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24X/2018-00058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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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1 |
文号: | 关键词: | 考核认定培训机构 |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考核认定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劳动保障中心,科学城办事处劳动人事局,各技工院(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在绵省属、市属高校: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权限的通知》(川人社厅发〔2016〕73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首批认定了47所院校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以来,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招标,积极参加创业师资培训,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在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成绩。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绵人社办〔2016〕191号)要求,现就我市定点机构的考核认定有关事项通知:
一、直接考核认定
(一)认定范围:2016年9月我局以绵人社办〔2016〕221号公布的47家定点机构。
(二)上报材料
1.本考核年度内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总结1份;
2.《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1份;
3.绵人社办〔2016〕191号实施以来,每个班次的开班批复1份;
4.专兼职创业培训教师《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5.单位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报送一个已完成资金拨付的创业培训班次完整的培训教学档案材料(用后退回)。
(三)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6日前。
(四)认定程序。由我局组织考评组对各定点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其师资、教学实施、过程管理、培训效果、培训规模、专家团队服务和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定点机构,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在下一个考核年度内不得新申报定点机构:
1.定点机构在绵人社办〔2016〕191号实施后至2018年9月底在创业培训和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被县市区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市、县市区监管部门查实的;
2.直接考核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
3.定点机构逾期不报送相关认定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二、新申报认定
凡符合绵人社办〔2016〕191号文件申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在截止报送时间前补齐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定点机构资格。
三、其他事项
按本通知新确定的定点机构资质从2019年1 月1日起生效,有效其为两年。绵人社办〔2016〕191号认定的定点机构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安排的有关创业培训须在2018年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教学任务,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在本年度完成教学任务的,需书面报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印发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权限的通知》(川人社厅发〔2016〕73号)精神,我局于2016年首批认定了47所院校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以来,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招标,积极参加创业师资培训,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在推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成绩。按照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通知》(绵人社办〔2016〕191号)要求,现就我市定点机构的考核认定有关事项通知:
一、直接考核认定
(一)认定范围:2016年9月我局以绵人社办〔2016〕221号公布的47家定点机构。
(二)上报材料
1.本考核年度内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总结1份;
2.《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1份;
3.绵人社办〔2016〕191号实施以来,每个班次的开班批复1份;
4.专兼职创业培训教师《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5.单位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6.报送一个已完成资金拨付的创业培训班次完整的培训教学档案材料(用后退回)。
(三)报送时间:2018年10月26日前。
(四)认定程序。由我局组织考评组对各定点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对其师资、教学实施、过程管理、培训效果、培训规模、专家团队服务和获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对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定点机构,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在下一个考核年度内不得新申报定点机构:
1.定点机构在绵人社办〔2016〕191号实施后至2018年9月底在创业培训和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被县市区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市、县市区监管部门查实的;
2.直接考核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
3.定点机构逾期不报送相关认定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二、新申报认定
凡符合绵人社办〔2016〕191号文件申报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请于2018年10月26日前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送相关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在截止报送时间前补齐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定点机构资格。
三、其他事项
按本通知新确定的定点机构资质从2019年1 月1日起生效,有效其为两年。绵人社办〔2016〕191号认定的定点机构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安排的有关创业培训须在2018年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教学任务,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在本年度完成教学任务的,需书面报请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绵阳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考核认定表
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单位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机构类型 | □在绵高校□公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其他(说明:) | ||||||||
本考核年度内创业培训人数 | |||||||||
年份 | 开班数 | 培训人数 | 合格人数 | 授课教师名单 | |||||
2016年 | |||||||||
2017年 | |||||||||
2018年 | |||||||||
合计 | -- | ||||||||
创业培训师资及创业服务专家 | |||||||||
人数 | 其中 | 备注 | |||||||
专职 | 兼职 | ||||||||
创业培训SYB 讲师人数 | |||||||||
创业服务专家人数 | |||||||||
单位获奖情况 (只限填写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政府有关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或创业大赛相关活动中所获得荣誉和奖项) | |||||||||
时间 | 荣誉或奖项 | 等次 | 表彰(表扬)文件字号 | ||||||
考评组 初审意见 | |||||||||
绵阳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 局审定意见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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