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24X/2016-00030 主题分类: 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6-03-22
文号: 关键词: 预算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6-03-22 16:29文章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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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本地化标准和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及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博士后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十二)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人员来绵创业、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切实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推进改革创新,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1.就业促进工作。完善和落实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巩固深化全国创业先进城市成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创业提升培训等,完善就业失业监测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推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信息共享。
  2.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组织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全市医保统筹,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不断扩大社保征缴覆盖面,提高征缴质量;完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没,实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征缴稽核模式。
  3.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省市专家服务基地、留学创业园、博士后实践基地、职称专家信息库建设;做好“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评选和资助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做实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国家科技城(绵阳)分市场,促进人才工作对外开放。
  4.人事管理工作,加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探索从工人、农民中招录公务员,加强公务员调训、在职网络培训、新任公务员初任培训,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管理;
  5.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加强津补贴、绩效工资管理。启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发挥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作用,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强化规范集体合同签订。完成全市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强市、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提升办案水平。开展调解仲裁“走基层”活动。
  二、部门概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41.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87.63万元,其他收入1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4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92.23万元,医疗卫生7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5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总额2069.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军转安置、引进国外智力、人事考试、就业服务、人才交流、劳动监察、技能鉴定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绵阳市2016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表》等(系统数据)
附件:

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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