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9-00031 主题分类:
发文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3-27
文号: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7 11:1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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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绵阳市财政局按照“合法合规、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阳光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财政透明度在全国295个地级市中继续位列前20名。

  一、政务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形成总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抓好业务培训。为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政府网站信息员培训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文书格式要求。

  (三)加强网站建设。以财政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公开政务进展、财经动态、财政法规、会计考试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将预算编制、决算信息,民生资金、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一律公开,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信息发布程序上,严格实行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公开运作机制。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有效规范。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在局微信工作号上更新发布财政工作动态、政务和服务信息以及财政相关政策法规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7条,涉及机构设置、办事服务、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在“咨询留言”栏目中受理网民诉求48条,均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认真答复,无超期、敷衍、推诿答复等情况。

  (二)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公开了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市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细化公开预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公开了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四本预算,收入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及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申请,按时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2018年,办理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予以纠正或败诉的案件,全年无行政应诉事件。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及其他涉密文件,我局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及文件保密工作,安排专人维护信息网络安全,保管涉密文件,规范涉密信息查阅流程,做到涉密不公开,切实履行保密工作审查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计划

  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取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四是仍需进一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的成功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信等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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