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2002-00001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2-14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2-14 17:18文章来源: 人社局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人社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绵(回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指导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人社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就业方面。一是围绕提升就业质量、防范失业风险两大方向,认真贯彻落实稳就业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登记失业人员、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企业失业动态、重点外贸企业用工监测防范大面积失业风险发生,确保绵阳就业大局总体稳定。二是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探索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组织开展春风送岗、就业援助月等专场就业招聘活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整合各项创业扶持资金,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四是扎实做好就业专项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规范、便捷、优质的就业公共服务。六是做好2020年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重点工作,切实让广大农民工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

2.社保方面。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严格执行社保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二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参保人群分类指导,针对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开展重点群体扩面。三是按省厅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计发工作四是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费清欠工作,督促各欠费区县按时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清欠任务。五是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六是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城乡居保丧抚制度。七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代缴政策,圆满完成2020年度社保扶贫代缴养老保险费任务。八是制发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贯彻意见,建立相应信息系统,大力做好宣传解释,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九是按部、省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好新经济新业态等领域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国家试点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启动实施工伤预防工作。

3.人事方面一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抓好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贯彻落实。二是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直接考核招聘制度,抓好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大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才力度,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市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用。四是深化市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创新高层次人才激励措施,激发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五是深化完善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并纳入深改任务全力推进,探索分类、体现行业特点的的绩效工资管理机制。

4.人才方面。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好2020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做好各类专家、基地申报工作。二是探索规范绵阳市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模式,举办第四届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参加全国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和全省第四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三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中国(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用,助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五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年度科技城人才计划项目相关工作。六是做好2020年市级、县级表彰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各类国家、省表彰对象推荐工作。七是继续做好“绵州英才卡”管理服务工作。

5.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一是全面实施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市属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指导督促市薪酬审核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开展改革工作,完成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2019年度薪酬审核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和园区。三是集中力量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四是组织开展各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企业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具体为: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66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86万元。

市人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503.44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调动。2020年进一步按10%比例压缩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3751.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375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64万元,占80.66%;项目支出728.08万元,占19.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03.4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05.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调动。2020年进一步按10%比例压缩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51.7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66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1.7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2.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调动。2020年进一步按10%比例压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66万元,占20.51%;外交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1.11万元,69.86%;、卫生健康支出156.1万元,占4.16%;、住房保障支出204.86万元,占5.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市就业局日常就业工作开支、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招聘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161.55万元,主要用于:市劳动监察支队日常工作开支、企业劳动监察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69.6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98.1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普法宣传教育、国内人才引进、培养和资助项目等。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8.8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督、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伤保险认定调查等。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19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维权、企业薪酬调查等。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和劳务开发、就业困难人员慰问,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等。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9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市仲裁院日常办公开支、劳动仲裁员培训。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2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津贴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8.57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4.64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保局日常工作开支、社保大厅运行、退休档案管理、社保稽核等。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运行费用。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调节费。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单位职工保障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6.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机关事业职业年金。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0.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04.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2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1.79万元、津贴补贴593.63万元、奖金60.22万元、绩效工资171.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6.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04.86万元。

公用经费58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9万元、印刷费3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3.22万元、水费16.47万元、电费13.08万元、邮电费12.02万元、物业管理费9.96万元、差旅费30.36万元、会议费30.26万元、培训费24.1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劳务费63.4万元、工会经费34.14万元、福利费26.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96万元、其他交通费149.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5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大型活动、市际交流、接待外地来宾及系统正常公务活动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0.17%。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费用、厉行节俭、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6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职称评审、专家下基层、工伤认定、社保基金监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考试试卷运输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人社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下属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0.3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9.92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统一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机改后人员编制减少运行经费

本部门下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等3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社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市人社局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其他本部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促进就业与劳务开发:主要是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包含组织招聘会、大学生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信息公开表(2020年)人社局.xls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