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104-00006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4-14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1-04-14 09:34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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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社会保险事务管理和服务。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一)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的市级统筹运行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资拟订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目标任务、统一对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下达和考核。(二)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和基金定期报表。(三)负责全市养老、工伤保险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订并指导各地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参与养老、工伤保险精算工作。(四)负责牵头制定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参与制定业务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养老、工伤保险生产应用数据整理、整合工作,参与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各县(市、区)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预审工作,指导县(市、区)养老、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指导县(市、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五)指导、规范县(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个人账户建立,养老待遇审核发放,关系转移,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基金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六)承担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社保费缴费核算工作。(七)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待遇审核支付和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正常退体办理工作。(八)负责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证、防冒领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制定养老、工伤保险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科学规范实施各项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对市本级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情况依法进行核查。(十)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稳妥推进退休“中人”待遇兑现工作。一是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按照省厅、省局的安排部署,做好第二、三阶段兑现中人的数据清理工作。在充分做好省局关于全市面上数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近期数据分析统计和抽样测算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全市各经办单位做好数据清理完善,重新上报采集。二是确保政策学透讲清。进一步加强科室内部的培训,摸清吃透“中人”待遇新老办法计算规则、指数计算规则,参数运用、政策依据,新老办法对比等。让每一位前台经办人自己能学深读透,向群众能讲清说明。三是确保一线有预案。在严格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政策宣传提纲,一个声音对外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经办过程中我市退休“中人”的诉求点,关注点以及反映情况,做好前台一线咨询解释处理预案,细致耐心地做好退休“中人”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疏导安抚退休“中人”情绪,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复杂局面。

(二)筑牢脱贫攻坚基础,持续推进社保扶贫。一是认真做好部级平台反馈情况“回头看”。确保反馈情况真实有效,确保省全民参保系统与部级平台数据一致。二是再次核实核准贫困人员范围。加强与本地扶贫、民政部门对接,确保贫困人员全部纳入省全民参保系统扶贫监控范围。三是核查资料的完整性。对已参保贫困人员的业务档案、认定部门盖章的凭证,未参保贫困人员的个人签订放弃意向书等资料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归档。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各县市区应保尽保覆盖范围内人员进行跟踪处理,督促各县市区将新增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人员,以及扶贫、民政部门新增贫困人员、已办理入户手续的原无户籍贫困人员等,实时纳入参保范围,确保新增一人纳入一人,到龄一人纳入一人,实现新增贫困人员动态清零。

(三)加强比对核查,减少重复领待和死亡冒领发生。一是发放待遇时,在系统中认真核查,在省平工资公布后,按月比对重复领取待遇数据,及时发现停发待遇并组织核查。二是各县市区经办机构每月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及时注销死亡人员数据,加大死亡冒领的追缴力度。三是通过网络、退管活动等形式宣传重复领待和死亡冒领的行为及后果,提醒参保人员发现有多笔待遇、死亡未报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反映,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有序开展、平稳移交,认真做好企保征缴社税移交前政策、规则、参数等梳理和评估、建议等准备工作,确保参保缴费数据信息及时传输,确保划转工作平稳有序落地落细。

(五)继续完善省系统信息建设。针对省社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存在的数据问题,安排专人核实清理,逐一比对数据迁入入前后的参保单位、人数、费率等各项参数项目,加强与省局运维人员的沟通交流,确保系统满足业务需要;同时,加强人员学习培训,通过跟班学习、线上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尽快提高新系统运用熟练度,尽快恢复正常业务经办。

(六)全面推进综合柜员制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我市社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模式由“小综合”向“大综合”转变。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对前台窗口按业务版块进行分组,每季度轮换一次业务受理项目,预计通过一年的时间,让每位前台人员对所有业务项目从“熟”到“精”,达到社保业务“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最终由“小综合”模式转变为真正的“大综合”。二是大力推行参保单位网厅申报,减轻窗口经办压力。三是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以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全域服务“规范办”为目标,对纳入综柜受理的业务项目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全面提升业务经办效率,方便办事群众,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七)全力做好工伤预防的项目实施工作,优化鉴定流程。跟踪、督促第三方机构,确保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实施到位,推动我市工伤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别是2020年是我市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第一年,中心将着重对今年工伤预防开展成效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工作研判。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鉴定流程,拟结合省鉴定中心工作要求和其他市州工作经验,进一步对我市劳动能力鉴定方式进行讨论和研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保中心2021 年收支总预算1139.02万元,比 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万元。

主要原因是1.根据编办〔2020〕12号文件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职能职责划入我中心,相关经费也一并划入;2.2020年底,经市政府批准“绵阳市社会保险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巾帼大厦,更名为“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参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拓宽窗口人员供给,人员所需经费和大厅日常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

社保中心2021 年收入预算1139.0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社保中心2021 年支出预算113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13万元,占87%;项目支出152.89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9.02万元,比 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1.根据编办〔2020〕12号文件要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职能职责划入我中心,相关经费也一并划入;2.2020年底,经市政府批准“绵阳市社会保险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至巾帼大厦,更名为“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参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拓宽窗口人员供给,人员所需经费和大厅日常运行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9.0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0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4.3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2.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社保中心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9.02万元,比 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0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劳动能力鉴定经费,原有的社保大厅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02万元,占91.48%;卫生健康支出34.34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62.66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91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行政事业养老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目)2021 年预算数为83.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1 年预算数为41.7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事业单位医疗2021 年预算数为31.33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 年预算数为62.66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07万元,津贴补贴223.59万元,奖金21.76万元,临时工人员经费7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38.86万元

公用经费169.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9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7.6万元,物管费7.36万元,邮电费7.5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10.44万元,福利费8.19万元,退休公用支出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9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1.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社保中心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21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社保中心2021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 年,社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2.8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设备组2021 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底,社保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 年社保中心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附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社保中心.xls

      2021年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表.pdf

绵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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