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410362/2019-00011 | 主题分类: | 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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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绵阳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8 |
文号: | 关键词: | 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贫资金分配公示 |
关于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扶贫资金分配公示
根据川财企〔2017〕81号、川财企〔2018〕48号文件精神,2018年我市全年共分配上级移民扶贫专项资金1895.65万元,现予以公告。
其中:安州区767万元、经开区34.905万元、高新区147.93万元、仙海区146.95万元、游仙区631.78万元、涪城区167.085万元。
资金用途:川财企〔2017〕81号文件所述资金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按照移民部门的分配方案,执行标准为50元/人/月,此项资金分季度足额划拨到相关区县;川财企〔2018〕48号所述资金为移民扶持项目资金,此资金实行“明确方向、额度分配、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管理分配模式,主要用于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移民培训等突出问题,重点突出贫困移民脱贫攻坚效益,因地制宜自主确定实施项目。
2019年1月15日
其中:安州区767万元、经开区34.905万元、高新区147.93万元、仙海区146.95万元、游仙区631.78万元、涪城区167.085万元。
资金用途:川财企〔2017〕81号文件所述资金为移民直发直补资金,按照移民部门的分配方案,执行标准为50元/人/月,此项资金分季度足额划拨到相关区县;川财企〔2018〕48号所述资金为移民扶持项目资金,此资金实行“明确方向、额度分配、项目备案、绩效挂钩”的管理分配模式,主要用于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移民培训等突出问题,重点突出贫困移民脱贫攻坚效益,因地制宜自主确定实施项目。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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