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2207-0000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7-18
文号: 关键词: 政协提案答复函

绵阳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7-18 14:58文章来源: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

赵朝晖、邓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市县(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助推实施交通先行战略的建议》(第132号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促进我市提升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协调发展水平,进一步明确交通领域事权与财权的责任划分。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划分管理层级和事权的要求,制定了《关于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17〕56 号),文件明确了普通国省道建管按照“市为中心,县为基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推动辖区内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特别是完善了新改建项目、大中修项目资金配套机制。同时,为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印发绵阳市贯彻落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21〕10号),对于农村公路养护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完善管理养护体制。

虽然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建立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体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部分事权还有权责不清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统一部署,交通运输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向纵深推进,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权责关系。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