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8-00124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9-29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答复的函

绵阳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8-09-29 16:08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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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正华、何绪茂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县棚户区改造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4号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当前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初,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2018年3月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实施“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抢抓政府购买棚改服务争取银行信贷支持的政策窗口期,精心组织包装项目,主动向上对接,做好棚改项目报审报批工作,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加强银政合作,最大限度争取棚改贷款授信。

  (一)抢抓政策机遇,认真做好“三年棚改攻坚计划”项目规划编制。2018—2020年,全市计划实施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05个,改造户数8.3万户,计划投资938.4亿元,拟申请贷款750.5亿元。其中,绵阳城区计划实施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63个,改造户数5.3万户,计划投资730.1亿元,拟申请贷款585.2亿元。截至今年6月,全市已完105个项目的报审报批工作;已完成政府采购获得融资的项目26个,争取贷款授信金额122.4亿元,已到位贷款30亿。 

  (二)强化顶层设计,及时修订出台棚改配套政策。我市出台的《关于旧城区改建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已到期失效。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各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当前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过去好的做法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绵阳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重点对指导思想、工作机制、改造方式、规划管控、土地管理、财政统筹、房屋征收搬迁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2018年7月20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对《关于绵阳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

  (三)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用活用够中央、省棚改支持政策。2018年3月,市住建局召集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邀请八家银行,召开了全市棚改专项贷款工作培训会,传达中央、省最新政策,宣讲棚改申贷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加紧梳理项目,主动与银行对接,积极争取贷款份额,为打好三年棚改攻战提供资金保障。2018年7月,市住建局再次召集各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再动员、再培训”,并邀请省住建厅、省发改委领导分别就棚改政策、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包装、补助资金争取等方面授课,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抢抓政策窗口期,认真做好上级各类补助资金申报和争取工作,狠抓征收拆迁关键环节,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四)小微企业融资收费基本情况

  通过摸排,小微企业在银行融资过程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三类:一是银行贷款利息。二是政府行政事业类收费,主要是抵(质)押登记费。三是中介机构收费,主要有评估费、担保费、审计费、公证费等。

  1.银行贷款利息:贷款利率由银行与企业商定,主要取决于小微企业经营情况、信用情况、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因素。因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大、单位贷款成本高,银行机构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人行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比例较大中型企业偏高。以一年期短期贷款为例,不同担保方式下利率上浮的区间不同:

  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利率一般上浮40—80%,年利率8.4%。

  抵押类贷款:利率上浮30%—50%,年利率7.5%。

  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较高,一般在60%以上,年利率在8.1%以上。

  2.行政事业性收费:费用主要为抵押登记费用,一般以房屋、土地抵押为主,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一般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 工本费:商业用房550元/件,住宅为80元/件; 房管局
土地抵押登记 不收费 国土局
林权抵押登记 不收费 林业局
动产抵押登记 不收费 工商局
车辆抵押登记 70元/笔 车管所
应收账款抵押登记 初始登记和展期登记分别为80元/年,变更登记和异议登记分别为40元/次,注销和查询登记不收费。 人民银行


  3.中介机构收费:主要涉及:担保公司、评估公司、金融仓储公司、审计公司和保险公司。

  (1)担保费。一般按照担保额的3%—5%收取担保费,平均担保费率为4%。要求小微企业按贷款金额5%的比例缴纳保证金。部分政策性担保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和保证金。(已停办)

  (2)评估费。一般根据评估标的价值分段计算,评估标的价值越低,费率越高。综合来看,约按评估物价值的5‰的标准收费。对林权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略高于对房产和土地的评估。

  (3)第三方监管费。对利用存货、原材料等动产进行抵押的贷款,经企业、银行和金融仓储公司协商后,企业通常将动产交由金融仓储公司监管。这种情况下,企业一般需按照贷款金额0.5%—3%的标准向金融仓储公司支付监管费。

  (4)财务审计费。部分银行要求小微企业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作为信贷业务申报依据。审计机构一般以企业总资产作为收费标准,一般在0.4‰—5‰。

  (5)公正费。公正部门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公正,收取公正费,费用由双方协商议价。据了解,我市公正机构通常按照200元/笔收取费用。

  (6)保险费。由小微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银行没有强制要求,收费标准由小微企业与保险公司商谈。

  (五)小微企业融资收费存在的问题

  1.抵押登记时限较长。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比成都主城区多8个工作日。调查中,有部分银行经办人员反映,如果跟办理抵押登记的人关系熟,最快1天可以办理完毕;如果没有关系与熟人,则可能需要在时限快到期时才能办理完毕,完成抵押登记的时间超过小微企业在银行内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2.部分担保公司收取担保保证金,导致小微企业实际非利息成本大幅提高。大多数担保公司除收取担保费外,还要求小微企业按担保金额10%—20%的比例缴纳保证金,导致小微企业实际可使用资金仅为贷款金额的80%—90%,却须按全部贷款金额支付利息和担保费。在银担合作中,担保公司都需提前向银行缴存保证金才能开展担保贷款业务,担保贷款的额度一般是存入保证金的5—10倍。而小微企业通过担保方式贷款时,担保公司收取客户保证金无形中将小微企业非利息成本提高4—5个百分点。

  3.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小微企业资产规模一般较小,且部分企业因刚进入建设期,可供抵押资产缺乏,不得不选择融资成本较高的担保公司完成贷款。而目前担保公司又因风险问题,设置较高的门槛和担保费用。因我市目前尚未出台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而建立的银行、担保风险补偿办法,银行方面对担保企业设有较高的准入条件限制,一方面限制了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导致目前辖区内银担合作远跟不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要。

  二、棚改工作资金政策介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资金支持问题介绍如下。

  (一)全市棚改旧改资金筹集的总体原则。目前,我省按照“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市扩权县与市本级是按属地原则负责辖区的棚改工作。财政部明确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状况,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实施棚户区改造。

  根据目前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和市场形势,一般来说,在棚改前期工作细致到位、棚改项目确实属于老旧房,低矮成片,群众不漫天要价等情况的前提下,市县政府在征收完成,出让土地后,政府是可以做到盈亏平衡,甚至盈利的状态,同时,拿地的开发商也能够通过新建商品房获得盈利。资金的缺口一般是由于被拆迁的土地不能修建商品房,或容积率被严格控制,无法达到盈亏平衡。对于资金缺口,市本级主要是采取区域平衡的方式和财政预算安排的方式给予解决。

  (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筹集渠道。在棚改资金筹资方面,市本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一是争取国开行等银行资金贷款;二是主要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具体如何安排、安排多少,应当根据当地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总体需要、相关资金来源状况、政府资金需求、上级补助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三是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四是确需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弥补的,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五是从公租房出租和商业设施出售出租的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改项目建设。

  (三)上级棚改专项资金争取的途径。全省上级专项资金的争取是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将作为上级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参考依据。工作中,市本级狠抓项目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省厅通报2016年绵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得分99.42分,市本级在全省市州排名前5。省厅根据评价结果,结合财政困难程度系数下达绵阳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13万元。

  三、对代表建议的答复

  (一)对上级部门在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倾斜的答复。目前,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只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并未对各区、园区和扩权县下达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结合市辖区项目情况进行资金安排。建议:平武县住建局和财政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准备资料和扎实开展项目工作,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7〕19号)文件的精神,通过提高保障性住房绩效的方式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关于协调金融机构降低贫困县申贷抵押物,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等问题的答复。下一步工作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规范政府职能部门收费及服务效率。建议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抵(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程序和文书格式等进行清理,对小微企业因贷款发生的抵押登记给予费用优惠,并综合利用信息科技等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减少抵(质)押登记办理时间。

  二是推进担保体系建设。由于担保类贷款融资成本高,建议通过财政补助等多种方式,积极扩充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建议安排专项资金,对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给予费用补贴,为担保公司创造利润空间,从而减少担保费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加强对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披露,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收取客户保证金,通过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加强反担保抵(质)押物管理等方式实现风险控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基准利率范围内利息所得税减免等扶持机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奖补。对一定比例范围的银行新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代偿,调动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四是推进银企信息沟通机制建设。建议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定期收集小微企业经营情况、融资需求等信息,并通过网站等多种途径主动向银行业机构公开,降低银行业机构信息收集成本,促进银企需求对接。

  绵阳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联系人:梁文彬,联系电话:222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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