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006-0000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6-16
文号: 关键词: 机构职能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2020-06-16 10:59文章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打印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规、规章,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浏览次数: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