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410266/202305-0000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绵阳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5-06
文号: 关键词: 绵阳市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

绵阳市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

2023-05-06 14:38文章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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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绵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在巩固既有“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一类司法所示范带动、二类司法所创先争优、三类司法所规范提升”的思路,对全市司法所整体制规划、分类定标准、分层提要求、递进抓整建,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绵阳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高”处着眼定标准。绵阳市司法局在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基础上,融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结合实践经验,将全市166个司法所按照一类(先进)、二类(良好)、三类(一般)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建设。已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确定为一类司法所、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的确定为二类,其他司法所确定为三类。在一类司法所实施“旗帜工程”,培树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样板和标杆,指导和带动相邻片区二类、三类司法所升级;在二类司法所实施“提升工程”,针对短板不足制定攻坚方案,促使更多二类司法所晋位升级;在三类司法所实施“转化工程”,集中解决影响司法所职能发挥的实际问题,力争达到升二类、赶一类、争优秀的预期。通过在全市司法所开展“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司法所的能效和水平,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形成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有亮点、有影响力的示范司法所。。

 二、“严”处着手明要求。在谋划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方案的过程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红多次到基层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交流,他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分类三升级”的成功经验移植入基层司法所建设,提出司法所建设既要符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总体原则,又要体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时代特征,还要遵循客观实际和问题导向的要求,更要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司法所建设的具体问题,同时强调建设成果的典型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整个提升行动分为启动年、提升年、深化年三年完成,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清晰,各类别司法所的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工作步骤明确,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为当前绵阳基层司法所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细”处着笔创特色。为积极培育本地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品牌和特色,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绵阳市提出了在各县(市、区)分别建成2-3个全市示范司法所的整体规划,在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创新地对“示范性”司法所模式进行了探索。全市示范司法所除符合省级、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要求外,还应在队伍建设、职能发挥、所务管理、基础保障、干群评价等方面符合“五好”标准,体现“一地一特色、一所一亮点”,构筑好司法行政“大普法”、“大调解”、“大帮教”、“大服务”、“大作为”五大工作格局。按照“边探索、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的原则,遵循“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建成一个规范一个、示范一个带动一片”的路径,全力做好司法所分类施策精准建设和特色亮点的提炼。

 四、“实”处着力重激励。建立市、县两级司法局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司法所制度,确保13个县(市、区、园区)司法所联点全覆盖。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分类三升级”三年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园区)的依法治市目标考核,对司法所升级建设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严格逗硬考核。建立司法所提档升级激励机制,实行市、县(市、区)两级共建模式,对升位成功的一类司法所、示范司法所,强化项目资金补助,实实在在提升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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