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18-0007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11-21
文号: 关键词: 市七届人大建议答复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11-21 14:41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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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琼、肖秀兰、何国宴、谢光霞、蒲明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稳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议》(第81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对增加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设置比例和编制少的事业单位系统内优化整合配置高级岗位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对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基层各类人才招得来、留

  得住、用得好,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绵人社发〔2017〕20号),明确了“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乡镇和北川、平武县级事业单位高、中、初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为1:4:5。另外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可由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二、对择优聘用、破格评聘的建议

  在择优聘用方面,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12号)对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符合下列情况的可适当放宽基本任职年限。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

  在破格评聘方面,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类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对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感谢您们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9日

  (联系人:罗羽田;联系电话:18398407122)抄送:市人大人代工委,市目督办。
附件: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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