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9-00007 主题分类: 执法监督
发布机构: 绵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1-17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财政局年度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结果的公示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检查结果的公示

2019-01-17 15:4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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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2018年10-12月,绵阳市财政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对3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四川捷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核算。部分往来业务无付款申请表及审批人签字;部分工资发放表无制表人、无审核人签字,无领款人签字;部分《费用报销单》存在涂改现象,无经办人、审核人签字;部分应该用原件入账的原始凭证使用复印件入账。

  2.代理记账业务核算。部分往来款项凭证无审核、无经办人签字;部分记账凭证无经办人填制、经领导审批的《费用报销单》、合同等原始凭证附件;部分差旅费无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报销单》等原始凭证,无出差人、出差起始地、出差补助明细;部分会计科目错误;委托代理企业与受托代理机构没有在每月票据交接时办理交接清单。

  (二)整改意见

  1.责令完善原始凭证。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补齐有关原始凭证,补充签字手续。

  2.责令调整有关账务。对经济业务事项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事项,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账务。

  3.责令建立内部控制规范。对未履行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的事项,责令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代理人和被代理业务机构资料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二、绵阳志鸿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核算。部分《费用报销单》及有关资料原始凭证,无经办人,审批人签字;计提工资业务无附件;《工资发放表》无审批人、经办人签字;部分业务会计科目核算不正确;

  2.代理记账业务核算。部分购进货物无货物“入库单”、验收手续,无保管人;对“库存商品”未按照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部分记账凭证无附件等原始凭证;部分会计业务处理错误;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委托代理企业与受托代理机构没有在每月票据交接时办理交接清单。

  (二)整改意见

  1.责令完善原始凭证。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补齐有关原始凭证,补充签字手续。

  2.责令调整有关账务。对经济业务事项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事项,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账务。

  3.责令建立内部控制规范。按照规定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对未履行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的事项,责令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代理人和被代理业务机构资料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三、绵阳市东信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司内部核算。部分《费用报销单》无报销人、无复核人和审批人;差旅费未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无起止时间、起止地点、出差人、出差事由等基本信息;部分会计科目核算错误。

  2.代理记账业务核算。部分《费用报销单》附件内容有涂改、无报销人、审批人签字;部分《工资表》无制表人、审批人签字,无领款人签字;部分记账凭证无附件及原始凭证;部分付款业务无付款合同、申请审批手续;销售产品业务核算无出库记录等原始凭证;部分库存商品核算无出入库单,结转销售成本无品名、种类、单价等原始凭证;部分会计业务处理错误;委托代理企业与受托代理机构没有在每月票据交接时办理交接清单。

  (二)整改意见

  1.责令完善原始凭证。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补齐有关原始凭证,补充签字手续。

  2.责令调整有关账务。对经济业务事项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事项,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调整账务。

  3.责令建立内部控制规范。对未履行会计资料传递签收手续的事项,责令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代理人和被代理业务机构资料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并严格执行。

  绵阳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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