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9-00013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机构: 绵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1-18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2019-01-18 16:42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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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与市扶贫开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积极沟通,对《管理办法》进行多次讨论完善,研究起草了《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四章十九条:一是总则。二是资金分配与使用。三是资金监督与管理。四是附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通过年初预算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

  (二)资金分配方法。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四项扶贫基金补充完善、创新扶贫担保支持方式、脱贫攻坚考核结果等方面。

  (三)资金支出范围。与中央、省管理办法一致,除中央、省市确定的重大扶贫项目外,不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由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等自主安排使用。

  (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任务、权力、责任”到县的制度。同时,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程序和拨付时限等作了相应规定。

    政策文件:《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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