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18-0007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11-21
文号: 关键词: 市政协七届三次提案答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88 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11-21 14:34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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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兴仕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居民医保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建议》(第

  288 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调整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

  2018 年1 月,全市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已实现合并运行。

  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合期间出现的问题,按季度分析基

  金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为确保整合后农村居民参保

  待遇不降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妥善解决

  乡镇二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标准问题,印发了《关于明确城乡居民

  基本医保有关政策的通知》(绵人社函〔2018〕3 号),明确二级

  乙等乡镇卫生院经当地价格部门审批同意,将收费等级调整为乡

  镇卫生院标准后,即可向所在地医保局申请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

  保报销标准,实现乡镇卫生院和当地参保群众双受益。

  二、关于适当保留新农合政策延续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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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因整合给农村参保患者带来的政策减免差异问题,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修订了部分城乡医保政策。一是出台了《关

  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对门诊

  统筹医疗机构实行门诊统筹总额控制,居民将个人门诊统筹基金

  中一般诊疗费30 元的额度用完后,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

  诊挂号时,无需支付每次10 元的一般诊疗费,通过门诊挂号时

  划卡系统记账,年底医保局根据辖区内门诊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对

  系统内记账的资金与相关医院进行调剂结算。二是出台了《绵阳

  市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2018 版)》,重新

  发布27 种门诊慢性病和10 类门诊特殊重症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

  范围,规范各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行为。鉴于新农合原各县市区

  慢性病病种、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不一致的情况,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适当延长慢性病认定期,超过4—6 月时间申报的,各

  医保局依然受理。

  三、关于切实提高医保系统运行效率的建议

  (一)关于运行速度慢的问题。原新农合信息系统由各县市

  区自行管理,整合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由市级统一管

  理,市级医保系统的交易量和负载增加了5—6 倍,加之全市城

  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步实现市内一卡通结算和市外异地医疗结算,

  信息系统承载压力大。现有核心设备购置较早,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采取内存升级、系统优化等应急方式,确保信息系统平稳

  运行,但在业务高峰期,存在信息系统结算慢等情况。目前,相

  关部门已启动新一轮信息化建设,将重新购置服务器和开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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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系统,预计在2019 年底前完成建设,届时将彻底解决系统

  运行慢的问题。

  (二)关于运营费用的问题。针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反映费用

  过高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运营商合理测算维护成

  本,尽快降低收费标准。在下一步信息化建设中,将减少日常维

  护工作量,降低相关运营费用。

  (三)关于“群众缴费后,银行扣款缓慢,部分已交费群众

  不能及时享受医保报销”的问题。全市原有新农合征收大部分采

  用手工收费,城乡居保整合后,新农合基础数据与公安人口库比

  对正确率低于50%,在整合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新采集

  了这部分群体的基础数据,并按人社部规定,杜绝现金收费方式,

  采用银行代扣方式,全市共有390 余万城乡居保人员签订了代扣

  协议。银行代扣工作依托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前期由于银行配套

  系统开发进度等问题,造成部分代扣不成功。合作银行配套系统

  在去年年底已经完成开发,人员基础数据采集完毕,银行扣款缓

  慢等问题已经解决。

  感谢你们对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9 月29 日

  (联系人:胡欧;联系电话:1878059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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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88 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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