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8-000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4-11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4-11 15:04文章来源: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2015年,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财政部门按照“合法合规、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阳光财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市财政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内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部署和督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了舆情风险评估能力,完善了政务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机制。今年,我局对官网进行了优化调节,进一步优化了网站布局,加大了政务公开栏目的版面。目前我局官网首页上共设有:政务公开、灾后重建资金公开、绩效公开专栏、财政预决算公开、会计考试、部门审批事项专栏等6个专栏,全覆盖了局内政务公开事项,全年发布政务信息400余条。

  二、有序推进,逐步拓展财政资金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我们已将市人代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分别于2015年3月4日,2015年9月25日公开市级、市属园区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二是继续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本级于3月20日由市财政局负责公开了市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84个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2015年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增加了24个单位。三是继续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2013年起,逐步公开部门预算,今年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共83个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23个,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四是指导好县市区今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五是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全市个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

  三、依法行政,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妥善处置涉法案件。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合作机制,完善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鉴证、代理诉讼、专业审查等作用。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全年妥善处置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赔偿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书合法性审查7件。在全市法律顾问制度调研中,我局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和开展情况受到调研组一致好评。二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备案。严格执行《绵阳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对《绵阳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绵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绵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报法制办备案。三是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按照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清理的要求,组织全局各科室对2013年清理保留的34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对每一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论证分析,对其中时效已过、内容发生较大变化28项文件分别给予废止、修改使用处理建议,对保留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在局网站予以了公布。四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制定了《绵阳市财政局科室及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细化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彰显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重要性,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在普法、学法、用法、执法等的职能职责和具体内容。

  四、落实预算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全过程纳入市人大审查监督范围。严格落实了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人大初步审查制度,做好了人大初审期间沟通汇报,根据代表意见完善了预决算报告内容。严格提请时限,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严格履行提前三十日报审期限要求。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2015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