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8410266/202305-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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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绵阳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30 |
文号: | 绵司法发[2023]36号 | 关键词: |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设立绵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的决定 |
绵阳市司法局 关于设立绵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的决定
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申请,绵阳市司法局决定设立绵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工作站在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下,在绵阳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工作站主要职责
(一)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二)解答法律咨询;
(三)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完成初步审查、上报审批、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四)收集上报工作信息,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站管理运行
1.组织机构。工作站设站长1人和副站长2人。站长由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维权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绵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副主任担任。
2.站点建设。工作站建在绵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配备必要的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
3.工作运行。一是定期值班。设定工作站接待日,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值班。二是预约服务。对特殊法律服务需求,由工作站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衔接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三是日常接待。由工作站负责做好日常接待,重点做好服务指引、分流、登记相关工作。
三、协同组建绵阳市助残公益法律志愿服务团
为依法、规范、高效做好残疾人维权保护工作,组建绵阳市助残公益法律志愿服务团,按照绵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团成员由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律师中选任。绵阳市助残公益法律志愿服务团成员为:
团长(1人):
李青松 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成员(27人):
廖 伟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李 罡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陈 军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罗 峰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冉雨洁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杨 坤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郭 曼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王 雪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
陈 诚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魏洪奇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费晓华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刘少军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刘 梦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王思琦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冯春洋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孟玉波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杨小林 上海段和段(绵阳)律师事务所
简坤才 四川誓贤律师事务所
肖洁丽 四川铎邦律师事务所
涂 龙 四川思图律师事务所
黄 智 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
梁 政 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
刘剑南 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
安思洁 四川浩鼎律师事务所
李 超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
赵力标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
郭秀蓉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绵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2日
关于设立绵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决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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