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16-00032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6-10-25
文号: 关键词: 机关,规定,办法,制度,措施,服务,信息,规划,计划,分配,调控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10-25 11:15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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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含部门(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本地化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博士后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来绵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2、主要工作

  就业创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400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846人,困难对象就业4443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21.36%、120.5%和148.1%;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3.9%。高校毕业生创业53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5.9%;建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1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29.4%。创业培训45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51.5%;劳务品牌培训176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53%;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38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48%。

  社会保险。全市社会保险参保579.62万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2.13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6.71万人、职工养老保险110.6万人、职工医疗保险67.62万人、工伤保险37.53万人、生育保险38.29万人、失业保险26.74万人。

  围绕“幸福绵阳”建设,创新推进民生工作

  (一)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就业质量

  1.完善就业创业创新政策,扩大政策受益群体。市委、市政府出台《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安居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各类群体创新创业。通过媒体、网站、各类活动等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2.突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重点,引领新生代创业。一是建实创新创业平台。组建各类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器、创业园、示范园、创客俱乐部、见习基地181个,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新建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器(实践基地)6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24家、创业示范园2家、示范创客俱乐部7个。二是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化政策、专家、典型、经验、招聘会“五进”校园活动,深入在绵高校和全国知名高校宣传引导,接收13375名高校毕业生来绵创新创业,其中博士、硕士639名,增长17.5%。开展创业提升培训和在校大学生创业培训5056人。高校毕业生创业533人,发放创业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1032人913.5万元。三是丰富创新创业活动。推荐32个项目参加中国创翼大赛,1个项目夺得全国第一名;组织赢在大学、阳光导航、创业巡诊、创业沙龙、创业展示、创业设计大赛等各类活动创造创业氛围,引导创新创业。组建95名创新创业导师志愿服务团,对80个创业项目给予专项辅导,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开展第三届创业明星创业能手争创活动,10名创业明星、60名创业能手及10名优秀创业导师获市政府表扬。

  3.强化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开展劳务品牌培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3.67万人。实名管理238.2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2.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82.97亿元。帮助2463名返乡农民工成功创业。开发4342个公益岗位,帮助4443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245名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求职补贴19.6万元。帮助462名藏区“9+3”毕业生实现就业。

  4.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开展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中小微企业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周四招聘会、校园双选会等公共就业服务100多场,举办人才集市203场,其中街道、企业、社区基层招聘10场,各类招聘提供就业岗位7.3万余个。针对长虹改制等企业特殊情况和社区特别人群开展专项招聘,提高招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1429家企业拨付稳岗补贴1.01亿元。

  (二)强化社保改善民生工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扩展参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全年五险征收117.2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74.86亿元、职工医疗保险22.5亿元;发放待遇111.51亿元,其中企业职工离退休养老保险42.22万人79.74亿元、职工医疗保险874.8万人次17.49亿元。新增失地农民参保7.2万人。71.08万名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84.46元/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线提高到27万和15.5万,失业保险待遇提到966元/月,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35元、300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创新经办服务,回应群众关切。一是初步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在全市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两定点管理、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二是调整扩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的人员范围和支付范围,方便参保职工及其家庭就医、体检、预防接种、康复理疗等。将癌症用药“格列卫”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三是公开引进保险公司开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保险最高报销可达40万元,居民医保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按50%报销,不设封顶线。四是出台《绵阳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强化建筑领域工伤保险,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后应享权利。五是调整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率,共下调2.2个百分点,为企业和参保者减轻负担4.7亿元。六是开展社会保险“五险统征”。

  3.强化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建立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开展社保基金欠费集中清理和各类基金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基金监督疑点25546条,查处社会保险冒领案件448件112.6万元。制定《绵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奖励5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监督。

  (三)公开公正人事工作,确保人事管理的规范性

  1.加大基层人员招录聘用、培训力度,保障工作所需。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477人,其中录用到县市区、乡镇机关449人,占94%。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9人,其中教育、卫生1492人;直接考核招聘紧缺岗位1054人。降低北川、平武艰苦地区考录、聘用条件。

  2.强化人事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开展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2135人晋升职级。办理调动、登记、转任、任免、备案、优秀审批等1356人。推荐上级表彰41个先进集体、119名先进个人。出台《市级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办法》。市本级和县市区成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保障公务员权利。出台《关于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培训,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台帐,重新审核、认定8800多个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考试考核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聘用135人,完成绵德广片区转业干部培训、4500余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调整兑现工作。

  3.规范待遇审核管理。完成全市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1196个单位24559人、4052个事业单位69015人基本工资调标和40148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工资信息审核、增加津补贴、晋级晋档、一次性奖金、增加绩效工资,审批办理699人退休、提高退休费比例、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认定、死亡抚恤和丧葬费、未休年休假补贴发放等工作。开展“滥发津补贴”督促检查。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工作。

  4.规范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各类人事考试42次,5.3万余人次参考。强化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监管,开展考务人员培训,建立257名面试工作人员数据库。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77365人、骨干培训699人、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初任培训377人、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前培训496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培训17245人、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619人。

  (四)加强劳动管理监督,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月1380元、小时14.4元。发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控企业工资,确保劳动者工资收入随经济发展的适度增长。二是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3%以上、劳动合同签订率91.2%、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1%。三是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用人单位1699户,查处案件761件,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639件,追发14505名劳动者工资1.31亿元,涉及农民工12051人1.01亿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703人、参保缴费205人。四是劳动仲裁,8个县市区建成仲裁院,新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621个,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2484件,维权金额9588万元。培训基层调解员300名。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901件,其中工伤鉴定763人。审核工伤认定申请1750件,出具工伤认定1710件。

  服务两个“一号工程”,加强人才及项目建设

  (一)选育优秀、拔尖人才,培养人才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推荐20名行业骨干成为国贴专家、省优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引进20个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新增高级职称761人(其中自主评审通过44人)、高技能人才4146人。

  2.加强外国专家和智力引进。批准可引进外专单位达到55个,在绵工作外国专家164人。获国家、省外专局批准引智项目21项。2名外国专家获“中国友谊奖”和“天府友谊奖”,首次向3名专家颁发“绵州友谊奖”。

  3.加强各类人才基地建设。新建国家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组织16人参加成都片区技能大赛,12人获奖。

  (二)举办第三届科博会人才交流与成果展示大会

  一是举办中国博士后西部服务团绵阳行活动,吸引全国45名博士后与我市46个项目对接服务。二是组织“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安全与创客创新主题讲座,推动我市“互联网+”人才思维的创新。三是成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国家科技城分市场,邀请26个省、市参加地方分市场研讨会,推动高端人才引进、服务的现代化、国际化。四是举办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洽谈会,德、法、意、俄、以色列等外专组织与引智单位达成45项合作意向。五是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技能大师、人才服务机构66项创新创业成果得以展示,达成126项合作意向,涉及金额2140万元。

  (三)为“互联网+”提供人才服务

  吸引7名电子商务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来绵创新创业。引导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开设“互联网+农业、农产品、旅游”等项目43个。将“互联网+”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技术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品牌培训的内容。在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互联网+”意识和思维、软件应用知识等培训。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中增加“互联网+”相关内容。

  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一)完成24项改革任务。一是就业推进方面。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实现现场招聘、人力资源信息发布、就业和人才政策咨询、公共就业和人才专项服务整合统一。建立全市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二是社会保障方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数据采集登记等准备工作。制定并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工伤保险覆盖建设领域各施工项目。开展“五险统征”。制发社会保障卡280万张,城区110家药店开通使用社保卡医保功能。向社会公开披露社保信息。三是人事人才方面。开展电子信息、材料、机械、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实行县级及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结构调整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开展乡镇工作补贴最低200元,最高600元。四是劳动维权方面。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615个、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33个,5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基层。五是基本完成“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六是拟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报省人社厅审核。

  (二)清理规范91项行政权力。编制91项权力责任清单。8项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县市区。回复处理各类信访916件,其中书记、市长信箱件517件,信访接待2316人次。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人社政策、工作等,其中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4000余人。

  (三)加强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共建成乡镇(街道)服务平台280个,建成率100%;社区平台531个,建成率100%;村平台3261个,建成率100%。下延推荐就业、社会保险经办、职业培训与指导、大学生创业服务、失地农民创业服务、劳动关系监察协调、退管人员服务等七大业务到基层平台办理。

  (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人做事、创新发展四个专题认真学习,梳理存在的问题105个,并在实践中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疑点难点防控,加强定期自查巡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决算总额为9921.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85.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7.16万元,其他收入13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08.12万元。决算支出总额992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61.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68.62万元,医疗卫生95.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3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军转安置、引进国外智力、人事考试、就业服务、人才交流、劳动监察、技能鉴定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货物248.3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3.56万元,其他资金4.59万元;采购工程56.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6.8万元;采购服务2436.5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436.5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216.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运行经费99.7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16.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国有资产收益上缴13.9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上缴13.93万元。主要是房屋出租收入。

  附件:

  附表一、《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总表》

  附表三、《支出总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

市人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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