价位。四是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纠纷预警机制,深入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五是开展绵碚劳动保障监察业务交流活动,深入推进绵碚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

(六)绵碚人社合作方面。继续深化与重庆市北碚区在人力资源、专业技术等五大板块的交流合作,实现两地机构、人员、业务双向互通、高效往来,扩大合作成效。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社局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3万元。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2231.9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划转职能及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1115.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9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11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5万元,占80.43%;项目支出218.42万元,占19.5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31.9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划转职能及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97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9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划转职能及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08万元,占91.86%;、卫生健康支出30.37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60.53万元,占5.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79.5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1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普法宣传教育、国内人才引进、培养和资助项目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3.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伤保险认定调查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维权、企业薪酬调查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和劳务开发、就业困难人员慰问,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员培训。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津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71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调节费等其他人力资源支出项目。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单位职工保障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职业年金。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0.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8.56万元、津贴补贴193.06万元、奖金20.39万元、绩效工资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0.53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6万元。

公用经费3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1万元、印刷费18万元、咨询费3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1.5万元、会议费24.4万元、培训费4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47.52万元、委托业务费78.9万元、工会经费10.09万元、福利费8.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8万元、其他交通费4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3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1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系统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职称评审、专家下基层、工伤认定、社保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考试试卷运输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人社局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7.7万元,与2020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社局局机关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人社局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人社局局机关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促进就业与劳务开发:主要是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包含组织招聘会、大学生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附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机关.xls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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