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202-00002 主题分类: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发文机构: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7-07
文号: 关键词: 内设机构 职能职责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2022-07-07 16:14文章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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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联系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保障单位。

    二、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相关工作,经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批准准备会议议程和材料,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研究处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事项及相关请示,研究评估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督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就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整改,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总结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按程序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负责领导小组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收集汇总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和有关退役军人问题的信息资料,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参考。负责简报编印、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负责对各县(市、区)、园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指导、督促。

    三、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科。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和县(市区)以及中央、省在绵单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双拥科。制订双拥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驻军拥政爱民、军民共建工作。组织地方和驻军积极创建双拥模范城。负责考核全市双拥工作,承办全市性双拥活动和先进模范单位及个人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双拥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县(市、区)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负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联系指导军供保障单位

    五、优抚与褒扬纪念科。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规划政策。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联系指导军休保障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六、思想政治与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联系帮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政策法规与信访工作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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