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410362/2016-00556 主题分类: 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绵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6-12-27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绵阳市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二)

2016-12-27 10:40文章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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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二)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扶贫移民工作局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截至2016年12月底,绵阳市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102万元,予以公告。

  一、第二批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财政扶贫资金 4924万元

  其中:安州区480万元,江油市660万元,三台县1387万元,盐亭县564万元,梓潼县383万元,平武县369万元,北川县1081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由各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确保到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额度不得低于此次到县扶贫资金总额的70%。各地确定的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二是围绕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三是围绕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贷款实行贴息。四是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五是围绕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二、扶贫项目管理费101万元

  其中:市扶贫移民工作局10万元,市财政局5万元,安州区8万元,江油市12万元,三台县24万元,盐亭县10万元,梓潼县7万元,平武县6万元,北川县19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三、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4220万元

  其中:江油市600万元,三台县1400万元,盐亭县1090万元,平武县640万元,北川县490万元

  用途:按照《四川省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管理办法》规定,用于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旅结合等产业业态提供启动、周转用无息借款。

  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2000万元

  其中:北川县2000万元

  用途:用于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得用于非贫困村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机构和人员经费、奖金、津贴、社会福利、救济补助、修建楼堂馆所、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等开支。

  五、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7万元

  其中:北川县45万元,平武县81万元,安州区31万元

  用途:各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确定的项目应遵循如下基本方向:一是围绕改善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二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少数民族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三是围绕提高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户就业和发展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六、省级财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1700万元

  其中:平武县500万元,北川县1200万元

  用途: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以扶贫攻坚为重点,用于贫困县扶贫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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