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362/202306-00005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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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13 |
文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场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
《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场管理办法(修订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政府采购电子竞价和商场直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便利性,根据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场一年多来的运行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反馈,参考四川省财政厅制定省本级直购商场及网上竞价采购预算标准,结合绵阳实际,经充分研究论证,绵阳市财政局会同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场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场管理办法》(绵财采〔2021〕41号)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八章五十一条,内容主要如下:
1.电子商场基本定义、政策功能、建设原则等总体要求;
2.电子商场采购限额标准、适用范围;
3.采购人、供应商、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级集中采购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管理细则;
4.电子商场商品库划分、商品信息发布原则等管理要求和商品上下架管理措施;
5.商场直购和电子竞价流程等交易规则;
6.合同签订、履约、资金支付、争议处理等合同管理内容;
7.履约评价、申述、政府采购当事人承担违约等监督管理措施。
四、有效期及执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五、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绵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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